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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權益 還是有閒階級的嗜好(二):狗隻進入京士柏配水庫公園

(圖片內自網上)

根據美國動物權益運動的哲學,動物不應被人類視為財產,任由人類所玩弄和蹂躪。在這種理念下,人類不應將動物視為自己的工具、也不應為滿足個人的需要而傷害牠們。故此保護動物的權益就是要尊重牠們的生存權利。在4月15日「人狗遊行」中,狗主就是用這種高調子說「極端的社區人士」歧視狗隻進入公園,所以他們要求「分時段進入京士柏配水庫公園,以平衡其它公園使用者的需要,和減少對其它使用者的影響」。筆者認同政府有需要檢討和改善動物在香港的生存空間,包括所有公共空間(open space)、商場空間、房署轄下的公園等,但不贊成政府只為狗主於某特定時間內開放個別公園---京士柏配水庫公園,以滿足某一班養寵物者的生活品味和嗜好。本文並無意抺黑狗隻的生理需要,只想針對狗主對空間的使用及其爭取公共空間給予以下的意見。

1.公園用途的矛盾性

京士柏公園使用(包括晨運人士、做運動人士)者一直沒有反對狗主進入公園,過去由於街坊帶狗隻到公園,數目少,大家相處十分融洽。但近幾年,由於政府曾宣告將京士柏配水庫公園改為「狗公園」,結果吸引許多外來人士帶狗隻到公園。由於京士柏配水庫的公園於不同時段也有人使用,再者狗主在這個細小的空間裏,沒有顧及其它使用者的需要,只跟大大小小的狗隻玩樂,又容讓狗隻不帶口罩、追逐,所以他們的使用對其它使用者構成不便和威脅,例如某些大狗站在(或突然衝上)緩跑徑上望著跑步人士和晨運人士,不單令其它使用者要戰戰競競地經過那些狗隻的身旁,而且妨礙其它人在公園做運動。更嚴重的是,某些缺德的狗主更沒有清理狗糞和尿,影響環境的衛生,故觸發起狗主和其它使用者的衝突。故此現在出現了公園用途的矛盾性問題。

2. 動物權益豈只是滿足養寵物的嗜好

狗主為狗隻爭取公共空間,批評其它人歧視狗隻進入公園,實質只滿足她們養寵物的嗜好和生活方式。大部份進入公園的狗隻都是狗主的寵物,而養狗根本是狗主生活的一部份。他們所謂為狗隻爭取空間的權益,其實就是為了維持個人優閒的生活方式。由於香港的城市,人煙稠密,空間少,所以我們只能盡量不排斥貓狗進入公園和其它公共間,並設法不要傷害牠們的生存。但倘若有些狗主(pet owner)為狗隻爭取個別最好的地方,但同時剝奪其它使用者於不同時段運作公園的需要。請問這是為了動物的權益,還是滿足狗主個人的生活方式呢?

3. 只開放京士柏配水庫公園。

在今次4.15遊行中,狗主特別要求開放京士柏配水庫公園,這是因為狗主喜歡那一地方,所以這與狗隻的生存權利和喜好無關,其實油麻地旺角區有不小的公園,例如油麻地廟街公園,上海街也有公園,何文田公主道50號附近也有公園,為何他們不選擇要求開放那些公園呢?關鍵是狗主不喜歡那些地方。我們要明白養狗是他們享受生活的一種方式,所以他們會選擇一些適合狗和自己的地方。在京士柏公園,他們既可以在公園做運動,又可以與狗一起享受家庭樂,同時又可以討論養狗的心得。但是她們這種做法卻逐步剝奪其它使用者的需要,不但佔據地方,而且某些狗主更強詞奪理地,認為公園不適合人緩步跑,又說不適合打羽毛球等。

倘若政府真的只開放京士柏配水庫公園,這會令更多外來人(非住在油麻地旺角區的人)帶狗隻到這個唯一開放的公園,屆時,公園在指定時間內將被狗主霸佔。再者由於京士柏公園的管理人手不足,使用者不自律, 在這種沒有人監管狗隻進入公園下,開放公園後便會吸引更多狗主在其它時間偷偷進入公園。

