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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石:時代廣場保安上下其手滋擾表演警方調停不力

文:I石 (好戲量成員)

各位時代廣場的使用者,大家到那裡聚集、野餐、表演甚麼也好,要做好上鏡的準備了!因為時代廣場的高層也請來官方攝影師,把倘大的攝影機,硬塞到大家的臉兒跟前,為他們「留返個record」!

那攝影師身穿灰色polo shirt,背後有個時代廣場的logo。在他們的鏡頭下大家想做甚麼,便要認住他們了。

時間﹕4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五時許
地點:﹕時代廣場
人物﹕時代廣場保安、警察、好戲量成員

「攞身份證出黎呀!」

最初保安高層的殺著,不單是攝影機,而是報警。當時「好戲量」開始在廣場做「誠招女朋友」的表演,一切如常,就是表演,就是有「女朋友」被誠招了,就是有大量途人看得高高興興吧。但是,時代廣場保安還是報了警,也不知為甚麼。警察來了,走到男主角馮世權(下稱阿權)跟前著他交出身份證,馮只是行使市民的權力問﹕「警察先生您能夠提供理由嗎﹖」誰知那警察先生的回覆是﹕

「攞身份證出黎呀!」

阿權再要求警察先生查證的理據,這次,警察先生語氣更為兇巴巴﹕「我叫你攞身份證出黎呀!」

阿權當時很想跟那警察先生據理力爭。結果,那警察先生真的像個小乖乖一樣,站在那兒動也不動,讓阿權口沐橫飛的據理力爭﹕「這是公共空間,我們只是做表演呀!」如是者,竟說了十分鐘。十分鐘那麼著數?只因為警察先生說了「我叫你攞身份證出黎呀!」後,數個民主黨區議員和議員辦事處助理便走過來問道﹕「有甚麼問題?是不是不許做表演?」

有民主黨區議員在,因為待會兒有幾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包括何浚仁、李永達、涂謹申等,相約了要來做Freeze。

楊秉基的口腔有甚麼好拍?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Freeze後離去,我們繼續「誠招女朋友」的演出,始發現時代廣場的攝影師,因為原先我們以為他是記者。當時阿權像平日一樣跑到不同路人跟前,邀請他們參與演出,而阿權和途人表演所到之處,保安也跟攝影師向他們硬塞那倘大的攝影機。

眼看他們阻礙演出,我們跟他們說,他們如此高調的拍攝舉止,很阻擋我們的演出。可是保安和攝影師沒有理會我們,仍是handheld那大大的攝影機,近距離拍攝我們的演出。好像攝影師和攝影機的拍攝行為,即介入我們演出的空間,比拍攝內容遠為緊要。

他們現在,已不像從前只是口頭介入你的活動,因為,這個多月來使用該空間的各界朋友,已使他們詞窮。前數天,他們放下文明,扮暈噬告MC仁﹔今天他們屏息靜氣,以冷冰冰的鏡頭凝視他們無法阻止的公共空間活動,毫不講理的監視人們。他們不再(扮)說道理了,干預公眾使用公共空間的手段也更多範數了。

而我們一直跟保安和攝影師交涉,問攝影師是個人身份或代表時代廣場拍攝、請他們不要如此高調地拍攝等請求,他們不是叫我們call熱線、閉口不語、就是面露鄙夷之色。始終還是如此拍攝。我們沒法子,只好報案,指控他們侵犯私隱,請求協助。

報案後我們也跟保安和攝影師理論。在楊秉基跟他們理論時,攝影師立即給了他一個close-up……不是影像的close-up,是攝影機一鼓腦兒塞向楊秉基的嘴前不到兩寸之處! 楊秉基的口腔有甚麼好拍?他們果然是拍攝行為大於拍攝內容。其間攝影師聲稱感到疲累,要離開案發現場「休息」,我們堅持他們要留在案發現場進行他的休息。

