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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僭建DQ候選人紅線

港版國安法僭建DQ候選人紅線

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譚耀宗連日來,分別撰文及在電台節目中指出,議員及參選人若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就是違反《基本法》,應被取消資格。配合上星期林鄭月娥指出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希望很快有條件、氛圍完成23條立法的言論,政府以港版國安法作工具來取消候選人資格彰彰甚明。

政府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起,便在立法會選舉及區議會選舉中,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當中列明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第 1 條、第 12 條及第 159(4) 條。當時,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便因被指未簽署「確認書」及沒有回覆選舉主任要求澄清立場的電郵,因此被取消提名。而梁天琦雖然簽署了確認書,但因選舉主任不信納他放棄港獨立場而被指為與《基本法》的制定目的和第一條、第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九(四)條互不相容,因此提名無。後來兩次的立法會補選,劉小麗及周庭亦因「自決」的立場而被取消參選資格。

當港版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可見政府必定會將之放進確認書,需要參選人擁護港版國安法。因此,譚耀宗便斷言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就是違反《基本法》。加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早前表示,港版國安法所指的「顛覆國家政權」,可以是包括特區政府在內,意味著不單止不能高喊「結束一黨專政」,即使是「林鄭下台」的口號,亦可能違反國安法。選舉主任便可以根據參選人是否反對國安法立法、反對中共專政或反對林鄭月娥,而決定選人是否擁護基本去。DQ候選人的紅線不斷被收緊。屆時,建制派繼續操弄議會,強行通過23條立法。

除了會進一步DQ立法會參選人外,對公職人員政治取向的限制將會加強。在去年反送中期間,政府曾以強硬語氣發出聲明,指公務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響,就任何公務員違規的情況,特區政府會按既定機制嚴肅跟進」,迫使公務員放棄其市民身份應有的表達權利,日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亦在出席立法會會議時明言,會加強公務員對國家事務及基本法培訓,早前更向全港公務員發信,明言公務員應竭力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近日問責官員不斷有調動,親中政黨背景的新血接管各個部門,公僕之間彌漫一股白色恐怖,人人自危。

總結而言隨著港版國安法草案於全國人大強行通過,本港的一國兩制已正式名存實亡。北京已以高姿態直接操縱香港,未來的打壓和箝制只會變本加厲!香港人除了反抗,別無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