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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知情權是否存在?

阿藹註: 有關決定皇后碼頭是拆是不拆, 什麼時候圍板等問題, 竟然成為了政府機密, 剛聽說農歷新年前不拆, 另一些消息來源又告知一月底會圍板, 一個工程, 竟要向公眾隱瞞? 這是什麼政府? 希望大家可循著文章的電話, 幫我們問一問, 皇后工程究竟會不會動工? 什麼時候動工?

要結婚又想去皇后拍照的朋友請幫忙一問, 要搞任何與皇后相關活動的朋友請幫忙一問, 記者朋友亦煩請幫忙問問... 究竟公眾知情權是否在存在?

──曾蔭權零六年十二月廿三號寫給香港的家書說:「至於天星碼頭鐘樓和皇后碼頭,我希望大家明白,中環填海第三期工程已經過十多年規劃,工程亦已經進行了一大半,而拆卸天星碼頭同皇后碼頭是整項工程的一部份,政府履行了所有法律要求和諮詢程序,然後定案。我們實在不可漠視法律的要求和後果,在現階段不可能將整項工程叫停。」

──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成報引述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劉吳惠蘭「表明,鐘樓外牆拆卸後已運往『填料庫』,與其他建築廢料混在一起,直言這些團體『不要有遐想』,更證實皇后碼頭將如期清拆,只保留牌匾。」

──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經濟日報報道,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昨與傳媒午宴時,多次拒絕透露拆皇后碼頭的『死期』。外界預期政府原定明年一月底清拆,被問及會否因應特首選舉將拆卸日子押後,孫只回應,『我係處理政策,(工程)合約已簽了。』」

──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蘋果日報《政八卦》專欄指,「政府何時動手拆碼頭的日子,據知絕不會事先張揚,不過,當地盤封板,也應是日子不遠了,這次估計一定會速戰速決。」

由曾蔭權、孫明揚到劉吳惠蘭的特區官員逐一表態後,特區政府已決定將拆毀天星、皇后碼頭變成公關問題。即是說,一切只在乎包裝;換湯、不換藥。因為天星事件,各式「諮詢架構」被猛烈批評為虛偽及欠缺民主,曾蔭權的回應是提早進行另一個無關痛癢的諮詢餵飽傳媒,還有委任幾位青年才俊入古物諮詢委員會。兩下虛招,香港傳媒彷彿已被餵至半飽,我明明在記者面前把曾蔭權罵過狗血噴頭,但翌日出來的文字卻成了「爭取保留天星碼頭示威者代表之一的朱凱迪,認為政府今次的諮詢是踏前了一步,但希望政府聽取民意之後,會按民意落實政策。」﹝十二月二十四日新報﹞尤其是那句「踏前了一步」,比較像是記者的心聲。

以更多更「好」更早的諮詢來回應諮詢制度和吸納政治的破產,以文物保育來掩蓋民主規劃的訴求,剩下就是清拆皇后碼頭的「危機處理」。選一個好timing開工、盡量令抗爭者顯得難看、還要用更多好消息堵住記者的嘴巴。因此,像玩扑傻瓜遊戲一樣,傻瓜把頭伸出來的時間,「絕不會事先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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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兩天,我們還是問得、以及收到一些奇怪的消息。

我們當中一位朋友,一月三日致電海事處查詢皇后碼頭的清拆日期。他先打去海事處的總機25423711,被轉至中環海事處28523082,接電話的職員說,皇后碼頭「已經停用」,現在雖然還有人在用,但與海事處無關。

OK。

朋友沒有問那位職員「不關海事處事關誰事」,而是再在政府的網海裏找到負責維修公眾碼頭的土木工程處的相關小組27605707。小組職員回電話說,我們只是負責維修,其他的事與我們無關,要問就打去拓展處「商港組」余先生22314421。朋友打給余先生,他說皇后碼頭何時清拆的問題,要問負責項目的總工程師馮先生22314436。

朋友打馮先生的電話,幾次都沒有聽,隔了兩三天再試,通了。馮生說,這個月也不會做﹝清拆皇后碼頭﹞;至於何時會下決定,馮生說,月底先再問啦。

然後我今天接到警察公共關係科的電話。來電的是由十二月十三日起一直「陪伴」着我們的警官﹝也是inmedia的長期讀者﹞,他問明天﹝一月七日星期日﹞陳智德先生的香港文學沙龍預計有多少人出席。我說,咪玩啦,在香港講香港文學你話有幾多人會黎。他差點沒說「咁又係」,頓一下後說上次詩唱會時揭過義賣的詩集和刊物,不是很看得懂。

他似乎不想掛線,於是我們又改談舊區重建的事。之後,我開始問他到底有沒收到消息皇后碼頭何時拆?他說,也知你們辛苦,據他所知,皇后碼頭在農曆年﹝即零七年二月中﹞前都不會圍板。他強調這是他目前為止收到的消息,然後在我友善的催促下,他說如果提早了開工,就會通知我,「因為根本冇得瞞」。記者朋友,請代我們證實這個消息,那你們便不用常常到碼頭吃西北風,我們和其他市民也可以有時間將人民規劃的討論深化,豐富保衛天星和皇后的運動論述。

最新消息說, 碼頭會於一月底圍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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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另一位朋友J君一月四日晚乘天星小輪過尖沙嘴時,在新碼頭附近看到一張橫幅﹝左上角那張圖片﹞。翌日他再到橫幅前細讀文字,嚇得馬上致電給我:橫幅的題目是「規劃申請」;地點是「香港中環皇后像廣場以北的『綜合發展區』地帶」;建議是「修改『綜合發展區』地帶註釋內的備註以包括原地保存中環舊天星碼頭」;最要命的一句是「任何人士均可就這宗申請提出意見。有關意見必須於2007年1月5日或以前,以書面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

橫額標示的日期是十二月十五日,我們十三個人剛剛從北角警署出來。我想起,在我們闖進天星地盤當晚,已經收到消息,指see網絡的保留天星規劃申請獲得接納,有一些朋友還以為可以因此申請到法庭的禁制令。

然後我想到很荒謬的情景,這情景正正說明了香港的諮詢制度是什麼回事。當城規會十二月十五日大刺刺地將呼籲「任何人士就保留天星碼頭的方案給意見」的橫幅掛起來時,鏟泥車繼續開動,繼續破壞碼頭。當有市民在十二月十六日早上看到這個橫幅並打算回家寫意見書時,他很有可能同時看到大吊臂將天星鐘樓吊走,運往屯門填料區擊個粉碎。那還寫個屁?有份遞規劃申請的一個朋友表示,城規會曾暗示希望他們撤回申請,反問他們既然天星都已拆了,討論還有沒有意思?

還有一位朋友剛剛和幾位政府官員吃飯,天星是其中一個話題。朋友表示,在場的官員多次提到「唔知點樣先可以做到完美諮詢」。呀乜官,唔使咋唔知喎,以上述保留天星碼頭的規劃諮詢為例,香港政府可以做得出如此滴水不漏的「完美假諮詢」,離所謂「完美諮詢」比誰都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