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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股民的心裡話

這幾天,電視上全是領匯,打開報紙,滿眼也是領匯。你當初是否買了領匯也好,你無法不由領匯事件中得到很多”領會”。作為入了一手五千多元的一份子,我不得不說,我在這件事中得到的”領會’實在超乎想像以外。

第一個’領會”是,我向來以為港人重法治,重條例。但是,這次事件中不少人的表現,實在使我大失所望。鄭經翰協助一個老婆婆入稟,控告房署非法出售資產。先不說你認同是否有其事或否,但若然你相信香港法院的專業水平,你得承認法院讓其入稟進入程序,即已表示了有關的摿控有可討論地方。至於結果如何,若然大家尊重司法獨立,就請等待法院的判決。

可是,我看到的是甚麼呢?傳媒排山倒海,以純粹情緒化和沒有理據的字眼去攻擊有關人士。東方日報和太陽報系的表現實在是極其惡劣,以最侮辱和惡毒的字眼,甚至無端虛構有人有精神病,以報紙頭版來侮辱一個一無大財二無權力的平民。有人頻頻說,這位婆婆背後有人支撐,但是你可以否定,這也可能是老婆婆自已去投訴,鄭經翰經過搜集資料後再入稟法院嗎?有關傳媒不去查證,就憑空指責(要是真有此醫生,真會透露病人病歷,他已可以被提請上醫管局接受紀律聆訊了),請問這和有關傳媒口中的濫用程序有何分別?

再者,現在不是有人以非法手段阻止新股上市,而是用上本來就已存在於法律條文中的程序來指控。請問,這算是甚麼’濫用”?要是擔心有’濫用’的可能,製訂條文之初為何不加入有關機制?這些完全是立法者當初可以做,後來也可補救的一步。可惜的是,政府為求方便,也不惜加入挑撥火頭,使本來純粹是法律層面的訴訟變成一場情緒化的政治風波。

至於所謂”最後一刻才告”,恕我說句,實在是一派胡言。既然有訂上市日期, 便自然有一個讓別人提出反對的時限,在這時限之內提出訴仲, 又何來最後一刻便是玩野?那早於多少時間才不是玩野呢?
有人不從法理依據去看事實, 竟然以最後一刻的謬論作理據,太強詞奪理。

若別人一個星期便可以找到反對上市的法律理由,這也證明上市公司對研究條例的粗疏。一個那麼大的漏洞而沒有注意, 竟然推在反對者陰謀上。事實上,今次阿婆可算救了香港股市, 否則這漏洞給外國炒家看到,  上市後才來一次大訴訟,到時真正將香港金融中心名譽掃地。

還有,有注意國際新聞者,當知這類上市失敗或出售失敗風波,差不多是經常發生。遠的不說,近的就有加拿大政府想出售虧損連年的加航,結果因為工會激烈反對而罷休。可是,我未曾聽說過新任的加拿大總理,會在全國網絡上說”有人搞事”,”影晌多倫多金融中心地位”,也未曾聽說過加拿大傳媒會掀著工會主席大肆批鬥,公民水準高下立見。

我的第二個”領會”是,我也為一些投資者輸哥贏要的態度感到驚訝。曾經有人說,香港股民比台灣成熟,台灣股民蝕了錢會上街示威,要求政府入市,香港的就不會。可惜的也是,我在這次事件中,看到不少人正正就是如此。

在領匯發行前的近一年,政府所稱的已經開始諮詢的期間,我曾多方搜集資料,希望找到更多詳情。但是,當時領匯本身網站上資料不齊全(在這段期間曾登入其網站的朋友可為佐證)。此外,官方披露予傳媒的資料也甚少,真正開始較多報導的時候, 已是
十一月後半,上市日期還要推至十二月初。由於資料不齊全,我自已就由抽三手改為只抽一手,因為我預計不了真正的風險。

反之,事後我看到有報導說,有人為此借入了孖展,或為此欠債。我想說的是,若你在一年前有真正研究過領匯,或你是以現金入貨,今天你不會在如此境地。若然你肯冒大風險取大回報,你也得承受比人大的風浪,包括你不研究清楚就去投入資金的風險。若然你輸了就大吵大鬧,恕我說句,我看不出你和你口中那些”輸打贏要”的基層社工有何分別

