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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健康講座」 譚得志遭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 將轉介區院

5.24「健康講座」 譚得志遭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  將轉介區院

(獨媒特約報導)今年5月24日市民發起反《國歌法》遊行,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當日在銅鑼灣舉辦「抗疫健康講座」,事後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故意忽略警務人員的命令共三罪,案件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譚遭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押後至11月17日轉粉嶺裁判法院再訊,以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程序。由於譚另涉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在該案中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柙候訊。他將於本周四(1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譚得志(48歲)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拒絕遵守或故意忽略遵守警務人員發出的命令」,今日被解往犯人欄時,旁聽人士大叫「撐快必!」、「快必加油!」他們又舉起「五一」手勢。控方表示,會加控譚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譚聽罷即問:「啫係三條罪變四條罪?」

控罪指譚於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喧嘩或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以及故意忽略服從督察陸嘉永根據香港法例第559G條「限聚令」所發出的命令,即解散群眾聚集。新增控罪指他同日同地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案件編號:ESCC9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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