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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打官司

全城搶認購領匯,被一個老太婆喊停,在外國的公共產業私有化時,這是常常發生的事,在一個小農社會,「秋菊打官司」犯了眾怒,立法會、政府、「知識分子」傳媒,無不聲討「幕後黑手」為甚麼要「阻人發達」。

「阻人發達」是一句很野蠻的廣東話:當「發達」壓倒一切,金錢是眾志成城的目標,一切都讓路。明末的抗清名將袁崇煥,中了滿洲人的反間計,被指是與滿人勾結的內奸,判處凌遲死刑。劊子手把袁崇煥身上蓋一張魚網,往網眼裏割刀,一小塊肉賣一文錢,圍觀的北京市民爭買割下來的肉吃。在下刀前,如果有一個律師大喊刀下留人,因為他發現了最新的證據,可以證明死囚是無辜的,他要求案子重審。

這時,拿著錢爭買袁崇煥的肉吃的人民群眾,紅著眼睛,也一定紛紛破口大罵這個律師在「阻人發達」,操刀的劊子手也會罵這個律師在「搞事」。

不論有沒有「幕後黑手」,也不論這位黑手有沒有甚麼自私的動機,利用一兩個窮人用法律來挑戰一宗社會買賣的行為,只要一切合法,全部依循法律許可的工作程序辦事,那九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個捧著飯碗流著口水等著分吃肉的圍觀者,就是要「刀下留人」。

這就是現代的法治。法治精神,無所謂「濫用」。有時甚至是以「濫用」的方式來體現的。「阻人發達」又如何?只要一切是合法,咬牙切齒、搥胸頓足、破口大罵也沒有用,把碗放在一旁,蹲在路邊,吐一口痰,一面等待法官的判決,是唯一的選擇。不想發達受阻,事前就要認真準備好每一項細節。

如果今天是英國的港督在位,就不會像董建華那樣露出一副抓耳撓腮的猴急相,公開批評幕後是有人「搞事」。一個英國總督會明白,這時他的功能是獨立而超然地安撫群眾想「發達」而受阻的憤怒情緒,一字不多、一字不少,他只會說一句話:「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我深信法庭會作出一個公正的判決」。他不會大罵告狀的人在「搞事」,因為那樣會令人懷疑,是不是他和他的家人也分到了一大綑股票,因為一個刁民的破壞,他自己也少了錢進腰包。不會的,因為他要讓他統治的人信服,他是一個Gentleman。

為何會演化成一齣擊鼓鳴冤,另一方面又有百姓在包圍衙門的大型趣劇?因為一個自稱像紐約和倫敦的「國際城市」,原來是如此之經受不起一個叫秋菊的女人的一次小小的作踐。
 
陶傑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