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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倒數,還有時間!

明報  2006-12-16 (天星文章補遺)

編按:此文作者在昨凌晨被捕了,當時被鐵馬圍困的他,竟被控以阻差辦公獲保釋外出。

在天星的兩次直接行動(direct action),像照妖鏡,除了終令事件的不同人和事放到一個平台上,看清楚哪些人哪些環節令天星推到推土機面前——政府暗渡陳倉的7 年拆卸計劃,民間進行了好幾個月的反抗行動,應該正面回應市民訴求卻縮躲的官員狼狽地說出「已充分諮詢」,令應該出聲的議員由被動至主動向政府施壓……還有就是,看清楚政府以暴力、鐵腕打壓民意。

為的是讓工程不停下來。孫明揚說以激光法建一個假鐘樓「保存集體記憶」。但正如運動核心分子何來所言,既不要假古董,市民的權利和目光也不囿於集體記憶,還有未來的城市規劃,市民理當有決策權。

作為其中一個爬上推土機的市民朱凱迪,述說由發起到進行佔據地盤的行動中,審視自己和同伴作為市民在規劃及古蹟保育等政策的發聲位置;而在接續下來的天星保衛戰裏,歷經第一個24 小時的啟發,又如何打下去。

文.朱凱迪獨立媒體(香港)編輯圖.資料圖片、周思中

編輯在天星運動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叫我寫一篇回顧星期二和星期三阻攔拆毁工程行動的文章。我馬上想到文思慧老師月前寫的《社運何須粉雕玉琢?居民抗爭何堪騎劫!》(註一),大罵一班將利東街運動的實際失敗說成社區保育運動的模範。文老師的話叫我時常警惕——這篇文章的所有回顧和反省,只有一個目標,就是動員更多人參與阻止政府拆毁天星碼頭。星期六,還有時間!

佔據地盤行動短時間內成為輿論的焦點,很多人,包括記者和政府官員都在問,這班是什麼人?佔據的行動是否部署了很久?有些人見到有立法會議員在地盤進進出出,就以為參與者是某某政黨的青年團,而行動是某某議員在背後發動。聽到這些亂七八糟的流言,啞然失笑。

建制內被漠視唯建制外佔據

而其實,第一次提到要介入天星行動,是上月底一個晚上。有朋友提到,幾個月來的保衛天星的運動,似一場表演多過一場要改變事實的運動。當時我們就想到,雖然專業界如何努力構思另類方案,試圖循「建制內」的途徑去改變政策,但在不斷強調(建制內)諮詢早已在幾年前做完了的香港政府眼中,這些工作就像搔癢一樣乏力。

更重要的問題是,拆工程天天在進行,如果沒有任何行動實際上阻止拆毁工程,那就算政府某某官員肯與議員開會,肯考慮民間方案,又有何用?

因此,我在那時已經為自己的工作訂下了一個非常明確的目標,就是以實際的行動阻止工程繼續進行。阻止了工程,行動就算成功;阻止不了,就算失敗。這是評價行動、以至整個保天星運動的唯一標準。不過,我們完全明白,直接行動是與專業界的努力互為基礎。沒有了他們在辦公室裏日以繼夜研究保留碼頭的可行性,沒有熟悉政府運作的人從文件堆中找出古物古蹟辦事處的報告,阻止了拆毁亦沒有用。形象一點說,專業界人士提供的是有爆炸能力的火藥,我們則是火種,負責將火藥引爆,負責將政府與人民的矛盾,尖銳地暴露出來。

有了這樣的判斷,最難的問題才真正出來。要阻止工程,可以怎樣?我想告訴讀者,從十一月底到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二),絕對沒有任何具體計劃去佔據地盤,面對推土機,大部分時間都是茫無頭緒的等待和挫敗。

回想起十二月六日第一次參加天星的行動(註二),手機短訊雖然說要以「人鏈」擋住地盤門口,但到現場才發覺只有幾個人(包括最令人佩服的何來女士)頹坐在門前,沒有人鏈,貨車一來大家(包括我)就退到一旁。回到辦公室滿身沮喪,寫了一篇意圖激勵士氣(卻似乎更令人沮喪)的民間報道,其中一段提到:「參與者傾談,大家似乎更像等候送終的孝子賢孫,多過手心合一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社運積極分子(有朋友說現在是「事後跟進」的階段,主要的工作是紀錄,讓香港人日後看到片會後悔)。但,這很大鑊呀!雖然我都唔想被標籤為社運積極分子,也知道幹實事的重要性,但既然人都來到了工地門口,對抗性也應該強一點吧。我坐到十點就忍不住走了,我在想,與其這樣認輸地頹坐,不如早點回家多聚集一些人,從詳計議——要多少人才能夠做一條有效的人鏈?要不要穿制服?要什麼道具?應該將自己鎖在什麼地方? 像搞一場show 一樣來一個詳細的rundown,列出所有可能性,然後昂首挺胸地大步踏向天星。」

