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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健強﹕踎吓都唔得?

今午(7月10日)在深水埗地鐵站等朋友時看書,看到點有趣東西就想做筆記。從背包取出鉛筆,蹲下來平衡身體,準備劃線寫字。說時遲那時快,馬上有位穿著制服的女職員趨前,算有禮貌的跟我說公司規定地鐵範圍內不許蹲下,請我站立起來。

事屬小事,她也只是按上頭吩咐,我便只是問清楚了就站起來,無謂她難做。但很不明白,為甚麼要有這些規定?

大概地鐵站的空間屬於私人物業,他們有權定些使用者的限制,但這些明顯帶有歧視成份(誰都知道這是針對國內人士習慣的規則),是否有所必要,有沒有侵犯基本人權?我希望懂法律規定的人解釋一下。

朋友來了,我將事情跟他簡述,他說深水埗地鐵站的確會較多來自大陸的人,或為自由行或為新移民。不知道有沒有朋友在其他地鐵站有同等經歷?想起來應該在回家時在另一地鐵站蹲下試試。

許多香港人會覺得蹲下是不雅的動作罷,所以地鐵公司就照主流的意識形態下令禁止了。如果證實可行,將來不知道會否也禁止挖鼻搔頭放屁等行為?

論干擾或危險性,我認為在地鐵站拉著小車貨物行李使用扶手電梯問題更大,也相信地鐵公司有規則管制。但這種事我每次乘搭地鐵都會遇見,也從來就沒有見過有地鐵公司的職員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