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裸照事件
昨夜(指一月二十六日前後),香港討論區忽然有人貼出一幅據稱是某女星在某男星家中拍的裸照,迅即在網上引起哄動,大家爭相尋找並傳閱。事隔不足一日,第二張女星裸照出現,圖片內容更加大膽,令事件傳得更加鬧哄哄。
細心看圖,其實實在看不出有甚麼移花接木的痕跡,但既然已有有關單位報了警,那就不便說太多了。
而其實,香港號稱「國際大城市」,為甚麼為了一些床笫之照便血脈沸騰起來?反正明星也是人,而且性這回事大家最少口頭上也不會說是甚麼污穢的東西吧?
不過圖片是確實叫我不安的。我不是明光社之流,不是因為甚麼道德的原因而感到不安。而是,明星給我的感覺向來該是有一定距離感的。更何況,這回事實在太私人太私密了,看到這些東西,總給人一種尷尬不安的感覺。
http://www.xanga.com/hystericireul/639778423/item.html
無能無力的演藝人協會
「香 港 演 藝 人 協 會 對 網 上 發 放 有 關 藝 人 照 片 的 不 道 德 行 為 表 示 失 望 , 這 不 單 是 娛 樂 圈 的 悲 哀 , 亦 是 香 港 人 的 悲 哀 , 此 種 不 良 風 氣 對 年 青 人 造 成 荼 毒 。 此 事 已 由 警 方 處 理 , 謹 希 望 政 府 有 所 行 動 , 阻 止 歪 風 。 香 港 演 藝 人 協 會 會 留 意 事 態 發 展 。」
輯自2008年1月31日蘋果日報娛樂版
演藝人協會無疑處於一個極其尷尬的處境,既是「演藝人協會」,自然得盡力支持會內的藝人,然而這件事情卻很難理得清誰是誰非。
按說,如果指責散佈淫照的人是「不道德行為」,那是指怎麼個不道德法?是指「散佈」本身,抑或相片內容?如果指散佈的相片內容是「不良風氣」,「對年青人造成荼毒」(題外話,「對年青人造成荼毒」是劣質歐化中文,該作「荼毒年青人」,全句作「這種不良風氣將/會荼毒年青人」即可。),那麼罪魁反而是拍攝淫照的藝人!
因此這就難免給人一種護短的感覺,同時也令不少人對警方高調的行動反感。因為發佈的淫照當中,似乎第2號淫照和第4-7號合併號淫照最能稱得上淫褻而不得發佈,其餘的照片似乎最多屬於不雅,實在缺乏說服力讓警方如此緊張。
而事實上,Nancy/ Lucy 的行為(「乃西」和「露西」的音譯)實在平常得很,幾乎每個有多少年紀的成年人也會試過,問題是會否拍下來和會否流出來而已。不過大家都明白這屬於每人最隱私的東西,那問題的焦點其實不在淫照本身,而應該在「侵犯私隱」之上!
然而很明顯的,現時的討論都只集中在Nancy和Lucy的行為本身,而不在侵犯私隱之上。而如果警方只根據「發佈不雅物品」或者「侵犯私隱」而作此高調的行動,難免給人「有錢佬報警就會落力d」的感覺。
有可能是勒索事件嗎?
除了因為某唱片公司的勢力而令警方大為緊張之外,還可能有其他原因嗎?
如果手上擁有這些爆炸性的淫照,不少人自然會打歪主意,向那些機構勒索。即使退一步看,賣給報館也大有看頭。而東方旗下的報紙在1月29日也有文章表示有神秘人索價十萬賣藝人三級照。這樣一來,其他報館收到同樣「買賣要求」的可能性也很高,肇事唱片公司也說不定收到類似勒索。
只有這樣,才能解釋警方向國際刑警求助的行動。若單說是一宗發佈淫照或侵犯私隱事件,警方未免太過「為有錢人服務」了。
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指,發佈淫照的網絡位址(IP Address)有部分是在國外,包括廣州等地,更令事件添上一層撲朔迷離的面紗。
如果這真是一宗智慧型勒索事件,那這次事件帶來的衝擊只怕比想像更大。
http://www.xanga.com/hystericireul/640166346/item.html
(PS:獨立媒體的文章編輯器非常差,很難用。)
回應
國際大都會, 又如何?
紐約, 巴黎, 倫郭, 又如何? 看看Princess Diana同Britney Spears 就知道!!!
八卦, 人的生性. 名人私生活照, 必定係八卦的中心.
更出位的相片, 網上唾手可得, 但人就是喜歡看「不准看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