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幾名民間記者從昨晚八點左右﹝確實時間沒有全部記下,其他人請修正﹞加入告士打道的靜坐隊伍。不久後,警方的包圍網已經密不透風,開始持續超過十小時的「扣留」。
在告示打道的集會一直和平進行,南韓和香港的學生及其他示威者先後上台分享,當中以一名十三歲的香港中學生最引人注意。他提到自己昨日遊行如何在不同的地方面對警察的水炮和胡椒噴霧,要求警察叔叔讓開,容許示威進行。
北風凜冽的告士打道,消息滿天飛。長毛在晚上十點幾曾經引述不知名的消息指,世貿會議已經流會。大家高興了好一陣子,唱歌跳舞,宣布人民力量勝利,但之後證實,所謂流會只是一則假新聞,但我們除了說幾句粗話外,已經沒有力氣沮喪,也沒有力氣澄清。我們許多人都是在下午吃飽了水炮,眼睛中過胡椒噴霧,然後再吸了好多口催淚氣﹝那是誤導的名字,催淚氣最恐怖的不是催淚,而是令人不能呼吸,我和另外兩位民間記者都被那種窒息的恐懼overwhelmed了﹞,很明顯,在告示打道的示威是不會激烈的,但這又有什麼用。警察的目的根本不是要盡快疏散群眾,而是要懲罰群眾,吐他們口裏的烏氣。
香港警察經常都有這種復仇心態。譬如在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民間記者一行人趕到灣仔北示威區,希望阻止警察武力對待示威者,但我們只是喊口號舉橫額,就被胡椒水炮射了好幾次,全身濕透。後來知道,在三點幾,示威區曾經打大交,有站在石壆上的警察跌倒昏迷﹝不知道目前情況﹞,警察就是在那時破了禁忌開始出水炮,而有些事一開了頭就欲罷不能。到我們去到示威區時,警察根本沒有必要開水炮,﹝我認為﹞完完全全是為了復先前的仇。而我個人認為,警察在灣仔北示威區過份使用武力,以及封鎖前往馬師道天橋道路的舉措,是令局面急劇惡化的原因﹝這點很需要大家補充,到底是警察封鎖了前往馬師道天橋的去路,令示威者四散,還是示威者本身有計劃地不按預定遊行路線,希望繞道接近會展?﹞
深夜十一點幾,大家都在猜測什麼時候會清場,警察那邊就開始放風,呼籲在場的香港人離開,只要有身份證的都可以離開。從那時開始,陸陸續續有一些人走了,而不願離開的,都是希望見證警察清場的行動,希望警察不要亂來。大家在這時已經好累好餓好渴好冷,晚飯沒有吃過,就擠在一起躺一下。
十二點半到一點幾,大家為了抖擻精神,再來了一場歌舞。在場的香港人繼續離開。到了兩點鐘,記者傳來消息,警察說會在兩點十分至二十分清場,又警告記者要留在天橋上採訪﹝佢正式的講法是要記者走,否則同樣會被捕,而且後果自負﹞。部分民間記者決定先行撤退,期間被警察多次留難﹝這樣的留難多不勝數﹞,最終能夠離開。
再等了四十分鐘左右,警察在接近三點宣布,在場的人因為參與非法集會,觸犯了公安條例第十八節,全部被拘捕。警察話:「你地唔使驚恐,我地會逐一帶你地離開,送到拘留中心。」最荒謬的事情就是從三點開始,警察在昨晚六、七點時可以在一個鐘頭不到召集幾十架大型運警車,運來幾千名警察包圍告士打道,但係當他們說要拘捕示威者,將示威者帶到觀塘警署時,卻只來了兩架「校巴」﹝同一時間我只見到兩架校巴﹞。示威者基本上很合作,容許警察逐個帶他們上車,慢慢更排起長長的人龍來等候。可是無論人龍有多長,來的「校巴」也只是兩架。當時在場的南韓示威者人數並不太多,照我的估計是少於五百人,但警方卻堅持用「滴水」般的速度帶走示威者。我從昨晚七點幾一直獃到今朝五點幾,無法不得出一個結論,就是警察根本不是以盡快疏散示威群眾為首要目的,卻是要集體懲罰示威者,叫他們無止境地在寒風和饑餓中等候,就好像昨日下午用水炮向沒有衝擊警察的示威者報復一樣。
南韓的朋友忍耐力實在強。到了清晨五點鐘,整夜讓示威者空着肚子兼沒有提供正式廁所﹝大都是撒在路邊﹞的警察,送來幾箱餅乾和水,警察好像忘記我們連晚飯也未吃,以為提早給我們送來早餐已是莫大的恩典,此時有不耐煩的示威者一腳將餅乾箱踢開。我已經沒有憤怒的力氣,連忙吃了兩包。
我在五點幾撐不住撤退了,留下民間記者bobo留守。我在今早九點十分打電話給她,她說現場仍然有超過二百名示威者未離開,由六點幾開始到九點,一架新的「校巴」也沒來過。而這幾天令我們又愛又恨的南韓朋友,再次發揮整潔精神,將告士打道集會場地內的垃圾收拾乾淨,還一條清潔街道給市民。我很怕市民以為他們是賴在告士打道不肯走,要阻礙市民的日常生活﹝雖然有時打破日常秩序會促使我們反思,正如在沙士期間﹞。不是這樣的,現在是警察用拖延手法不讓示威者離開,明知他們沒有意思再發起激烈抗爭﹝讀者會質疑我為何會這樣肯定,我的肯定來自這一星期對南韓示威者的觀察,他們是很有組織和秩序的﹞,卻硬要將他們繼續推向市民的對立面,硬要將他們全部塑造成暴民﹝在我眼中,他們是部隊,不是暴民﹞。
