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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郭榮鏗回應港澳辦點名指控:如因此失去議席,沒有遺憾,只有光榮

公民黨郭榮鏗回應港澳辦點名指控:如因此失去議席,沒有遺憾,只有光榮

就國務院港澳辦今日(4月21日)再次發出新聞稿,點名指控公民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蓄意違背誓言、嚴重濫權行爲涉嫌公職人員行爲失當。郭榮鏗的回應如下:

1、 郭榮鏗一直以來嚴格按照《議事規則》和其他守則賦予的權力去主持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議事規則》和其他守則亦保障了每一位議員在立法會任何會議上,均享有足夠的發言權利。郭榮鏗尊重所有議員的發言權,《議事規則》和其他守則亦沒有賦權任何會議的主席可肆意剝奪其他議員的發言權。

2、 若有人認為任何議員做出了違反《基本法》、香港法律、立法會《議事規則》或其他守則的行為,可循立法會按照《議事規則》自行處理,或循司法程序向法庭提出訴訟。未經任何既有和正當程序指控任何議員違反誓言、濫權或觸犯罪行等,純屬抹黑謾罵和政治迫害。

3、 郭榮鏗認為,自己自當選立法會法律界議員至今,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香港法律、立法會《議事規則》和立法會誓詞來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務。立法會或法庭從未就指稱他違反上述法律或規則的事實或行為,作出任何調查或審訊。因此指控他違反上述法律或規則,是毫無事實根據和法律基礎。

4、 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條例草案或政策措施,如得不到市民普遍支持,立法會議員便有責任反對及/或修正該條條例草案或政策措施。這是《基本法》、香港法律和立法會《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及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和權力。

最後,郭榮鏗鄭重表明,如果因為與市民一同捍衛自由、民主同法治而失去議席,沒有遺憾,只有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