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和中共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反帝反修反各國反動派」狂潮中,曾經指示其宣傳喉舌, 連篇累牘,大肆鼓吹「國家要獨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 說這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那時中共更到處煽風點火支持其他民族搞獨立鬧革命,目的當然是擾亂搞垮民主自由世界,以方便其推行世界共產主義革命。現在這官方的世界革命調子不唱了,而民間談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人民革命卻隨時可能有叛國,分裂國家和顛覆政府之嫌。所以,中共判斷是非的標準,此一時彼一時也,根據的只是共產黨一黨之私。在對待類似西藏、新疆和台灣獨立以及中國統一的問題上,中共所持的也正是這種標準! 他們的立場和政策根本不是從中國人民的人權、民主、自由和幸福著眼!! 其實,無論是民族、國家、政府、政黨或任何社團的存在都是用來保護人民,「為人民服務」的;都應該維護人權,保護人民,而不應是統治者鎮壓和剝削人民的工具!人民的福祉和個人的權利應該至高無上!她高過國家,民族,政黨,更高過任何自稱的真理和主義!
如果以前述原則來看西藏、新疆和台灣的獨立問題,這些地方的人民完全有權討論、表達和最終決定自己的命運和前途! 當談到西藏、新疆和台灣的獨立問題時,中共往往舉出「十三億人民的意願是維護國家統一」作幌子和擋箭牌。但是,當大陸上十三億人民的意願仍被中共極權政權高度壓抑而不能自由表達的時候,所謂十三億中國人民的意願就是一種被中共歪曲和強姦的民意;而所謂十三億中國人民都認為「西藏(或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解放台灣、統一祖國」是「十三億中國人民的神聖統一意志」之類就不過是共產黨一黨的政治宣傳而已!! 除非中共下台,由真正自由民主的政府進行公民投票,那才有真正的「十三億人民的意願」可言! 即便是到了這樣的時候,西藏、新疆和台灣人民的意志,只要是合法合憲和平的表達,仍然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如果中共真的理直氣壯,為什麼不敢讓西藏、新疆和台灣的人民表達自己的自由意願,甚至尊重這些地方人民的意願呢??? 尊重這些地方人民的意願的結果並不一定就是脫離中國獨立!! 筆者也不是鼓吹這些地區要脫離中國獨立;筆者只是不滿中共一說到公民投票,馬上就「賣國賊」、「漢奸」、「分裂國家」「民族罪人」大帽子亂飛,甚至搬出大批導彈來威脅恐嚇,這不就是「強權即公理」(Might is right.)的表現嗎?「國家要獨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的口號並不是只有中共才有的專利!相反,只有人民才最有權利提出這種要求!!要求獨立也是人權的一種,而且是最需要保護的一種權利! 中共如果真想得到西藏、新疆和台灣人民的人心,真想國家統一,那就要在政治上大加改革,把自己極權專制的政權變成真正自由民主的政權!我敢保證,到那時候,西藏、新疆和台灣人民公民投票的結果一定是繼續和中國統一,繼續留在中國這個「大家庭」裡!!!
中共在西藏、新疆和台灣問題上,一直祭出民族主義的大旗,高叫國家至上,國家主權至上,領土完整統一、神聖不可分割等等! 這種理論其實只在一般情況下正確,並不是絕對和永遠正確的:一個國家的主權要能合法存在,該國的政府必須是通過真正的民主機制由人民選舉出來,這樣的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國家主權才是合法的;而任何政府或國家主權的改變也只能通過正常的民主程序才能合法地進行。在民主自由的國家,由人民選舉出來的政府還必須時時接受公民的監督和審查,而這種監督和審查的主要方式就是定期或不定期的民主選舉和公民投票,當然還有在野黨、社會團體、個人和公眾輿論的隨時監督。西方民主自由國家並不粗暴壓抑和剝奪人民的權利包括表達和爭取獨立的權利,只要他們是用和平合法民主的手段進行就可以了!! 舉幾個現代民主世界的例子就可以說明這一點:
加拿大政府尊重魁北克法語區人民的權利,讓他們投票公決是否繼續留在加拿大聯邦,魁北克和加拿大中央政府一直維持著和諧的關係;英國政府也一直讓北愛爾蘭人民投票公決是否留在聯合王國裡,雖然期間有過愛爾蘭共和軍的非法武裝暴力抗爭,而北愛最終仍留在聯合王國,仍是其合法的組成部分! 類似西方民主國家的情況而結果相反的則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東歐的捷克斯洛伐克由共產國家變成自由民主國家後,以全民公決的形式決定分裂成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國家!而前蘇聯由極權共產國家變成民主國家後,也准許十四個前加盟共和國相繼獨立!! 所以,在民主自由的國家,言論上鼓吹獨立完全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言論自由除了因誹謗、污衊的言詞侵犯他人的權利而由法律加以禁止之外是沒有什麼禁區的!!!至於行動上進行獨立,只要這種行動符合民主國家的法律並以和平方式進行,那也是人民應有的神聖權利!!
