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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藏萬用刀被判社服令 導師求情:須接受紀律聆訊 未知能否保學位

浸大學生藏萬用刀被判社服令 導師求情:須接受紀律聆訊 未知能否保學位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三罷」行動,多人被捕,兩名案發時分別為16歲及17歲的男學生,被指管有可摺萬用刀及螺旋鉗等,兩人不認罪。經審訊後16歲學生獲判無罪,現年滿18歲的浸大電影高級文憑學生則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今(19日)在東區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父母聞判後相擁痛哭,有旁聽親友掩面拭淚及合十祈禱。被告學校講師的求情信指,被告因案件需要接受學校的紀律聆訊,未知能否繼續學業,而其電影製作夢想有機會幻滅。與被告相識6年的前無線電視主持李有毅亦有為他寫求情信,並指行內人對被告有好印象。

官指參與政治集會非問題 非法集會才有問題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被還柙在壁屋懲教所三星期,他已受深刻教訓,期間亦有真誠反省,並承諾不會再參與政治集會。惟裁判官張志偉指,參與政治集會並不是問題,不會被起訴,他可繼續參與,但參與非法集會才是有問題。後來官引述辯方的書面求情時發現,辯方誤把「非法集會」講成「政治集會」。

父母求情:被告還柙時吃不下、消瘦低落

辯方亦呈上被告、其父母、朋友及師長的求情信,被告在獄中撰寫的信提及,對事件感到懊悔,並表示若聽從父母及師長的話,沒有危言聳聽,就不會有如斯田地。至於父母的求情信指,眼見兒子在還柙的三個星期間消瘦低落,又吃不下,作為父母感擔心,辯方亦指被告今上庭時樣貌疲倦。被告的姨母則指,被告是孝順長輩的年輕人。

學校講師:被告GPA達3分,為學習榜樣

被告現時就讀浸會大學電影製作高級文憑課程,學校講師寫的求情信指,被告因案件需要接受學校的紀律聆訊,未知能否繼續學業,而其電影製作夢想有機會幻滅。講師又稱讚被告成績優異,GPA達3分,並會在課堂帶領同學統籌,是同學的學習榜樣。

前無線電視主持:行內人對被告有好印象

而與被告相識6年的前無線電視主持李有毅,亦有為被告寫求情信,他指行內人對被告有好印象,又形容他有親和力,今次他受社會氛圍影響而作出個別事件。辯方最後希望法庭考慮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年輕是求情因素

張官判刑時指,早前為被告索取一系列報告,當中指被告因身體情況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而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則適合。張官最後決定在社會服務令或更生中心之間作取捨。他引述上訴庭判詞指,年輕是求情因素,並須給予更生機會。

官:不單因藏刀定罪 而是以工具意圖堵路

張官續指,被告不是單單因藏有萬用刀而被定罪,而是因為他有承認作出堵路行為,而藏有萬用刀是顯示出他有意圖作此行為。但張官見被告有所反省、重犯機會低,而且藏有的工具並非大型及多種類,未有令破壞更嚴重。

張官考慮到工具性質、破壞程度,以及被告當時受社會氣氛影響,因此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時年僅17歲的周姓男生及16歲的男學生,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周被指於2019年11月11日,於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一把可摺萬用刀;16歲男生則被指於同日同地管有三包膠索帶及一把螺旋鉗。

案件編號:ESCC 74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