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硏究中國法治社會與人權問題的大律師張耀良,今日出席劉慧卿《議會內外》節目時談到12港人,他促海事處公開雷達,證明12名港人的船隻已離開香港水域。他又指根據過往維權律師的經驗,相信12名港人不會收到港人寄出的明信片,但指行動會對官方有壓力。
港人目前發起行動,寄出明信片予12名港人。同為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成員的張耀良稱,根據過往經驗,被拘留的維權律師「一張都收唔到」,但寄卡行動對官方有壓力,12名港人亦會知道香港沒有忘記他們。
對於12名港人將被控的罪名,張耀良稱不肯定,指有說法表示12名港人根本並未離境,認為海事處需公開雷達,顯示12名港人已離開香港範圍。他斥海事處指雷達未見中國內地海警船說法誤導,指雷達的確不能辦別哪一種船隻,但雷達能知道船隻的航行速度及方向。
12名港人據報從西貢布袋澳循本港東面水域離開,張耀良指香港水域東面並不繁忙,入夜後船隻非常之少,雷達「一定睇到佢地」。張耀良稱如內地非法越境拘捕,雷達會顯示一隻船隻駛近另一隻船隻,停留一段時間後一隻船將另一隻船一同拖走,「雷達一定睇到」,認為海事處需公開雷達以釋疑慮。
至於12名港人會被控何罪,張耀良指如引用出入境管理法,刑罰會輕很多,一般只是行政拘留10至15日再加罰款,若使用刑法控告,刑期則可由一至三年。張耀良相信內地不會引用出入境管理法,指12名港人拘留至今「乜都坐完啦」,認為內地將引用刑法,但張質疑「證據係邊度?」他表示若12名港人的船隻根本未離開香港水域,「犯法嘅唔係佢地」。
張耀良稱12名港人被長時間拘留,「一定唔簡單,(內地)想查更多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