但是,在那些並非靠民主選舉,而是靠暴力,靠政變,靠強姦民意和篡奪民意,靠其他非法手段奪取政權並且實行極權統治的國家,人民的意願根本得不到正常和自由的表達!當這樣一個非法的政權以一個種族對另一個種族進行殘酷統治,甚至進行種族清洗和文化滅絕的時候,被壓迫民族當然有權利以各種形式包括革命和暴力起來反抗,直至最終取得獨立。即使是同一種族的國家,當同族中的少數特權階級對大多數人民進行專制獨裁統治的時候,人民也有權起來反抗,或進行革命改變這個政權,或脫離這個政權另建獨立的國家。這樣一來,先前的國家就分裂了,主權就改變了!所以,國家主權至上和領土完整不可分割並不是絕對的,近百年的歷史事實完全證明了這一點:
第一次世界大戰奧匈帝國被協約國打敗,最後被分成奧地利和匈牙利兩個獨立國家,奧匈帝國的主權本屬於赫斯堡王朝;同屬於南斯拉夫族的人民在擺脫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統治後獨立,成立了南斯拉夫聯邦;但到了八十年代後期至九十年代,擁有獨立主權的南斯拉夫聯邦內的波斯尼亞,克羅地亞,馬其頓和黑山等少數民族又相繼通過戰爭或公民投票而擺脫南斯拉夫聯邦內最大民族塞爾維亞族的統治獨立!最近的例子則是這分崩離析的南斯拉夫聯邦的「最後神聖領土」,屬阿爾巴尼亞族的科索沃也宣佈脫離聯邦而獨立!在這些相繼脫離南斯拉夫聯邦獨立的國家裡仍有一成至三成人口是塞爾維亞族!至於亞洲也有這樣的例子,比如孟加拉國也是六十年代末通過戰爭從巴基斯坦國分裂出來的,她和巴基斯坦屬於同一種族、講同一語言並且信奉同一伊斯蘭教! 至於本屬印度尼西亞領土帝汶島一部分的撮爾小國前葡萄牙殖民地東帝汶也通過鬥爭和國際援助而爭取到自己的獨立;東帝汶人和印尼人本屬於同一種族,只是宗教和文化略有不同而已。
綜上所述,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全世界的民族獨立運動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而國家主權至高無上,領土完整不可分割的理論也證明不是絕對的!不要以為聯合國承認中共政權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其他少數民族和人民的意願就不應該得到尊重和考慮!當聯合國裡的一些國家為了暫時的政治經濟利益,爭相向極權專制政權獻媚的時候,這世界已經變成「強權即公理」的世界!這也是聯合國走向衰敗、正義和公理不張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世界各族人民更應該奮起爭取自己神聖的至高無上的自由、民主和獨立的權利!
回應
修飾一下
寫得不錯,應該納入中學教科書的材料。
行上卻有些問題我認為應修飾一下,第一,段與段之間應設空行,第二,一篇短文不宜有太長的段落,但較長的文章卻不可容下較長的段落。這樣就不會令人感到密密麻麻,明明是一篇容易吸收的短文,但也距人於千里。
謝謝麥當勞
謝謝麥當勞的欣賞! 在下已依寶貴建議, 在版面上略昨修改!
請問
請問
如果以前述原則來看 天水圍(比梵蒂岡大),尖沙咀重慶大廈, 這些地方的人民完全有權討論、表達和最終決定自己的命運和前途! ------- 是否同樣可以代入呢?如果不可以,又以什麼為分界呢?
