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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總部決策局重組安排意見書——從流浪動物談起

特首近日提出政府架構重整,其中增設「發展局」。在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中,有關「發展局」的描述是:「承諾整合推展公共工程的架構,以加快推動大型工程和基建項目,提升規劃及執行的效率。……亦會負責與發展有關的文物保育的工作,以確保發展和文物保育兩者在政策上有緊密配合。」

香港從來都是以「發展」為最高綱領,至於「文物保育」,則是近年的熱門話題,當中包括古蹟、海、舊區重建等議題。但所謂「發展」,除了涉及經濟發展與文物保育外,更包括我們每日怎樣過生活。表面上,經濟好轉,豪宅增加,大家放假就湧到商場購物,似乎就是生活質素改善的象徵。但如果發展違反了現有的生活方式,只會引起市民的擔憂與反感。讓我從一個較冷門的角度談城市規劃:流浪動物。

在大嶼山,因耕地荒廢而被遺棄的牛隻,牠們世代住在那裡,本來還算有一個棲息的地方。但係九十年代的東涌,與及如今的拾塱,因為地產發展商看中了那兒的土地,牛隻就被吊臂機吊起,猶如垃圾一樣被「夾」走,過程死傷無數。從這個例子看來,所謂「發展」,其實是犧牲了許多生物,換來一種十九區都一樣的,被程序化了的生活;上班下班,放假,我們都去同一類商場、同一款博物館、做同樣幾件事。當一個社區的原有特色、原居民都得不到尊重時,談何「生活質素」呢﹖社區使用的權利,到底是在社區使用者手中,還是在決策者手中呢﹖

在推土機後面的沙土中,埋葬了幾多生命和生活方式﹖多少老人家、小商戶、流浪動物,在「發展」的巨輪下被趕盡殺絕﹖社會物種也好,生物物種也好,每一種物種的消失,都意味著我們有一種生活方式消失了。在這個連風吹向哪兒都沒自由的城市中,到底政府在大興土木之際,有沒有想「社區使用者」——包括人、動物、植物——的意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