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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是誰人的地方

前幾天我有位朋友坐在立法會門外,尋找他新詩的靈感.過了不久,一位保安員便叫他離去,原因是立法會是私人地方,一般人不可以停留在此.我這位朋友對保安員提出的理由十分驚訝,便與他辯論起來.明明立法會是討論公眾議題的地方,會內工作的議員都是由人民選出來的,何解會成為私人地方?可能保安員都是按本子辦事,上頭的指令怎可不從,於是他將此事交給上司處理,經過一輪的爭辯後,結果都是一樣,最後我朋友只好離去.
公眾地方屬於誰人的討論已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但作為公眾的一份子,我非常關注什麼地方才屬於公眾,或者它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公眾是指一小撮有權使用該地方的人.因此我終於明白為何各大電訊公司可以在任何地方擺設推銷站,而小販要為小販管理隊左閃右避.如果我們知道政府是為我們服務,城市是屬於大眾的,我們是應該有權去決定如何使用公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