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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行政概念的樹木

情非得已,繼續保樹立人。我夠想整個中大山頭的樹生得張牙舞爪,但一天中大的破壞王校園發展還是開著推土機和電鋸通山走,唐吉柯德式的棒打出頭鳥還是要繼續。

早前回過學校,到達何善衡工程大樓(賤標)對面,中藥園上的那片大山坡,看見有甩頭甩骨的幾塊圍板,探頭去看,來是一條臨時路——一條由賤標直達franklin下的臨時石屎路,專為另一個斜坡工程而欄腰把一個山坡劏開的一條臨時路。一看便知不得了,石屎的臨時路有三四尺厚,壓著兩旁不下十數棵大樹,不少大樹已經死得樹皮都裂開了,樹枝都禿得精光;另有一些東歪西倒,也有一些的根部便正正被造路的石屎所沒頂,奄奄一息:你試過當想大口呼吸時,人家一盆石屎灌到你口中嗎?

我們心叫不妙,回來後秉承每事問的精神,姑且撥個輪到地政署,看看他們對這等情況有甚麼高見。結果地政署職員真的二話不說給小弟上了寶貴的一課,題目為「作為行政概念的樹木和其處理」。

聽完我關於中大情況的簡述,職員告訴我,他們將採取的行動是在這星期派員到讓臨時路視察。主要要看的,是工地有沒有起出原來圖則所申請的範圍。我聞言大驚:「我向你投訴說大路壓著樹,你竟然說看地盤有沒出界?」是我聽錯還是你聽錯?然後他緩緩地說:「樹方面,中大那邊會向我們交一個『tree survey report』,當中列明多少樹會移植,多少會斬。完工後,我們會拿著該report逐棵對」。

似乎是他不太明白我想投訴的是甚麼。我向他解釋,現在臨時路壓著許多大樹,照推理那些樹肯定是沒有計劃和申請要斬或要移植的,否則干脆斬掉算了為甚麼要用石屎壓得它們半死不活?究竟那條臨時路,有沒有向地政處申請?職員告訴我,「最重要是工程按著圖則完成,起臨時路與否,是方法問題,由工程師決定,我們並不管的」。「至於樹方面,我們的原則是一棵賠一棵,若果佢要斬樹,佢必需要在別的地方另種一棵」。他是官僚,所以我也沒有和他爭論斬掉一棵樹所破壞到的微形生態平衡,並不能由新種的樹彌補得到。我明白,那肯定是徒然的,即使他明白也不由他去改善。

但我當然追問,若有些樹,即給石屎路壓著那些,中大沒有申請要斬或移植,但卻因工程而三幾個月後死亡,地政處會否追究責任?整課最精彩的地方就在這裡,職員說,在政府而言,是斬是甚麼都好,反正要把樹physically移離原地,便要申請,便要一棵賠一棵。所以就是,政府根本不需理會究竟發生甚麼事,臨時路壓死樹木也好,用滴滴涕把樹毒死又好,毒死是中大召了隻哥斯拉來把山坡踏平也好,只要一棵賠一棵便可,又換句話說,地政處似乎只會懲罰沒有申請的移動樹木。其邏輯比香港引以為傲的簡單稅制還要簡單。希望是我聽錯。

葉蔭聰說得很對,中大和它的工程承辦商的確很會鑽空子。只是我們的政府完來幾乎完全不會set hurdle放軟手腳,民間監察系統的建立,原來比想像中迫切。

(圖為臨時路上塌在一旁的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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