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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暴動案 官批准看片警證供呈堂 視乎給予多少比重

8.31 暴動案 官批准看片警證供呈堂 視乎給予多少比重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8月31日有市民發起遊行,其後在灣仔一帶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其中8人否認暴動罪,當中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第12天續審,控方昨傳召負責翻看片段、憑衫褲鞋辯認被告鍾嘉能及陳虹秀的警員陳超勁作供,辯方反對將其證供呈堂,因片段清晰度低又不能呈現五官。法官沈小民今日批准警員證供呈堂,並指在本案中,爭議點關乎證供的比重價值多於呈堂性。代表第三被告的大律師王國豪因私人事情申請下周一續審獲沈官批准。

案件下周一(28日)續審。

8名被告依次為:余德穎(24歲)、賴姵岐(23歲)、鍾嘉能(27歲)、廚師龔梓舜(23歲)、社工陳虹秀(43歲)、速遞員簡家康(19歲)、社工莫家晴(24歲)、廚工梁雁彬(25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

龔梓舜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被指於同日在軒尼詩道117至123號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伸縮棍,及一個內載有甲苯及二甲苯高度易燃有機溶劑的物品,是有意圖使用上述物品作攻擊性武器。

案件編號:DCCC 12/2020

昨日審訊:
警員翻看130小時片段辨認被告 辯方質疑影片不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