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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聲明:疫情不是阻止公民社會在立法會公聽會上為兒童權利發聲的理由

聯署聲明:疫情不是阻止公民社會在立法會公聽會上為兒童權利發聲的理由

我們是一群十分關注香港兒童權利的團體,並致力參與在聯合國的報告過程中,以反映我們對《兒童權利公約》在香港實踐情況的意見。

得悉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以疫情為由拒絕於今年3月15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兒童權利公約》提交的第三次報告的項目大綱召開公聽會,我們對此表示極度失望。這是委員會首次就有關事項拒絕公眾參與,立法會過去向聯合國提交第一次及第二次的兒童權利報告的過程中,一直歡迎公眾參與。立法會早於今年1月13日通過議案允許委員會以視像會議形式舉行遙距會議,我們認為沒有拒絕召開網上公聽會以聆聽與兒童緊密工作的民間團體意見的理由。

政府提交的報告一直是重要的指標讓公眾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知悉本港目前的兒童權利狀況以及《公約》的實施情況。同時亦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合作改善本港兒童權利和福祉的好機會。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向締約國發出的《兒童權利公約》定期報告專要準則亦清楚列明,締約國應「與民間組織、包括非政府組織和兒童及青年團體開展合作,讓他們參與執行《公約》及任擇議定書的規劃和監督工作。」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清楚指出政府不能以疫情作藉口削減人權保障。人權專員特別提到政府應保證當轉移至遙距會議和視像會議時,現有公民參與的渠道會得以維持。

我們要求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確保公民社會包括兒童及青少年能像以往透過立法會的平台參與在各個階段的報告過程(如項目大綱公聽會、報告公聽會、審議結論公聽會),立法會有責任作出適切的安排以促進公民社會在公聽會的參與。
聯署團體:

1.防止虐待兒童會
2.兒童權利關注會
3.卓新力量
4.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兒童及家庭服務範疇)
5.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6.香港婦女中心協會
7.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8.香港融樂會有限公司
9.童夢同想
10.融幼社
11.智樂兒童遊樂協會
12.社區組織協會
13.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
14.香港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協會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