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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大校長函:有關《中大學生報》風波

敬啟者:

近日於媒體得悉校方行將處分現屆《中大學生報》編輯委員會的同學,原因是近幾月學生報新增「情色版」, 閣下聲稱因大學收到投訴,並為此成立調查委員會,在學生報編委同學缺席的情況下,裁定學生報「內容不雅,超出社會道德底線,令人不安」。

本人對校方如此草率決定,感到尤其遺憾。

編委同學多是大學一年級,剛入大學之門,對一切尤感好奇,發覺世界之大,遠超他們所想。在唯利是圖的今天,願意委身學生運動之同學少之又少,編委同學願意放棄兼職玩樂,努力參與學生報的編輯工作,為全體中大員生開拓思考及討論平台,這種精神,實在值得校方及社會肯定。

閣下作為師長,當認為同學的行為出現偏差,最佳的方式應是開導及教育。當全世界教育的理論皆指出,使用懲罰作為手段乃下下之策之時,中大作為社會教育先驅,背世界潮流而行,以家長式管治手段處理學生,勢為知識界所竊笑。

未知 閣下曾閱讀有關學生報否?本人在事件發生後,已詳閱有關內容,發覺學生報的內容多樣化,今天導致風波出現的「情色版」,也許品味不高,但亦非誨淫誨盜,加以篇幅只佔整份學生報的小部分,完全談不上「內容不雅,超出社會道德底線,令人不安」。

可是,當事件為部分不負責任的傳媒大肆渲染後,校方竟立即與同學劃清界線,把學生置於刑責之前,作為校長,本人認為 閣下並未盡教師的責任,好好的教育同學,倘編委同學須面對刑責,本人認為 閣下亦難辭責任。

中大在 閣下就任校長以來,爭議不斷,由保樹事件、雙語教學爭議、新書院成立問題、院長委任制度去民主化、以致今天的學生報事件等,令我等中大畢業生極為擔心大學的前途。所擔心者,並非中大的甚麼聲譽、排名,而是中大於吐露港畔的人文氣質漸趨於無,實用令人心痛。

本人期望,校方別一錯再錯,就是次中大學生報事件而言,本人期望 閣下指示調查委員會收回裁決及對同學的警告信,並適當輔助及教育同學,當然,亦不可為學生組織日後的運作訂立規限,把中大學生運動的優良傳統得以維持下去。

  此致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教授

許漢榮上
1997年度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系會主席/2001年逸夫中文

副本致:
中大學生報
中大學生會
中大校董會主席鄭維健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