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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

周庭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上周因6.21圍警總案而被判囚10個月,在裁判官王詩麗席前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現正服刑。她今(9日)向高等法院再提出保釋申請,法官張慧玲聽取陳詞後,拒絕批准保釋。

日前在獄中渡過24歲生日的周庭,承認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即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另承認於警察總部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同案的黃之鋒和林朗彥,分別被判囚13個半月及7個月。

裁判官王詩麗上周判刑時指,由於案件涉及破壞公共秩序及安全,對公眾人士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為保障公眾利益和市民生命財產,必需判處具阻嚇性刑罰,而即時監禁為唯一選項。王官又指三人夥同犯案,在現今騷亂事件和大規模的公眾抗議活動日益增加的背景下犯案,令案情更為嚴重,而周庭積極參與有關集結,留守警總約15小時,期間不斷叫喊口號,手持擴音器,從旁協助黃之鋒。

律師會見周庭後,向記者指周庭對於未能保釋感到「失望」及「遺憾」,坦言身體狀態不算好,尚在適應獄中生活,又呼籲市民關心其他在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