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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比其他人更有言權--嶺大民主牆

在官僚的基制中,有些人有權勢或財力,冇嘢賣也聲大大,有些人不管是庶民還是學者,因說逆耳忠言,就變得人微言輕。這是某些人比其他人更有言權。但若這情況發生在大學的民主牆中,你能接受嗎?

早前嶺南大學的民主牆好不熱鬧。事關學生會選舉中,編委有兩內閣參選,其中一內閣(下稱內閣A)被指與代表會主席有關係,有同學質疑選舉中兩內閣待遇的公平性。

同學發現,與代表會現莊沒人事關係的內閣(下稱內閣B)於選舉前,被匿名大字報指責「偷步選舉」。該大字報(下稱大字報A)並沒依民主牆的規則,留下學生証號碼。於是有一些同學要求代表會處理。(民主牆本來由幹事會管理,代表會是因幹事會補選不成功,而得到管理民主牆的權。)代表會要求大字報A的撰寫者在發出聲明後24小時內補回學生証號碼。不久後,大字報A上出現了學生証號碼,但被証實是假的,而且與早前一份反駁批評代表會主席的大字報上的學生証號碼的數值,只相差1。同學再在民主牆上投訴,但代表會對此事沒有再處理。

但稍後,有一份指稱代表會主席與內閣A成員有私人關係的大字報(下稱大字報B),在張貼數小時後被撕去,原因是該大字報沒有學生証號碼。代表會後來聲稱他們沒撕去該大字報,然而有人留學生証號碼回應,指他看見代表會主席撕去該大字報。

這事背後的問題,就是為何同時沒有學生証號碼,代表會對它們有不同的處理?有人指稱內閣A與代表會有人事關係而獲厚待,而事件中正是對內閣A有利的言論,獲得較厚待的處理。

若代表會堅稱沒撕去大字報B,但類似的事過去也發生過。放暑假前,嶺大副學士事件中,代表會主席承認因一幅指責校方擅自削去副學士銜接路徑的大字報上沒學生証號碼,因此撕去。但當時牆上亦有其他沒留下學生証號碼的大字報,沒有獲任何處理。當時的報導:

有一個我認識的朋友,和他曾經是同學,寫了數篇評論文章,貼在民主牆中。其中一篇叫<<發聲的權利>>,內容是指出了代表會對大字報選擇性執法,破壞公平的發言權,使持某些立場的言論的人,言權比其他人更大。這影響了言論自由。文章貼出不久,我看到有人把他對代表會的指責,用粉紅色螢光筆間起,可見同學對這批評的認同。

不過這篇文章貼出兩天後,代表會秘書處就以一份通告,把這篇<<發聲的權利>>遮蓋。本來,當時民主牆上有許多大字報,過去亦沒定期清理機制,有些人愛一字一紙亦加速了民主牆面積的消耗,那朋友也認為「紙疊紙在所難免」。但代表會秘書處的那份通告,卻是同一時間內在民主牆上張貼了一模一樣的一式三份。在覆蓋<<發聲的權利>>左旁很接近的位置,已看見另一份一模一樣的秘書處文章。若說怕同學看不到,貼兩份,也可能可以接受。但同時間貼三份,是否真的有必要?

況且我那朋友的數篇文章中,有些是列印時耗用了兩頁,但第二頁只印了數行,其餘是空白位置的。為何代表會不貼在這些較空白的位置,或者其他對同學閱讀少些障礙的位置,偏要恰恰好的完全遮蓋<<發聲的權利>>,使其他同學不能閱讀?又是如此「巧合」,<<發聲的權利>>是那朋友數篇文章中最直接批評代表會的一篇。

事發后那朋友再貼大字報投訴,但代表會沒有理會。

後來,代表會於11月28日清理民主牆上的所有大字報(這清理行動前兩星期,代表會已作出宣布),清去了那朋友的所有大字報。這很正常。可是,代表會秘書處那一式三份的大字報,卻有其中一份可以獲豁免,在清理後竟然「有得留低」。然而,那朋友對代表會的質詢,以及其他人指代表會秘書處那大字報內容失實的聲音,代表會沒有任何回應。好像在清理後,那秘書處大字報是無可質疑的權威。

雖然那份大字報是代表會秘書處撰寫,但是否代表它可以在牆上SPAM,一貼貼三份,而又「巧合」地遮蓋別人貼了不久的批評代表會的聲音?明明很容易可以避免遮蓋<<發聲的權利>>。是否代表它可以獲豁免清理,成為唯一的「有得留低」大字報?在清理行動的宣布中,從沒說過代表會秘書處的大字報擁有「有得留低」特權,反而是說明會清理所有大字報。就算有說過,這種「有得留低」特權,正就是某些人比其他人更有言權啊。

這樣的民主牆,到底有多民主?有多維護同學的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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