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周梓樂死因研訊】法醫推斷移動的頭部撞向硬物 體內沒有催淚彈物質惟可能解剖前流失

【周梓樂死因研訊】法醫推斷移動的頭部撞向硬物 體內沒有催淚彈物質惟可能解剖前流失

政府法醫郭嘉琪

(獨媒報導)今(17日)踏入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第二十天,負責解剖的法醫郭嘉琪今供稱,梓樂的可致命傷勢為頭部創傷,傷勢可能是頭部撞擊堅硬的表面,或受鈍器沖擊造成,但較有可能是「移動緊嘅頭部擊中硬物」。另外經毒理化驗後,梓樂體內並沒有發現催淚彈成份的CN、CS氣體,以及山埃;亦沒有胡椒噴霧內的辣椒素。被問到物質會在體內殘留多久,郭指自己並非毒理科醫生,據她所知物質分解時間短,而墮樓後10天才進行解剖有可能已流失。

政府法醫郭嘉琪今供稱,她於去年11月14日在葵涌殮房為梓樂進行解剖,而資深法醫馬宣立亦獲家屬邀請,從旁監察解剖過程。郭表示梓樂身上共有25處傷勢及9處治療痕跡。

致命傷勢為頭部 未見被兇器襲擊痕跡

郭嘉琪指,梓樂的可致命傷勢為頭部創傷,包括頭骨骨折等,這些傷勢與死者死前數天內造成的新近鈍力創傷吻合,並可能由鈍器衝擊頭部造成,當中包括兩個可能性,分別是頭部撞擊堅硬的表面,或受鈍器沖擊。郭推斷梓樂的情況似乎是「移動緊嘅頭部擊中硬物而造成嘅傷勢」,而硬物可能是靜止的,惟郭指很難完全排除頭部受硬物撞擊,而固定頭部在硬物上再撞擊亦有可能,但較少見。

而梓樂腦部的受傷模式亦有兩個可能性,分別是腦衝擊傷,或腦對沖傷,例如右腦著地時對面的左腦亦會受傷。

至於被問及梓樂是否有可能先被襲擊,後來再高處墮下,造成綜合的傷勢,郭認為梓樂的傷勢與高處墮下吻合,未能見到是被襲所致。而即使被襲傷勢與墮下的位置相同,她會看到有2次痕跡。郭又指若是被兇器襲擊,頭皮應會留下與兇器相關的特徵,例如凹洞,但在梓樂身上未有發現。

墮樓後10天才解剖 催淚彈物質可能已流失

經毒理化驗後,梓樂的體內並沒有發現催淚彈成份的CN、CS氣體,以及山埃;亦沒有胡椒噴霧內的辣椒素。有陪審團問到物質會在體內殘留多久,郭指自己並非毒理科醫生,據她所知物質分解時間短,而墮樓後10天才進行解剖有可能已流失。

手掌有不常見瘀傷 在墮樓的人情況中少見

郭又推斷當時梓樂是右邊身先撞擊地面,因傷集中在其右邊頭、胸及盤骨。在上肢部份,梓樂的右手掌有5x4厘米的藍色瘀傷,當中包含0.3x0.2厘米的擦傷。郭認為情況有異常,因平常高處墮下的人較少會手掌有傷,故她以顯微鏡觀察,結果顯示手掌的皮下脂肪出血,但沒有明顯的發炎性浸潤,然後進行普魯士染色測試,該測試主要是檢驗傷口是否有血鐵素,若有即代表傷口在數天前已造成,惟最後結果顯示為陰性,結論是傷口在死亡前數天已造成,她推斷是有可能是雙手手掌撞到堅硬表面。郭未能推斷其手掌是於跨過矮牆時傷,或是墮地時傷。

另外梓樂的左手掌近小魚際隆起區(即尾指對下)及右手背有瘀傷,而右手無名指有擦傷,尾指則有瘀傷;左右前臂亦有瘀傷。

頭部傷勢包括頭左右兩側均有擦傷;眼、鼻樑及上唇內側黏膜有瘀傷。至於身體的傷勢包括:右胸中央外側呈揭皮狀擦傷、左右胸及右腰背有瘀傷。下肢方面,梓樂的右大腿中央有瘀傷、右膝蓋有擦傷;左腳裸外側有瘀傷。郭嘉琪亦檢查梓樂的頭骨碎片,其前額及頭頂各有分別5.5及7厘米的線狀骨折。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周梓樂死因研訊 第二十天:
醫生指創傷時已決定兩周內死亡率逾八成半 早10分鐘送院分別不大
墮樓過程少於一秒 醫生指短時間內未必能作本能反應
法醫馬宣立不排除被襲與墮樓傷勢位置相同:無話無可能嘅,但要好plan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