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7月28日的中上環遊行演變成激烈的警民衝突,其中一宗涉24人的案件,一名任職工程師的被告承認暴動罪,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及定罪程序,求情及判刑留待同案其餘23人的審訊結束後,才作處理。被告自5月起主動撤銷擔保,還柙至今,等候判刑期間須繼續還柙。多名同案被告以及湯偉雄杜依蘭夫婦均到庭旁聽。
第17被告簡健煌(26歲)承認於去年於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的德輔道西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承認案情指,去年7月28日的中上環遊行被警方禁止,只允許下午3時的遮打花園集會。惟示威者在集會開始後不久,即沿德輔道中、德輔道西和干諾道中前往西環中聯辦方向,高叫「香港警察,知法犯法」等口號。下午5時26分,約100至200名示威者到達德輔道中與西邊街交界,在警方防線面前聚集,他們用保鮮紙保護手臂、手持浮板作為盾牌及組成傘陣等,並大叫「黑警可恥」。
下午5時半至晚上7時,警方多次發出警告,要求在場者離開,但示威者持續聚集,人數不斷增加,大叫「香港警察,知法犯法」、「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亦有人拆除欄杆作路障、搖晃路牌、用索帶加固路障及用鐳射光照射警方。
晚上7時許,警方開始向示威者防線推進,並發射催淚彈,但示威者仍然佔據馬路,與警方對峙。情況持續了一小時,期間示威者築起傘陣、有人手持鐵通作武器、敲擊路牌和自製盾牌、用鐳射光及電筒強光照射警方防線。
至約8時,警員58024許杰星在警方防線目睹簡站在人群前排,左望右望並向後退,拉後其他人以協助他們逃走。當時簡身穿黑色 衣服,頭戴黃色安全帽、護目鏡、防毒面罩、黑色面巾,手戴白色勞工手套。正當他準備轉身向皇后街逃離時,許警員上前將他拉落地並制服。
警方錄影片段及公開影片拍得簡將催淚彈踢回警方防線、掟交通雪糕筒及磚頭、揮動棍狀物體及將卡板推向警方防線等。
其餘23名不認罪的被告,審前覆核訂於12月21日,排期至明年2月22日開審。
控罪指,23名被告去年於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的德輔道西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徐慶鈞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莫卓煇另被控襲擊總督察鄧智兆。
案件編號:DCCC871/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