實Q無限大 空間被出賣

這狀態僵持了大約三十分鐘,我們多番致電催問,警察始來到。在銅鑼灣鬧市竟然要三十分鐘才有警察來,是甚麼葫蘆賣甚麼藥﹖

而令人更為不解是,作為報警人,到場警察沒有即時現身也沒跟我們聯絡,反之,他們的衝鋒車是靜悄悄的泊在時代廣場鐘樓對面馬路,我們發現時,時代廣場的保安早就在衝鋒車旁近警察密密斟了。我們立即過馬路跑向衝鋒車,申明誰是報案人,又要求警察立即到案發現場進行調查。他們起先沒理會,只說要了解事件,老還要跟保安(就是被指使要扮暈的叔叔) 密密斟。我們再三申明誰是報案人,警察才肯向我們了解事件。只是他們還是拒絕走到案發現場。我們認為這對我們不利,所以便回到案發現場等候警察。而我便留下拍攝。

其間我在十分鐘內問了一位警員三次究竟是時代廣場有沒有報警,是誰先報警,最後問他為甚麼我們是報警人不找我們卻先找我們投拆的人﹖而且為甚麼先前時代廣場報警就查我們的演員身份證,語氣還像審查犯人般,這次我們報警時代廣場保安就不但不用被查,更獲禮遇先向他了解時代廣場官方版本的現場情況?

可是那警員都是一句﹕「我們還在了解情況…」然後,其他警員就遠遠站在案發現場外,大約是鐘樓下,「找尋」報案人的位置。最後,有位警員致電上頭,說他們已到了場,但報案人就「自己行開左」…

擾攘良久,警察才肯到案發現場了解情況。在我們的詢問下,警察表態說我們在這裡表演沒問題,不過我們請求警察立即勸止保安充滿滋擾的拍攝行為,但一名警員卻老豆教仔的回答,他們有他們的處理方法,等他們來處理。我們不服氣警方來到案發現場又說我們表演沒問題但保安滋擾我們警察又態度曖昧不置可否,於是反駁說﹕「那你們到了案發現場看見有人向他人插一刀,難度你又要等你們慢慢處理﹖」警員便一臉朝天滿面鄙視之色﹕「你們認為有道理就即管說下去吧!」

大財團的私隱?

然而警員始終也沒甚麼動作,也沒怎樣勸阻拍攝。我們要求時代廣場把拍下的,也給我們一個拷貝,不過保安沒理會,而警員一面說「他們也有私隱權」,一面就要我們找律師從民事要求取拷貝。說了即是白說。最後在警方的「調停」下,時代廣場承諾他們願意給我們電話跟我們接洽,以及收起攝影機離開-----不過,那只是因為攝影師要夠鐘放工。真係辛苦曬警察先生。警察先生也功成身退收隊。

之後,我們緊隨回辦公室的攝影師和保安,問他們索取承諾給予的電話。回答是﹕「我們已經收了工。」

同場加映﹕「疑似路/怒人」

整天的爭持裡都有不少「疑似路人」出現,有一位頭髮短得像警察的男子在民主黨表演時,獨個兒觀察了很久﹔另一位阿叔在我攝錄的身後,恐嚇說﹕「唔好掂我呀!!」然後我在拍攝觀眾們的反應鏡頭時,他又怒罵﹕「唔好拍到我呀!!」

還有一位,在我身處鐘樓附近詢問警察時,又一男子二話不說把手機放在我耳邊拍攝。要求他不要如此拍攝,他就表態說﹕「呢度公共空間呀,做咩都得架!」「你拍人我拍你唔得呀!﹖」也許,這多少也跟時代廣場保安、攝影師的心聲,互為對照---甚至是警員的心聲,因為當時得向在場大約四名警員求助,也沒人理會。

最後當警察剛願意步入案發演場,一位婦人立即cue位準確的大聲高呼街頭劇性騷擾她,又大罵李永達、涂謹申包二奶----可是我們當時根本沒有跟她有任何言語或身體接觸,而當時所有民主黨成員早就離開,民主黨成員未離開時也未見她在場,照道理她應該不知民主黨成員來過。要知道,除非是有人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