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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工作、性生活

近日本地報章接連報導嶺南大學宿舍「宿舍作陽台春光乍洩」,校方高層說不會讓「傷風敗俗」的事情在校園發生,也有管理層表示決整頓校風,一陣討論在校園裡展開了。有人說要聲討媒體,以保嶺南聲譽;有人說性生活是基本人權,不到媒體多事。議論云云,意見混作一團,分不清學生的位置應是保住校譽還是爭取人權自由。
正當媒體重重進迫時,學生還在討論嶺南校譽有幾重要,現在大概不必了。從校方的的回應看來,它跟媒體的立場似乎沒有兩樣。校董梁振英先生說不容許「傷風敗俗」的事情發生,陳坤耀看來也快將會啟動校風委員會好好「整頓」學生,然後繼續他的家長式管治。其實學校的的權力,不再像中世紀時的天主教教會,教條式要求神父修女禁慾,將性生活當成「傷風敗俗」的事情看待,以免向著到日漸進步的新一代逆流而上。今天的大學校長以至各個行政機構,都表面上維持了開明的面目,兼堂堂的瀟灑身段進行管治。

可是,面對宿舍做愛事件,媒體機械發動近乎叫人盡快禁慾的虛偽輿論,校方的反應似乎變得愚笨了。似乎同學是時候認真思考一下我們應立即禁慾,還是爭取機會為將來的學弟學妹爭取新一代的自主,容我用一個小故事說明一下。

前幾週在筆者居住的宿舍發生了一段小插曲,話說有舍監投訴學生在後樓梯煲煙,事後將煙頭彈出對出路旁,部份未熄滅的煙頭更拋到舍監的車蓋上。及後舍監辦事處在宿舍大學堂、電梯及每層的煲煙區貼上告示,嚴正聲明大學宿舍範圍內嚴禁吸煙,有違者將被懲治,還補充一句:「宿舍是個大家庭,我們要愛護別人財物,相親相愛」。姑勿論前文不對後理,但卻引起大批煙民不滿,有宿舍召開層代大會,也有同學互相指責,誓要追究誰是誰非,筆者跟房友卻認為這樣於事無補,只要舍監辦事處方面能夠放個米缸(即煙灰缸)在後樓梯供煙民使用,一切便會迎刃而解。但校方沒有嘗試合作,宿生唯有繼續陷於為難清潔姐姐(將煙頭拋到地上)及舍監(的名貴房車)的兩難局面。

從這個故事看見,其實「維護學校聲譽」跟「爭取學生自主」兩種觀點有著不少矛盾之處。原因是嶺南大學的管理層並不容許學生躍過校方的底線,即使博雅教育強調abc (adaptability, brain power, creativity),但校方在管理學生的日常活動時,不見得很有brain power,也沒有adaptability跟擁有不少差異的同學相處,尋找「大學庭」應有的特性。從1999年學風問題的討論,到今天的宿舍吸煙、做愛事件,校方的言論尺度及管治手段也未有學聰明一點,隨便露出惡相,甚至在清潔工人、保安員跟學生之間挑起不必要的矛盾。

嶺南校方跟社會及學生說不許「傷風敗俗」、「有傷校風」的時情發生,學生好言相勸,跟同學說:「性生活是我們的自由!」之餘,也要堅持「保住學校的聲譽」,不想直接公開批評校方,令陳坤耀尷尬,皆因同學視嶺南是個大家庭。幾日來筆者的icq message來來回回,也是同學對性生活自主及學校聲譽的的關注。

做愛事件,會否像1999年陳坤耀的校風事件一樣,最終要求做愛的同學退學,或貼出告示嚴禁學生在房間享受性生活?我對學生自主的前途不抱樂觀,皆因歷史告訴同學,嶺南高層偏相家長式管治,不太懂得跟學生相處。做愛事件令我想起1917年在俄國發生的十月革命,當時的革命領袖列寧呼籲工人及農民以「麵包、土地、工作」為口號,推翻保守腐敗的羅曼洛夫王朝。雖然同學現在並不至於要推翻學校、推翻社會建制,但在反對媒體報導的同時,我們也要想想自己說話的位置。可能我們要用批評媒體為手段,改變社會對大學生的看法之前,先要改變學校陳腐的想法,或者同時向他們高喊「麵包、工作、性生活﹗」

相關資料:

Recole_Kidman:嶺南性行為事件:個人空間的消費(!/?)明報:嶺大生宿舍作陽台擾同學 無拉窗簾 被指做騷
Inmedia:嶺大宿舍事件新聞剪輯(剪輯自東方、太陽日報)
1999年嶺南大學學風爭論:《非常校長》(有線電視時事寬頻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