4.分階段使用京士柏配水庫公園

這種建議會剝奪其它使用者在不同時段使用公園的機會。由於狗主在公園放狗,會與其它使用公園的用途有衝突,倘若十幾二十隻狗同時追逐,佔據緩跑徑和空地,這根本不能讓其它人安心使用公園,但不公平地,狗主則可以同時在公園做運動和放狗。所以分階段開放京士柏配水庫等於在那一段時間內不容許其它人做某些運動,例如打羽毛球和跑步等。換言之它剝奪了其它使用者於不同時段使用公園的機會。再者當法例一旦容許大批狗進入個別的公園,公園的衛生和氣味也會充斥著「狗味」,這能否讓人接受呢?則有人歡喜,有人愁。另外,局部開放公園,也告訴公眾,那個公園適合大批狗隻使用,結果狗主更不需理會其它使用者的投訴,這樣不會令其它使用者和狗主和諧,相反,其它使用者只會減少使用配水庫的公園,繼而更多狗主到公園,直至飽和。所謂一技針沒有兩頭利,請問政府和康文署想吸引多些人,還是狗和狗主用公園呢?請政府為京士柏配水庫公園清楚界定公園的用途,給予公眾清晰的指示,並執行法例。

5. 狗主使用公共空間的社會責任。

狗主說街道不適合狗隻行走,因為行人害怕狗,為何行人害怕狗呢?就是因為那些狗主沒有考慮其它人的想法(在社會上,其實有些人真的害怕狗),他們以為自己的狗最乖最順,沒有為狗帶口罩,又沒有善待狗糞和尿。例如有些大狗在街上行走,打開大口,迎頭向行人走過去,行人當然會避開牠。有些狗遇到其它動物則不停吠,試問怎會不嚇到別人呢?行人害怕大狗,難道某些公園使用者不怕狗嗎?但我們沒有因此排斥牠們,只是許多狗主沒有社會責任,不自律,帶狗到公園,沒有為狗帶口罩,沒有用繩拉著大狗行走,有些狗主更沒有好好料理狗糞,(當有人投訴他們,警告他們不准入公園,他們才有改善)。即使不談衛生問題,若其他人勸告狗主,有部份狗主更以敵意回應之,試問如何做到「人狗和諧」呢?結果他們給予其它公園使用者覺得她們到公園「爭」地方,不顧及其它人的需要。

6. 動物需要多一些生存空間。

筆者十分認同香港需要改善動物的生存空間因為香港實在有太多地方有規限。但這不等於為了滿足某些愛寵物的主人而改變個別的措施。其實無論貓狗豬牛小鳥,牠們也需要公共空間,也需要一個良好的環境質素。但這決不能單單針對開放一個公園給予某群寵物。倘若政府欲改善整體動物的福利,政府則要全面檢討公共空間對動物生存的問題,並將「在部份時段全面開放所有公園給予動物的要求」或「興建狗貓羊牛公園」列入諮詢文件裏,給予公眾思考。否則那些個別措施只會惠及某一班人的生活方式,但同時可能剝奪其它人的需要。

堅守動物的權益是要人類維護動物的生存空間和權利,在這種理念下,人類不應為了個人的喜好、需要將痛苦加諸在任何動物身上。但純粹為了爭取讓人帶狗進入一些優美的,有多用途的地方,就正如給予某些動物世上最好的食物,這只是一些有錢人或優閒人的生活模式,並非純粹爭取動物權益。當然筆者也在京士柏認識某個別狗主, 她救了一隻骯髒的流浪狗回家。

註:

1.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的英文名稱Society for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 它的宗旨由防止虐待動物去到推動物福利。而奇怪地她的對象集中寵物,特別是狗和貓. 這間協會不同於外國爭取動物權益的協會例如People for Ethnic Treatment of Animials, 它的對象(動物)十分狹窄, 協會好似變成一間愛護寵物協會, 提供服務給予寵物主人。

2. 在這種推動寵物福利的理念下,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提倡為寵物,特別是狗,增加公共空間.請看lobby for Pet 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