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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不消費日」

十一月廿七日是國際「不消費日」(Buy Nothing Day)。在這一天,全球超過51個國家或地區的支持者將會剪爛信用卡、向消費者發「模擬罰單」、到超市玩退貨、在商場搞集體「唔買」快閃。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反省過度消費。

香港,已進入「我消費,故我在」(I buy, therefore I am) 的物慾時代。

「好天買鞋,落雨買鞋,心情好買鞋,心情唔好買鞋 ......」別以為這則商場廣場誇張,原來有38.2%的香港受訪市民未必會在購物前想想所買物品是否有用,也有近三成人坦白承認「愈消費愈滿足」。

原來,我們已告別了柴米油鹽的基本生活年代。香港地球之友的調查發現,86%的受訪者認為這個社會過度消費。縱使這種購買行為尚未失控,但消費本身早已淪為滿足感性、物慾的工具。

現代人吃著消費的奶水長大,然而這種奶水既沒有刺激腦部發育的DHA,也沒有讓小孩兩歲就學會2136個單字的成份。相反,它有吞噬人類精神面貌美善價值的副作用,裡頭的涵義是:必須要靠花錢消費才能尋找自我、定義自我,甚至介定我們對萬事萬物的看法。

最明顯的例子,是很多人只有聽著「身體工業」老闆的魔笛,才知道「靚」的標準答案。於是,前年夏天「照」出一身古胴膚色是為美麗,去年轉為美白,今年更要激白。明年呢?可能已然蒼白。因為,你再不是你,只不過是追逐消費符號的臭皮囊。

人與消費的主從關係,荒誕地倒置著。人的自我價值,也拱手讓與資本家,任憑對方複製消費者的思維,灌輸閣下美醜肥瘦該穿甚麼該買甚麼的單一準則。所以,我們認定鑽石等同承諾、朱古力代表愛情;而買花送金睇戲共晉情侶餐等千篇一律的樣板,才是情人節最政治正確的表態公式。一旦逐件褪去名牌衣履皮鞋及各種「人工膚色」時,你可會像遺失身份証般,說不出自己是誰?

只有囚在監牢的犯人才沒有身份,僅有一組編碼代號。然而,很諷刺地,我們身處的這座現代城市,也形同無處不在的消費牢房。無論在家中看電視、聽廣播,翻報紙雜誌,都逃不過商業資訊的洗腦。走在街上、坐上巴士還是地鐵,莫不是廣告燈箱、Roadshow宣傳或外牆廣告。行人天橋、九鐵尖東站的某處出口,總接上一式一樣的商場、裡頭有一式一樣的U2、G2000、麥當勞、百佳、惠康或Gucci。閣下以為走出一個商場,其實又不經意地墮進另一個預設的消費場地。既然看的吃的穿的想的都一樣,難怪愈來愈多像「倒模」般的「現代人」出現,只是大家都面目模糊,毫無個性,連編號也沒有。

可怕的是,當大家在政治上、經濟上、心靈上愈苦無出路,我們就更欲一頭栽進消費的懷抱來逃避、麻醉自己。

消費既非心靈雞湯,亦非唯一價值。不過,太多人膜拜消費,視它為救世主。去年沙士過後,由餐飲旅遊業組成的「消費大聯盟」大聲疾呼叫大家花錢;銀行、保險機構及信用卡公司也推波助瀾,推出沙士病人可延長還款期的「優惠」。「勁碌就有至抵優惠」、「人人齊消費,恒生來鼓勵」、「您消費,我找數」等宣傳口號,瞬間侵佔大小媒體。連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也不落人後,一家四口參加本地遊,走了一趟大埔林村許願樹,硬要為許願樹套上消費外衣:「大家繼續去消費、參加這類活動時…….證明香港人自己有信心出來消費、吃東西,這可吸引到海外旅客來港。」

當一切都以經濟、消費定義,許願樹就難免要兼任推動經濟發展的推銷員。亦因此,西九龍的新填海地給披上文娛藝術的外衣,大做「愚民區」的房地產項目、簇新的紅灣半島可以話拆就拆變成變宅、大嶼山保育區更要為發展的硬道理讓路。

筆者不反對消費,但眼見消費幾近涵蓋了整個城市的面貌。它不但把公共空間打造成為消費空間,操控我們的食衣住行、打造大眾的身份及價值,甚至形成一種強迫性消費。我憂慮這種消費背後的劣質文化,終會把家的靈魂、下一代的生活品質一併「消」掉……

Chu z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