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先有城市,然後有保育

這篇文章可說是《大道廢,有衞生》的香港演繹版。

米埔近日引入一頭牛,協助維持濕地狀態。日前,立法局議員在議會中提及本港流浪牛問題,周一嶽局長的回應相當「直接」:「流浪牛沒有保育價值,不值得花資源。」到底「保育」這個概念從何以來﹖我們憑甚麼去判斷甚麼值得保育,甚麼不值得﹖

米埔之所以引入牛女,原因是,牛的體重較重,在濕地上行走,可以増加濕地的沼澤面積,吸引更多候鳥;牛一邊走,一邊吃草,也省掉人手除雜草的工夫。在非洲森林中,一頭牛死了,屍體被其他動物吃掉,殘骸腐朽,變回泥土,滋養土地,生出花草,給食草動物——可能是另一頭牛——提供食糧。從以上可見,大自然的每一項事物,都是生態循環的一部分;脫離了這個循環,該事物便有失去價值的可能。

甚麼令牛失去保育價值﹖答案是城市。城市發展讓人在某種程度上脫離自然,與非人類生物區別開來;甚至令非人類生物與人成為空間競爭的關係。我們所嚮往的東京、紐約,以至世界各地的大城市,都有流浪動物的問題,最常見的是貓狗,也包括澳洲的袋鼠、北美洲的熊、日本的烏鴉,還有香港的牛。九十年代,政府要發展東涌,把流浪牛用起重機吊走,當中有些牛因掙扎而從半空中重重掉下來,像滾地葫蘆一様滾下山坡。牠們做錯了甚麼﹖就是妨礙了城市、住宅、商場的建立。

城市發展奪去非人類生物的生存空間,因此才產生「保育」的概念——被揀中的的「保育地區」、「保育生物」,城市便要讓路。沒被選上的,又早因城市發展佔用牠們的空間,而被迫跟著人類脫離自然循環鏈,也就失去了其存在意義。

周局長所說的「沒有保育價值」,正是建基於上述「城市發展」的概念而來。流浪牛,以至所有流浪動物,不是死物,也不是垃圾;牠們原本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們不會奢望政府會像保護大熊貓那様保護流浪牛;我們的要求是:既然流浪牛和其他流浪動物已無可選擇地被帶到城市,而人類又不會回到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我們就有責任讓流浪動物與人類盡量互相適應——其中一個方法就是許多動物團體早已提過的絕育手術,控制流浪動物的數量,不讓無辜的生命在非自然環境中受苦,也減少人類與非人類生物因空間競爭而發生衝突的機會。

其實,在人類與非人類生物的競爭中,後者往往是輸家;絕育手術,以致環保、動物權益團體的出現,都不過是戰後重建部隊,在成王敗寇的戰爭中盡一點人道責任。多年來,政府對流浪動物一直採取「放任/捕殺」的政策,非但不能減少流浪動物數目,更是一種根本上的冷漠。如今周局長又公然說出「流浪牛沒有保育價值」這種話,其快人快語,倒也忠實地反映出其胸襟之狹隘。一個不堪一撃的對手,一頭曾經為我們耕田耙地,最終又出讓了牠的生存空間的牛,我們難道就不能讓牠活得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