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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何偉途事件常識問題的補充

有些傳媒人,以至市民,都會認為何偉途有可能在嫖妓事件中撤謊,因此傳媒要窮追猛打何偉途不可。

這種邏輯相當可怕。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萊溫斯基性醜聞被指撤謊也好,克林頓是在聯邦大陪審團下受審,程序清楚公平。但大家憑東莞公安一面之辭,又沒有公正審判,我們又憑什麼去指何偉途撤謊?

何偉途在東莞的日子做過什麼,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但沒有法庭審判,何偉途就不可能是被告。真正的被告,應是政治掛帥的中國司法制度,以及視囚犯權利如草芥的中國執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