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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人數的迷思和反思

文:馬嶽(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助理教授)

自八九年以來,各大小和民主有關的遊行和集會,社會人士、政府和傳媒都會將出席人數視為某種民意的「氣壓計」,就出席人數「各取所需」的解讀一番。

正因如此,主辦單位有動機「報大數」以壯聲勢,當權者有動機「報細數」來淡化訴求。經常參加遊行示威的人都知道:大部分的街頭運動,主辦單位都會誇大參與人數,而警方則會說一個低得在場者不相信的數字,而兩者的平均數就會比較接近真實數字。

03年七一,筆者和另外幾位學者因為怕政府「報細數」,於是嘗試用一個較科學化的方法估計當日遊行人數,在主要天橋上每隔15分鐘攝錄一分鐘的人潮,「逐
格」的數該分鐘內經過該點的人數再乘以15,配合民調推算沒有經過該些天橋的人數,推算出03年七一的人數應為40多萬至50多萬之間。我到現在仍然認為
這方法頗科學。

為了這件差事,我七一差不多整日都在灣仔某沒有空調的辦公室內看錄影帶,所以我一直不肯定自己算不算參與了七一遊行。事後反省,覺得自己墮入了某個我叫作「遊行人數的迷思」的思想陷阱。

這個迷思是:

遊行人多就是民意,人少就不是民意;

50 萬人參加就是轟轟烈烈的民間運動,20 萬30萬就不是;

10 萬人參加,是一次「成功」的遊行,2萬、3萬就是主辦單位的「 失敗」;

多人遊行政府必須正視,少人遊行 政府可嗤之以鼻。

在傳媒和各方致力解讀下,遊行集會人數「異化」成為群眾運動的最重要元素、主體和目的。遊行的主題和遊行者的訴求都變成次要,因為各界都只想因應自己的政
治需要,對事件進行「各取所需」的政治解讀,對運動本身其實沒有很大興趣。慢慢各主辦者、當權者和公眾都陷入了這種迷思,忘卻了運動者發出的聲音。

最簡單的政治學說,自發的遊行示威是某種政治參與,代表了某個時空有一群人為了某些目的走出來,就公共事務公開表達意見。最重要的是他們「表達出來」這個
過程,以及意見和訴求本身。運動參與人數揭示的社會氣氛,不應比運動本身更重要,因為不參加運動者,不代表他們沒有訴求,只是沒有選擇在這時空用這方法表
達出來而已。正如有兩萬多人在七一慶祝回歸,不代表其他沒出來的不支持回歸了。

在想通了這個問題以後,我在03年後便沒有再參加「估人數」這個遊戲。我不想協助傳媒和政界將注意力只集中在人數上來「喧賓奪主」。然而每年總有記者垂詢
如何解讀某個人數,總是期望5萬人、2萬人和8000人參加都有不同的解讀。我開始發覺自己答不上來了:我真的說不出2萬人遊行和5萬人遊行,除了2萬和
5萬的分別外有什麼分別。我只知道我是沒有個人的政治需要來為之作政治解讀的。

所以我在這裏借報章一角對各行家說:我以後不會再分析解讀遊行集會人數了,請各位高抬貴手。你們有什麼需要作什麼解讀,自己做吧。我相信我不答,大家還是可以找到其他人的評論交貨的。

《明報》
20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