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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台灣批判媒體的會議

Benla: 媒體自私自利 強迫「三害」--「拒絕窺探隱私 打爆惡質媒體的記者會」發言稿

媒體為求收視率,狂爆主播緋聞、侵犯人權的徑,已造成當事人、閱聽人、基層媒體工
作者嚴動傷害。針對此事件,媒改社代表發言如下:

1.當事人是受害者。媒體為求私人利益,將當人私事作販賣的商品,也造成相關當事人
(如主播的家人與朋友),嚴重傷害,不僅侵犯隱私,更是迫害人權。媒體要少點利
益,多點良心,拒絕侵犯、尊重人權,受訪對象是人,不是遊街示眾的罪犯,在某種程
度上,媒體已成了侵犯人權的殺人工具。

2.閱聽人是受害者。媒體的不良示範造成了全民狗仔的恐怖文化、媒體為了自己的利
益,甘願成為別人放話的傳聲筒,並且強迫閱聽大眾集體收看、強迫集體偷窺、強迫集
體審判。閱聽人是人,不是媒體傾倒垃圾的垃圾筒。

3.基層媒體工作者是受害者。受迫害的不只是當事人、不只是觀眾、還包括基層媒體工
作者,在老闆的私利下,許多記者被迫違背良心,作他不願作的工作,新聞工作者是
人,不是瘋狂爆料的狗仔,新聞工作者是人,要自覺、並拒絕,不做窺探隱私的收視率
工具。

4.媒改社除配合拒買、拒看、打爆媒體活動外,也將聯合各團體發起記者「反侵犯、要
專業、拒當敗德狗仔:拒絕侵犯人權、要做專業新聞」連署活動,請記者朋友一起站出
來,用集體的力量拒絕成為侵犯人權的工具。閱聽人也要一起拒絕敗德媒體、拒絕傷
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