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15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公民黨大律師吳靄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職工盟李卓人和社民連副主席梁國雄等,在「4.18大抓捕」中,分別被指煽惑、組織及參與去年8.18、8.31、10.1及10.20未經批准的遊行,合共4案件今日(7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早前去信控方確認不會就轉介區院決定提請司法覆核,所有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轉區域法院聆訊。
李卓人上庭前重申《基本法》列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市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認為港府這次檢控違憲。李指這次檢控的裁決結果重要,顯示到底港府是否有違憲,諷刺指「到底呢條國際公約響香港仲會有幾高地位?」
15名民主派被告為:民主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81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72歲)、港大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楊森(72歲)、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63歲)、社民連副主席梁國雄(64歲)、工黨何秀蘭(65歲)、民主黨何俊仁(68歲)、社民連主席黃浩銘(歲)、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43歲)、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24歲)、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59歲)、民主黨蔡耀昌(52歲)、公民黨大律師吳靄儀(72歲)、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66歲)和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2歲)。他們分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8.18「流水式集會」、8.31遊行、10.1「國殤遊行」及10.20九龍遊行。
案件編號:WKCC1264-1266、957/2020;ESS7573-7576/2020、ESS8310-8313/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