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5人原獲准保釋,惟11人遭律政司提出覆核,分成三批處理,其中黃碧雲及伍健偉二人今(11日)於高等法院接受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律政司就黃碧雲的覆核失敗,黃獲准保釋;就伍健偉的覆核則成功,即伍須繼續還柙。宣佈結果後,黃碧雲的丈夫步出法庭與朋友相擁,喜極而泣,哽咽舉拳向記者說:「仲要繼續打落去!」
官拒放寬傳媒報導限制
甫開庭,法官杜麗冰表示收到傳媒申請要求放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就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雖然她非常明白傳媒報導的職責,但法庭有責任保障法律程序的完整性及控辯雙方的利益,故認為放寬限制並不適合。
雙方其後輪流陳詞,律政司一方於庭上播放二人於初選論壇發言的片段。杜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律政司就黃碧雲的覆核失敗,伍健偉的覆核則成功,換言之黃碧雲獲准保釋,伍健偉則須繼續還柙。
黃碧雲丈夫喜極而泣
黃碧雲身穿螢光黃色外套及灰色羽絨,她開庭前一度伸展身體,又向家屬席舉起拇指。法官宣佈黃獲保釋後,黃碧雲的丈夫佘雲楚步出法庭時,與朋友相擁,喜極而泣,並哽咽舉起拳頭向記者說:「仲要繼續打落去!」
黃碧雲(61歲)今准以現金10萬元、丈夫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另亦須遵守以下保釋條件: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 不得組織、安排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公開或非公開形式的選舉
- 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或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及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 不准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一本過期BNO
- 每晚12時至翌日7時守宵禁令
- 每周到警署報到4次
- 居於報稱住址
其餘9人的保釋覆核聆訊將分別於本周六及下周一於高等法院處理,9名被告包括鄭達鴻、郭家麒、彭卓棋、何啟明、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柯耀林和李予信。
案件編號:HCCP113、HCCP117/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