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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男向警車擲汽油彈被捕 警稱證據鮮明 不需使用國安法

旺角男向警車擲汽油彈被捕 警稱證據鮮明 不需使用國安法

(獨媒特約報導)昨晚一名男子向一輛停泊在旺角奶路臣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警車投擲汽油彈,之後遭警方以涉嫌「縱火」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警方今午交代案情,被問及會否改循違反《港區國安法》調查,旺角刑事調查隊第八隊主管督察黃健熙表示,被捕男子已有鮮明證據,故不需要以其他方向調查。

刑事調查隊第八隊主管督察黃健熙表示,昨晚一名24歲的李姓男子向停泊在旺角奶路臣街及彌敦道的衝鋒車車尾投擲汽油彈。車上的警察隨即追捕,並在亞皆老街制服該男子,搜獲一支未使用的汽油彈、勞工手套及火機,並以「縱火」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拘捕。他強調,警方絕不會姑息任何針對警方的不法行為,又指有能力迅速執法。

被問及被捕男子身子是否藏有港獨旗幟或任何抗爭物品,會否控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黃健熙表示男子身沒有其他物品,又指「今次案件已好鮮明咁樣證明佢涉嫌干犯縱火同非法用具,所以唔需要用其他方向(調查)」。

他指警方將會調查汽油彈的來源,以及是否有其他人涉嫌一同犯案。他亦不願透露被捕男士過去是否有被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