西方民主自由國家並不粗暴壓抑和剝奪人民的權利 ------- 此段說話,請問是否只對自己的國家人民有效呢. 對其他國家人民無效,所以,西方民主自由國家只粗暴壓抑和剝奪別國人民的權利,正如伊拉克,亞富汗一樣. 按道理如此真善美全包的西方民主自由國家,絕不會做出此類行為,就是政府去做,作為真善美的人民也不會容許,但事實呢?
當同族中的少數特權階級對大多數人民進行專制獨裁統治的時候,人民也有權起來反抗,或進行革命改變這個政權. ---------
就以中共為例.至今仍實施一黨專政, 如果人民不起來反抗,繼續樂意接受此形式的統治, 請問,可以嗎? 是否有需要奮起爭取自己神聖的至高無上的自由、民主和獨立的權利!不惜發動戰爭呢?
不要以為聯合國承認中共政權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其他少數民族和人民的意願就不應該得到尊重和考慮!--------- 那大多數的人民的意願呢 ? 如果,大多數人民的意願不希望這少數民族和人民獨立或分裂出去. 那是否應該對付此大多數的人民呢. 如果這大多數人不願意,是否就變成一群蠢貨和暴民呢? (可能這便是 CNN的想法由來)
但是,當大陸上十三億人民的意願仍被中共極權政權高度壓抑而不能自由表達的時候,所謂十三億中國人民的意願就是一種被中共歪曲和強姦的民意;而所謂十三億中國人民都認為「西藏(或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解放台灣、統一祖國」是「十三億中國人民的神聖統一意志」之類就不過是共產黨一黨的政治宣傳而已!!------------ 這是否個人的想當然 , 或是另一種的強姦民意 . 如果看此次的西藏,家樂福, CNN事件, 國內大多數人的反應, 似乎跟上述的說法剛好相反. (唉 !會不會又是一群蠢貨和暴民 !)
11年在大陸,接觸到的多是平民百姓,閒談之中,沒有聽到一個認同台灣應該獨立. 也從未聽到一個要起義革去共產黨的命,駡共產黨的多的是,但不是要去推翻政權那一種,而是針對貪腐的多.似乎大多數人民的意願是希望共產黨能自我完善,仍希望活在共產黨的一黨專政政權下. 有一段時間接觸過被美國"強姦"的伊拉克及伊朗人,聽不到他們對西方民主的讚頌,反而只有仇恨,傾江河之水也洗不去的仇恨!
當所見所聞所思所想都與理論不同時, 會問一問自己是否接觸面太小. 然後會暫停下來,去了解一下究竟理論的"普世價值"是真的,還是---因為是"一群蠢貨和暴民", 又或者此"普世價值" 可能不是普世適切 或 因為是時間空間的問題. 還記得憑期權定價理論得諾貝爾獎的兩位博士,掌控美國一個龐大的基金公司(ltcm),九七一役,輸到要美國政府倒貼. 最後破產. 記得第一次聽到 "二律背反" , 用同樣的半杯水有兩種截然相反的反應來解說 , 但 , 事實上, 現實上 , 真實的 就是這樣.
一元化的知識概念
行文的論點清晰, 但內涵是否言之成理, 則視乎個人的觀點與歷史修養.
很多人現在都喜歡把西方的政治與知識觀念, 認定為一個簡單既定標準, 造就了知識也一元化了. 但事實上, 政治無疑只是一種利益的分配. 在國際上, 國家應否或能否獨立, 多數都不是以人民的福祉作考慮, 而是以個別國家和政客的利益為大前提, 所出現的演化. 巴勒斯坦人好像從來都沒有同意以色列在其國土獨立起來. 用上人民的神聖選擇權這種自由主義論來演繹, 未免太理想化而忽略了政治的殘酷現實.
歷史告訴我們, 西方國家對個別國家所採納的民主獨立論, 只是一種殖民主義的延續, 令其成為自己的盟友和傀儡. 所謂民族自決所帶來的國家主權, 也只不過是一張漂亮的花紙, 把平凡無奇的產品, 包裝成令人愛不釋手的恩物, 但決計沒有提昇產品的本質, 相反, 更會誤導他人相信產品有很好的質量.
政治制度是文化的當中一項演繹, 不同背景的地方其實應有不同的考慮. 伊拉克的例子也告訴了我們, 純粹依賴民主選舉制度, 來處理國家政治問題, 是行不通的. 但不少人還是相信一元化的方法, 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這是可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