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盜用webmaster account

我是阿藹, 其中一名編輯, 今早發現有人入侵了webmaster的account, 又發現有人於本站以 gilles deleuze的名義開了新的account假冒"大學歧視無罪?"一文作者發表commnet.

我以改了webmaster的password 以及刪除了gilles deleuze的賬號. 並刪除了冒名的回應.

為了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編輯部會討論webmaster的功能和角色. 本來webmaster只編務, 但因為選取文章涉及主觀成份, 有時會加上意見, 日後意見應該會加上署名(還未討論).

以下是被刪除了的冒名回應(貼於大學歧視一文):

webmaster:

"最近有人盜用 webmaster 名義在IN-Media 不斷貼文,發假消息,in-media 嚴正聲明,一切與in-media 無關。上述冒名而發的文章中所謂查證,其實並無其事。絕對有理由相信,是某教授聘用黑客,破壞獨立媒體平台,有意嫁禍in-media,讀者請留意。"

deleuze:

可恥!嶺南人起來吧 ...........
Webmaster,你不要再藏頭露尾。原來查證都可以偽造,簡直可恥!學術界有此敗類,難以置信。嶺南人,起來吧!
Down with webmaster! Long Live Revolution.......!
Down with webmaster! Long Live Revolution.......!
Down with webmaster! Long Live Revolution.......!
Down with webmaster! Long Live Revolution.......!
Down with webmaster! Long Live Revolution.......!

webmaster:

無線電視記者對這單新聞都有興趣
最新消息:無線電視記者對這單新聞都有興趣,誰可以做線人,明日下午有隊crew入嶺南,誰願意接受訪問?她說了解到你們都是弱勢社群,經常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受打壓,所以一定會打格,請放心。Gilles Deleuze,可以嗎?同Habermas 個午餐會不如改晚飯啦!

deleuze:

應該還有內情
警告有人冒我筆名,發假評論,新聞其實是我獨家採訪,除最後一條評論,其餘一概偽冒。這件事應該還有內情,不只中大某教授牽涉在內,所以我的報導一定是刺痛了校內某方高層人士,或者與某系權力鬥爭有關,亦不排除與特區政府換屆有關。而in-media內部一定有內奸,請幫忙立即找出奸細。上述消息,非常可靠,但因為權力關係如此不對等,我暫時無法查證。有查證方法,你教我?

我建議嶺南同學再搞一次校園熄滅行動,哀悼嶺南之死,同 "哭嶺南"。這件事一定惹起社會人士和嶺南兄弟姐妹,同心憤慨,清除出賣嶺南的敗類。外抗強權,內除奸賊。嶺南人自強不息,努力奮鬥。(先此聲明:自強不息與陳坤耀陰謀散播,削弱嶺南人鬥志的自強論無關。)(因為事關機密,校譽尤關,或涉人身安全,Gilles Deleuze暫時未便露面,請各方原諒。)

回應

可以這樣做

若日後對一些言論有懷疑, 可以按作者的連結, 便能看到作者是什麼時候加入, 發表過什麼文章, 繼而得知該作者是否為同一個人.(這次我們也是這樣發現delezue的賬戶被冒名. 若覺得有惡意冒名的情況, 請留言給我們.

更多的冒名

經電話與各編輯查證, "大學歧視有冇罪" 一文以下的回應也不是來自編輯部, 所以來在文本中刪除 --阿藹

"In-Media核實及討論
In-Media 部份編輯在進一步查證之下,了解到報導中的某教授本人雖是社會系,但所指的歧視情況,並非特指中大社會系本身,而是指他所了解的一種一般偏見,存在於中大,報導有張冠李戴的嫌疑。

其實這篇報導考驗著民間記者的整個理念,因為報導的來源基於單一來源的傳聞,但傳聞的真確性有沒有查證過呢?報導事涉幾個具體的當事人,但當事人的利益和權利,有沒有被認真考慮呢?私下談話在那種情況下,才應該被引為公眾討論的內容呢?至於評論過程中,傳聞被進一步放大及加進其他未被核實的內容,亦是可以進一步評議的。

梁文道早先在反駁所謂 "傳媒治港" 的提法,亦提出過主流媒體中其實已變成 "傳聞治港" 的問題。In-Media的民間記者理念,是否會有滑進同一種運作方式的危險呢?

-- webmaster 於 March 17, 2005 02:43 PM

In-Media實驗民間記者報導,自是要不斷總結反思
編者從無評論報導子烏虛有,也無亂扣帽子。張冠李戴的字面意思,就是錯把傳訊人當是主事人,把一個觀察的轉述變成一種令人容易推想成罪證的報導方式。如此報導,較有誤導和把討論空間收窄,或者不合理地擴張的危險。

至於是否可以繼續討論歧視問題,讀者自有論斷,亦無需忌諱。

In-Media實驗民間記者報導,自是要不斷總結反思。要純作議論,甚或借題發揮,談歧視問題,In-Media亦常有空間。但作為新聞報導,在力能所及的範圍內,核實查證是負責任的做法。如果只是把問題向空處拋,亦未見是一種反省態度。查證一種態度當然是困難的,但如果事涉影射具體人物機構,而又令被影響者無從辯白的時候,媒體倫理的挑戰就在於如何使報導既能引起關注,但不會使涉事者有遭錯誤指認,或帶來其他不利後果的危險,而報導的媒體及記者,亦不會最終被人覺得只是亂扣帽子。

媒體是有力亦同時是危險的利器,獨立媒體要摸索一個建立有長久公信力的途徑,此亦應是參加此社群者的應有共識。

共勉。

-- webmaster 於 March 17, 2005 07:42 PM (按此看回應全文 | delete)"

發生咁大件事

1. 一定要嚴格做好保安,及想出有效嚴格做好保安的方法

2. 看來以後in media還有風雨,要多想定未雨綢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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