每一個抉擇關卡

到了十二月十二日,上面列出的問題我一個也沒有答案,踏向天星時昂不了首也挺不了胸,心裏只是盤算着接着有什麼工作翌日有什麼約會。在電視台的午間新聞裏,我們還是只值三個鏡頭的小小型集會——即使人多了也只得二十個左右;即使道具多了也只得一塊布橫額和幾張粗製濫造的標語;即使擋任了幾部試圖駛進地盤的貨車,也擋不住工人用躉船吊走大鐘、亦擋不住地盤內的鏟泥車拆掉石屎牆。我們在沙塵滾滾的地盤門口乾着急,雖然,擋住了貨車已比以往進步,好像對事情已有交代,但我們知道明明這是自己騙自己的阿Q 精神勝利法。就在這時(兩點三十分左右),終於有人提出「不如衝進地盤去!」這個挑戰所有人「守規則神經」的提議。從這時開始,我們作為個人以及一個群體,便要面對一個又一個關鍵時刻、一個又一個抉擇。

●下午兩點四十分第一次決定衝不衝進地盤;另一小隊決定是否爬上平台,爬上平台後是否要撕開地盤的綠膠布。

●下午兩點四十五分衝進地盤後決定往哪個方向衝、同伴被捉住後要救他還是繼續衝。

●下午三點多剩下一名同伴危站在鏟泥車上,其他人決定是否再衝進地盤營救。

●下午四點多第二次衝進地盤後,決定如何請立法會議員來協助。

傍晚六點第三次決定衝不衝進地盤,衝進地盤後找尋最有利的據點。

●晚上十點,為整個行動的要求定調──在記者面前宣布,要求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和反對清拆天星的立法會議員會談,否則不會離開地盤。

十幾個人的勇氣累積

到了這時,十幾二十名本來不是全部認識對方的參與者,才真真正正凝聚成一個團隊。晚上,我們在玻璃大樓環繞的鏟泥車車頂上抽煙聊天時(多麼超現實的場面),才逐漸意覺到,我們剛剛實踐了一次奇特的行動。行動的計劃是累積的、突破的勇氣也是累積的、連決心也是累積的(如果有足夠的決心,那麼我們十幾個人星期三被抬前就應該全部聚集在鏟泥車上,繼續撐下去)──一切都是依靠即場的觀察和判斷,以及一個絕不能移的目標──如果阻止不了拆毁工程,什麼都沒有用。這次行動不是香港人習慣見到的「表態式示威」(試想如果○三年七一我們幾十萬人坐在軒尼詩道要求董建華下台,香港的政治不改寫才怪。),也不像綠色和平那些精心策劃的行動,在這刻,我只能暫時稱之為「見縫插針式行動」。有評論者認為我們是暴民、是刁民,我在這裏懇請大家記住他們,因為他們正是阻攔香港公民社會發展的障礙;他們也是那些強調不要和中央政府對抗,強調要香港人接受政治現實、覺得小圈子選舉不錯的人。也有一些不知所謂的評論員,扮高明地宣布「行動來得太遲了,根本沒有可能成功」。他們以為行動的勇氣來得很輕易嗎?或者更直接的問,在香港這個視秩序規矩為神的社會,他們除了「得隻手得把口」外,有公民抗命的勇氣嗎?

這篇文章已經講了太多不經大腦的肉麻話了。最後一句:只要我們在黑暗中仍然見到一線光,我們還是會朝着光線直奔。天星碼頭的保衛戰還未結束,希望我們都挺身出來,為建立尚在萌芽的自主公民意識盡一點力。

註一:《社運何須粉雕玉琢?居民抗爭何堪騎劫!》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44053&group_id=49

註二: 民間報道見:《十二月六日上午攔阻天星拆卸行動速記》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71236&group_id=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