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區域法院今日下午審理反送中運動的案件,法官練錦鴻指示法庭書記,要求律師王學今,和兩名旁聽的市民換走黃色口罩。今日新上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啱啱發生,詳細情況我都唔敢講」,稱不評論個別案件的做法。
對於黃色口罩的爭議,張舉能稱,法官在審訊程序中擁有最大酌情權,只為了維持公平審訊的程序,「帶咩顏色口罩、透明、有花花圖案,香港係自由社會,完全無問題。」
記者質疑法官的做法是帶頭政治化,削弱市民對司法機構的信心。記者又問到張舉能對「法治已死」的看法,及當未能再捍衛法治,會如何應對。
列考量法治四大標準 張舉能:香港係有法治嘅
張舉能在回應時先稱,「好欣賞傳媒同事好熱心工作,踴躍提問」。他表示明白社會人士不喜歡判決,才有感而嘆,「明白、理解嘅,但我哋係司法機構,香港人係法治社會,有法治。司法機構最大目的就係維繫司法獨立同法治。」
曾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張舉能認為,司法機構的工作有一定成效,必定「繼續做」,又引出考量標準,指《基本法》第25條說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表示,香港的法律公開、透明和寫得清楚,案例有法可依,加上司法和法庭獨立,而且法治社會能保障港人的基本權利,「香港係有法治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