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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朗豪坊食店內叫囂 29歲男否認遊蕩罪 喬裝顧客警承認未能判斷叫囂聲來源

被指朗豪坊食店內叫囂 29歲男否認遊蕩罪 喬裝顧客警承認未能判斷叫囂聲來源

(獨媒報導)前年聖誕節期間,有市民聚集旺角朗豪坊「茶木」餐廳,一名29歲男子涉在場叫囂被捕,否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今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偵緝警員賴展源供稱,當時聽到有人大叫:「咁貴呀啲嘢食!」、「啲嘢會唔會食死人」,並看到有女食客以紙巾捂面哭,有人稱:「做咩喊啫,我嚟食嘢咋喎!」辯方質疑,在場有雜聲,故賴不知叫喊聲由誰發出,賴不同意,指聽到聲音來自被告方向。惟在多次追問下,他承認未能判斷是哪一張枱發出叫囂聲。控方一度邀請賴描述新聞片所見,劉官斥:「佢睇到嘅嘢我都睇到,洗乜叫佢旁白一次?旁白睇波呀?佢宜家做評述員呀?」案件押後至3月12日裁決。

報稱無業的被告楊景明(29歲)否認於2019年12月26日,於旺角朗豪坊4樓「茶木」內的公眾地方遊蕩,而被告結伴在該處出現,導致其他不知名人士合理地擔心本身安全及利益。

警指由5樓望向餐廳 見被告與其他人交頭接耳

旺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警員賴展源供稱,他當日晚上8時被指派與其他隊伍前往朗豪坊喬裝成顧客及行街人士,目的為防止商場商舖被人破壞。

約晚上8時15分,賴與隊員到達朗豪坊4樓,見「茶木」餐廳內有十多名男女聚集及叫囂,當時餐廳外有大量記者及示威人士,於是他在旁觀察。賴指自己的視線受阻,於是沿扶手電梯上5樓,並在圍欄由高角度望向4樓觀察。

賴稱,目睹該十多名男女坐在餐廳出入口附近的餐枱,部分人身穿黑衫黑褲,多數戴帽或以衛衣帽笠頭,亦有人戴口罩遮蓋面容,當時餐廳亦有其他食客。他見穿紅色衛衣的被告以帽笠頭,與另外十多人交頭接耳。他們在叫囂期間,被告旁的餐枱有3名女食客,其中2人較年輕、約十多歲,有人向她們說:「做咩喊呀?」,較年輕的2名女子分別拿出紙巾捂面,以及用手捂面,最後走到餐廳較入位置。

另外,賴又指當時有人大叫:「咁貴呀啲嘢食!」、「啲嘢會唔會食死人」、「做咩喊啫,我嚟食嘢咋喎!」及「要水呀」等,及後有人大叫「酒店有狗呀!」賴又指,看到被告在餐枱時一度身體「chok」了一下,故相信他有份叫囂。

賴續指,當時亦有另一名男子在收銀處附近狀似想結帳,但他望着餐廳出入口很徬徨,裁判官劉淑嫻指:「你點知佢好徬徨?」,賴稱男子看着被記者及示威者堵塞的出入口,「唔知埋單定走好」。

其後被告與其他示威者坐到餐枱翻閱餐牌,但未見被告等人有落單及用膳。最後賴回到4樓,被告與示威者以及走至連接康得思酒店的天橋,之後被捕。

控方邀警描述新聞片 遭官斥:「我都睇到!佢旁白睇波呀?」

庭上播出媒體片段,可見被告在餐廳內翻閱餐牌,亦聽到有人大叫「做咩喊呀?」,但賴不確定是否被告說的。控方一度叫賴描述片中所見,惟劉官斥:「其實佢睇到嘅嘢我都睇到,洗乜叫佢旁白一次?佢旁白睇波呀?佢宜家做評述員呀?」。

警承認靠估計認為叫喊內容是示威者叫出

辯方盤問下,賴稱自己當時由朗豪坊的地庫入商場,他承認沿途有人高聲叫喊。辯方問到,「茶木」範圍是否開放空間、沒有實體牆間隔4樓與5樓,賴同意。他亦承認在「茶木」外有很多示威者聚集,故因此估計該些叫喊內容是示威者叫出。

辯方質疑,在場有很多市民及有不同雜聲,因此賴不知道叫喊聲是誰發出的,賴不同意,並指聽到聲音來自被告的方向,「人聽嘢會有方向感,我會聽到聲音來源」。他又指自己有觀察不同人的動作,從而知道是誰叫出的。惟在多次追問下,他承認未能判斷是哪一張枱發出叫囂聲。

賴又承認看到被告「chok」一下時,未能判斷是他叫囂時的連帶動作,還是與對面的人交談。辯方指出,片中有一男子高舉餐牌,因此叫囂聲更似由他發出,賴同意,又指被告當時沒有走過去這張枱的男子附近,亦沒有跟他交談。

案件押後至3月12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18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