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而言,香港並非國家,只是「一國兩制」下的特別行政區,所以沒有國籍法。根據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只有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之分,非香港出生的外來人士,包括來自大陸的新移民及海外的華裔或非華裔人士,在香港住滿七年後,便可領取三粒星身分證,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一直有傳聞,來自大陸的特權人士,有人未住滿七年也可有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之後返回大陸定居,或穿梭往來兩地,既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同時又是中國大陸公民。從九七前中共已經成功統戰前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梁銘彥,以及回歸前已是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的葉劉淑儀出任保安局局長後,其屬下先後出任保安局局長、廉政專員、海關關長和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等紀律部隊首長,加上現在有關首長幾乎全部成為港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足見香港的懲治系統,已經全部在中共掌控之下,上述空穴來風,顯然並非無因。當然,大灣區成立後,要方便區內9+2城市打成一片,最新政策是移居香港的大灣區居民,也可保留內地戶籍,同時是香港居民和大灣區居民,中港兩地居民的身分差別又進一步縮減和模糊了。
對中共來說,所有香港人,只要是華裔,不管是香港或非香港出生,皆被視為中國公民,而香港人持有的外國護照,包括BNO,只被當作旅遊證件,除非持有人親身到人民入境事務處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海外很多國家卻容許國民持有雙重甚至多重國籍,因此充分國際化的香港人,不少同時持有香港特區護照、外國護照、身份證和回鄕證,因時制宜,靈活運用。
中共現在說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旅遊證件,其實實際作用有限,一來未有居留權之前,BNO並非䕶照,持有人不可能一如持有其他外國護照,用簽證方式進入大陸,持有者必定是九七年前在香港出生人士,可用身分證進出香港及申請回鄕證進出大陸;二來根據英國的新政策,BNO持有人在英國住滿六年後成為英國公民,已可以領取英國護照往來世界各地,除非中共不予簽證,之前一樣可以用身分證出入香港及用回鄕證出入大陸,當然有關人士要承擔政治風險。
中共唯一對付BNO的方法,只能取消持有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但如此一來,牽連及影響甚廣,茲事體大,不單涉及已經移居海外各國和地區的香港人,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定居大陸的香港人及已經取得香港人身分的大陸人。除非中共正式宣布取消「一國兩制」,再無香港特別行政區存在,從此以後,香港居民一律都是中國人及沒有入籍中國的外族人,「香港人」只是一個地域身分而非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身分,否則現時特別又並不清晰的「香港人」身分,將會永遠存在。
作為一個特定社會歷史產生的族群(Species Being),香港人已經成為永恆,千秋萬世,不會消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