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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媒體研討會2006:加緊資訊言論流通,推動自由創作文化

按:英語維基百科在八月舉行了一次「維基媒體研究會」,創辦人之一的Jimmy Wales將目標訂為:如何改善網上百科,以及將自由文化推廣至不同國家。會議還請來了《自由文化》(Free Culture)的作者Lawrence Lessg主講,他在會議中提到,要推動自由文化,就有必要在現有的法律上做點功夫,把宣揚創作與資訊交流的條文寫入法律,才能實踐「自由文化」的構想,會議給香港的媒體及社會運動很強的啟示,筆者特意譯寫出來。

*文章部份內容譯寫自CNET

不少出席「維基媒體研究會」人士也在會上對Lessig表示感謝,說Lessig對Wikipedia的貢獻良多,而Lessig就說,資訊交流,特別對電子資訊來說,令更多人能夠參與推動自由文化的工作。維基百科作為其中一個最為人所知「讀與寫文化」例子,人們不單只在消費裡面的內容,當中包括維基連結的短片與書本,參與維基的人還貢獻了文化工作,例如他們展示出日本動漫畫混音加工的作品。而維基鼓勵自由文化的哲學,其實就是要將知識普及化,讓所有人也可以進入讀寫知識領域。

可是,Lessig對這個自由文化運動提出了保留。他認為,人們不可以將這些網上的東西變成「小島」,而是要給予參與者光明正大的牌照 (Licenses) 去重新發佈和使用,使更多衍生物,例如創作品與不同言論觀點能夠繼續下去。Lessig指,他正在創立一個牌照,它跟Creative Commons類近,目標也是要使更多人能夠重新發報與使用創意作品,他建議了一個「自由軟件法律中心」,那裡提供免費法律意見給 open sources組織,並且協助認證工作。

其實,坊間一直有不只creative commons一個鼓勵重新使用與發佈的牌照,可是各種licenses還未達成共識,各個投入自由文化運動的參與者,不但未能建立起另一個抗衡資本主義制度定義下的知識產權制度,現在就連各種鼓勵自由使用與再發佈的牌照軟件,也未互相承認與確立起來。在維基媒體會議上,DNU Documentation License的創辦人Eben Molgen說,在各種牌照之間建立橋樑,不但是現時迫切的工作,互相承認的制度,也將會令牌照的內容、定義與使用層面更加豐富。Lessig就說,互相確認,是衝破阻撓自由文化權利的關鍵。

他說:「如果我們現在不解決這個問題,自由文化運動面對的困境,未來三年、五年、八年也也不會解決。當創作只像孤島一樣出現,我們就不會有任何方法,使不同的創作地盤聯合運作起來」。他的意思,就是說喜歡創作的群體,各自耕耘自己的東西,可是沒有在群體之間作點實踐,令大家的資訊和創作流通起來。

「維基媒體研究會」其實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信息:當創作、資訊與言論的流通,正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威脅,例如大財團不斷濫用知識產權的概念與法律,動不動要求專利,又或者以本傷人,濫發律師信,四出威脅非牟利創作人停止工作;又或者以律師信停止社會上的言論交流與辯論,例如最近GP超霸電池的金山工業集團以本傷人,在沒有跟勞工團體清楚解釋的情況下,發出律師信控告勞工團體,說他們指控集團使用有毒物質,毒害工人是誹謗行為;以及很多搞同人志的朋友,在《創作與再創作》研討會上,跟知識產權署官員的論爭,都直接指出了一個很急迫的問題:我們應如何團結起來,保護言論、創作、資訊流動這些權利與園地?

圖片來源:Wikimedia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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