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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融譴責富士康: 將為中國新聞界所唾棄

ipod 承包商富士康起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和編輯一事, 第一財經日報昨致函富士康, 指“記者報導屬於職務行為,報社將動用資源支持兩人全力應對訴訟”, 並要求富士康“撤銷對翁寶的起訴並解除對其個人財產的查封”,否則“報社將支持翁寶通過法律途徑向富士康公司主張”.

該報又譴責富士康, “針對貴公司採取訴訟保全措施查封二人個人財產的做法,本報表示強烈譴責。我們相信貴公司這種以公司組織行為針對記者個人的做法,將為整個中國新聞界所唾棄”。

據瞭解, 若富士康繼續逼害國內記者, 台灣記協會聲援.

聲明全文:

《第一財經日報》就報社兩位元記者被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起訴的聲明

  《第一財經日報》就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鴻富錦公司”)訴訟本報員工王佑、翁寶名譽權侵權一事,鄭重聲明如下:
  一、王佑記者的報導屬於職務行為,為此,本報將堅決支持王佑、翁寶二人,全力應對與鴻富錦公司的訴訟。
  二、根據我國有關法規的規定,鴻富錦公司將王佑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本報編委翁寶列為被告,與法不符。為此,本報鄭重要求鴻富錦公司撤銷對翁寶的起訴。
  三、針對鴻富錦公司採取訴訟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寶二人的銀行帳戶、房屋和車輛等個人財產,本報表示強烈譴責。本報鄭重要求,解除對翁寶和王佑個人財產的查封。對於由此給翁寶和王佑個人利益造成的侵害,本報將全力支持其二人通過法律途徑向鴻富錦公司主張。
  四、我們相信,鴻富錦公司這種以公司組織行為針對記者個人的做法,勢必引發新聞界的公憤。

特此聲明

詳見: 報導"超時加班"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遭索賠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