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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論 vs 創造論

二零零五年美國阿肯色洲有一群家長﹐入稟地方法院控告學校局﹐
要求在高中生物科中加入創造論﹐與科學界普遍接受的進化論平起平坐。
這事件只是自達爾文發明進化論百多年來﹐進化創造兩論爭議的其中一章。
很多人對個爭論有所誤解﹐這個爭論不是有關那一個理論是對﹐那一個是錯﹐
而是關於什麼是科學。進化論是一個科學理論﹐相信沒有人反對。
但是創造論或換湯不換藥的智慧設計論﹐又是不是科學呢﹖
讓我們先從科學哲學的角度﹐去介定什麼是科學﹐再對檢視這兩個理論。
一個科學理論﹐必需要乎合以下三個條件。

1) 可驗證 (verifiable)
2) 有解釋力 (explanation power)
3) 可被否定 (falsifiable)

第一﹐一個科學理論的最基礎條件是必需可驗證﹐有足夠的證據去支持理論。
進化論的證據多不勝數﹐從有腳魚的石化﹐到實驗室中的病菌異變﹐
到有名的倫敦飛蛾變色﹐無一不合乎進化論提出的理論和假設。
反之創造論沒有任何實在證據﹐從來沒有人看見造物者創造新的生物。
而創造論支持者的所謂證據﹐大多只是指出進化論的不足之處。
對的﹐目前進化論還不是完美﹐還有侍改進的地方。
但就算進化論是完全錯誤﹐也不代表創造論就一定是對﹐
物種的起源還可以有其他很多解釋﹐例如地球就像神一樣是自有永有﹐
又或者像古代神話般﹐生物不是被創造出來﹐而是後神的屍體上生長出來。

第二﹐一個科學理論除了要合乎現實的觀測外﹐還必須對觀測作出解釋﹐
並能準確預測下一個實驗的結果或數據。進化論預測了每代生物之間﹐
必需有一個媒介去傳播訊息﹐直接引導出後來基因(DNA)的發現。
進化論可以解釋紐西蘭奇異鳥為什麼沒有翼﹐人為什麼會有盲腸﹐
不怕抗生素的超級病菌為什麼出現﹐以及其他種種不同的生態現像。
可是創造論面對這些問題時﹐唯一的答案就只有神是這樣設計﹐
這個答案是完全的廢話﹐根本不能告訴我們任何有用的資訊。

第三﹐一個科學理論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可被否定性﹐既在某可能現的情況下﹐
這個理論會不再適用﹐亦即是科學理論是必需要局限性。說個例子﹐
牛頓的物理學定律﹐在極大的空間中給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推翻了。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在極小的空間中給量子力學推翻了。
同樣的進化論也是有其局限性﹐現今普遍科學界的共識﹐
就是進化論不用適於最初的生命。進化論不能夠解釋在盤古初開時﹐
化學物質如何演變出第一個蛋白質生命體。可是偏偏創造論的支持者﹐
就最愛用這點攻擊進化論。創造論是一個沒有可能被否證的學說﹐
不論反對者提出什麼理據﹐創造論也可以用超出自然界限制的造物主來解釋。
例如問為什麼有恐龍化石﹐答案會是造物主特別造假化石出來考驗人的信心。
在這方便﹐創造論和占星學是性質也是一樣﹐同樣都是吹出來的。

在美國阿肯色洲的那個案件中﹐幸好遇上的法官是明白事理的人。
他聽了科學家和科學哲學家上述的解釋﹐認同創造論不是科學﹐
不應該在高中的科學課中教授﹐並駁回那群盲目家長的指控。
雖有創造論是一個很好聽的故事﹐但它絕對不是科學﹗

最後想補充一點﹐進化論和宗教信仰不一定有衝突。天主教和聖公會﹐
就不反對進化論﹐他們認為進化論的對錯是科學的問題與神學無關。
人類的肉身如何來不重要﹐最重就是人類的靈魂是由神所創造。
還有另外一個說法就是神導進化論﹐神用進化的方法間接地創造人﹐
就像神經網絡(neural network)的程式的培育出來﹐
而不是逐行行寫出來一樣。作為一個開明有理性的基督徒﹐
智慧設計論(或曰智障設計論)不是唯一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