我的第二個”領會”是,很多人口中人云亦云’自由經濟”,卻不太懂其中的含義,包括近代資本主義最發達的西方國家中私有化的過程和當中的優缺點。在這方面,我對香港的傳媒相當失望。沒有一家香港傳媒,包括自稱公信第一的某報,有嘗試製作專題,介紹私有化的好處和壞處予讀者,反之只是在打轉,把整個其實內容甚廣的課題化為一場追打人的鬧劇。

就在我們的”前老闆”英國,私有化就已是一個有過不少激烈辯論的課題。在八十年代載卓爾政府時期,當局就已和煤礦工人天天惡鬥,為煤礦的前途爭持不下。同時,原本也是國企的英航,其私有化的歷程已有不少課題可供港人參考。但是,我們的傳媒有沒有盡這方面的資任?這些資料實在太多,在網絡上幾乎是垂手可得。即使要尋找支持理據,載卓爾政府治下就有不少私營化改進了服務的例子。可惜,我們的傳媒竟沒有一家肯在這方面花點心思

此外,”自由市場”就是不是相等於商人賺錢自由絕對地壓過其他社會部份的需要?在十九世紀的英國,就是這種’自由市場”,紡織廠企業絕對地’自由”,工人每天工作二十小時環境極其惡劣的環境,刺激了馬克思資本論的出現。資本主義可以最終成功應付了共產主義的挑戰,也在於資本主義自我完善,吸收了共產黨賴以號召群眾的一面如人的價值,人文關懷等。

資本主義的人性化也曾經過物必反的一段時期,戰後以英國為代表的”從搖籃到墳墓”福利主義,曾大大拖累了經濟和效率,導致私有化再抬頭。但是,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未曾放棄過基本的安全網,如傷殘津貼。

回看香港,我們的又是甚麼?有商家說香港很’共產”,我倒想問問他,他讀過資本論,共產黨宣言沒有,知否在最原始的共產主義中馬克思是主張如何消滅資產階級的。今天的香港,有那一方面像共產黨宣言中得述的境況?反之,由領匯這件事中,我倒看到有部份人對低下層實在是極盡惡劣歧視的能事。香港已沒有像西歐那種勢力強大的工會,可是我見到的是有人可以拿一個婆婆的家庭背境來攻擊,好像一個收入不高的人進入法庭也是不配和犯了甚麼天條似的,更不要說這些看在年青一代眼中,我們該如何叫他們相信,中國人是有敬老和凡事留三分的美德。

世上其實也有最”自由”的市場。在阿根廷,在巴西,在菲律賓,你都可以找到這種上層商人絕對地影晌政府,絕對地控制經濟的”自由市場”。不過,富裕階層在這種”自由市場”生活,要住在守衛森嚴的富人區,山下是貧民窟,守衛們要把非富裕階層人視為敵人,要武裝全身不讓他們走近。想問問大家,這是我們想要的香港嗎?

說到頭, 我們完全忘記了,政府本身準備上市的功夫不足,事前避免與立法會商量(包括某銀行主席也閉腔評擊政府準備不足,可見這不只是基層社工的搞事,但我又看不到報章批評這位主席一同’搞事”),鄭經翰早在上市前四天,已在公開媒体明言會入稟起訴,但我們的官員,包括理應對有關條例有深入認識的官員,不當是一回事。在事後,卻通過歸邊的媒介,把人們的注意力引開,完全不提本身的責任。

若然政府掌握掌專業資源和人材,也未能應付一位”綜緩阿婆”和一位議員(就當他才是最後的智囊了,好嗎),我們如何可以預期,這個政府可以在上市後應付專業水平更高的外國投機客的攻擊。請問我們是寧願強行把有關資產上市,最後跌破招股價,政府要向外國投資者付出數以億計賠償,還是暫時押下,把所有條文弄清楚更為上算?何者更影晌香港金融中心聲譽?其實答案顯而易見。再者,以這個政府的紀錄,我可不敢冒上市後的風險。

有傳媒說,整件事是’政府無能,政客無恥”。我看的倒是,鄭經翰的”罪”,僅至”阻人發達”為止。港人在這件事中表現的以自已利益為絕對中心,為了自已可以基本操守也不顧,媒介的高度向性,才是我真正最憂心,怕會引起日後更多衝突的問題。

領匯的”領會”,多得自已也始料不及。

吳廣  轉貼自<網政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