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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理由

本來,為街貓找到一戶好人家,是宗開心事。

可是,這一竇,連仔帶乸寄住在我家。過兩日,義工來接走貓B,把她們帶往新主人家中。我則會帶媽媽做絕育手術,然後把她放回原居地。

换句話說,我會讓她們骨肉分離。

朋友說:街貓好快唔記得。朋友又說:貓仔去到好人家會過好生活。朋友再說:貓仔大了,媽媽遲早都會趕佢地走。

這些我都知道。可是,昨天和美英說起,我還是哭了,更是「淚如泉湧」那種。

美英問:「你動搖了嗎﹖」我點點頭。美英又問:「你不知道自己這様做對不對,是嗎﹖」我又點點頭——根本沒法開口。

美英沒有說:「你不要哭。」(凡是哭過的人,都知道這句話更加催淚)她說了另一句很有說服力的話:「其實,做不做,你都會後悔。」

是的。做呢,做得好內疚。不做,任她們在街上生活,萬一將來貓仔比車撞死了、比漁護署捉了、比狗咬死了……我一様會後悔當初為甚麼不把她們送給別人。

如果有一天,這個城市沒有虐待動物狂;如果有一天,這個城市的漁護署捉到流浪動物後會絕育放回;如果有一天,如果有一天,這個城市的空間設計會放得下閒暇與愛心……我不敢說我不會再哭,不過起碼少一個哭泣的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