我知道,經過昨日的風暴後,輿論又會一面倒地抹黑南韓的示威者,「暴民說」又會重新抬頭。民間記者bobo表示,她今早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主持人就「持平地」對inmedia的報道着重批判警方的操守表示不滿,問一直被困在告士打道的bobo「可唔可以睇埋另外一面」﹝佢自己坐响錄音室就覺得自己睇晒全部﹞。輿論的轉軚我們這幾天還見得少嗎?從世貿開會前一個月已經將南韓團體標籤為暴民,到十二月十三日的「韓戰爆發」實現自己定下的「預言」,之後南韓朋友三步一叩首示威,忽然間「暴民」變成「大長今」,到了今天,輿論將會再一次確認,原來自己真的沒有看錯,暴民仍然是暴民,並且帶着這個結論為這次採訪寫上句號。
傳媒這種轉軚,我認為正是因為大家仍然不肯正視一個事實──南韓團體是為了打贏鬥爭而來的,不是像香港習慣的表表態就算數,在鬥爭的過程中不同的人要擔當不同的崗位,也要利用不同的策略,包括挑戰日常秩序的策略。但從這幾天看來,他們明顯為在香港的行動設下了底線,就是一不傷害市民,二不砸商舖,三不想對警察構成嚴重傷害。即使是昨天我們認為是六七以後最大的暴動,南韓團體最激烈就是用棍和用鐵欄撞警察,而一直沒有用殺傷力更大的汽油彈。我們不要忘記,警察配備很大的盾牌、頭盔和警棍,而根據蘋果日報,截至昨晚十點,受傷的人中五十六個是本地和海外的示威者,警察就有五個人受傷,而受重傷的兩人都不是警察﹝我要問,他們是怎樣受重傷的呢?﹞。
我知道我這樣說一定會被指崇尚武力,這個問題我不想在這裏節外生枝,但如果我們不否認在全世界不同地方都有武力抗爭的行動,那當權者如何疏導就是個很重要的問題。一名在現場的台灣朋友說,香港警察的做法很笨,在台灣就算是圍困示威者,也總會留一線給希望離開的人,但香港警察卻將所有出口堵住,留難希望出去的台灣和香港朋友……
●
早上十點半左右與民間記者bobo聯絡,她說警察剛剛準備了十袋麵包,以及西餅等食物,供示威者做早餐,但有示威者拒絕接受這遲來的食物。警察表示,所有在場的人都已經被捕,等示威者吃過早餐,就會開始和平地抬他們離開,而好幾部「校巴」亦已在場外準備好接送示威者到警署。
回應
laughable
You call yourself a 'journalist'? Do you know what objectivity means? This is the most biased piece of reporting I've ever read.
請教
請問hui say君平時睇開咩高質素新聞,令閣下得出"This is the most biased piece of reporting I've ever read"的結論?再講,未知要點報才夠objective--by the way,無啦啦做乜鬼要咁"objective"?這是朱凱迪記錄自己眼下所見心裏所感吧("我和..."、"我個人認為...")?又,到底有甚麼新聞報道可以完全"客觀"?掩蓋報道只是"one perspective"才更罪大吧。
謝謝閣位民位記者的報道/記錄,小的身在遠方只能精神上支持各位(以及在網上聲援兩咀)。
感謝民間記者
什麼是主觀什麼是客觀?難道主流媒體的報導方式才算客觀?口述歷史不算歷史?
感謝民間記者,為我們目擊事件,為人民說話
南韓示威者受到不人道對待
根據南韓示威者經翻譯組織KCTU發放,再由職工盟的朋友轉述出來的消息,韓國農民在警館受到不人道對待:
1.脫衣搜身,只剩內衣褲;
2.去廁所要半小時;
3.不讓翻譯員進入警局,聲稱因翻譯員太情緒化;
4.女示威者以索繩(膠帶)反綁,綁得太緊(經律師證實),示威者要求解鬆,遭掌摑。
另有人道對待:
提供早餐。數量不明。
消息稱,共拘捕800人,包括南韓農民、他國示威者、本地人,觀塘警署至少有280名南韓人在觀塘警署,其他去向不明。
支援尾聲
11點半,若示威者的律師來到,在觀塘差館外的聲援者便會離去。若律師未到,朋友也會離開,只留下一人,以便將場外的消息告訴館內的示威者。所以欲到場支持又來不及的朋友,可以2點直接到維園,參加集會和遊行。
主流媒體亦沒有objective 可言
請細心留意主流媒體的報導員報導時都會用好subjective 的字眼。更何況,我們在電視看到的只是現場的一角。
乜報導叫客觀?
1) 香港人中很明報毒太多, 以為報導有客觀主觀之區分. 其實只要是手寫眼見就是好的報導, 挑戰主流傳媒的意識型態.
2) 極權是暴力, 但字典, 常識與正覺(或正見)這三個觀點一樣可以很暴力, 坑人於無形.
3) 今天無機會聲援, 兩點見.
12月17日警察驅逐示威者經過
圖片時段12月7日5點至7點,由網友k發放:
12:30 亞視的新聞
剛剛說現在有太約50至60人在告士打道.
又說警方的車輛不足,
但沒說900人只安排了2架車.
記者說這些人好像不願離去.
要警方解釋云云..
今次的清場行動,
真是要這些傳媒才能順進行.
攞命!
今日18/12 明報A1 版條題先攞命, 竟然說灣仔淪陷! 灣仔何時淪陷, 有沒有商舖受破壞,有沒有市民受襲? 既然無, 何來淪陷? 反而, 蘋果日報條題為最長的一夜, 就既感性但客觀, 因為昨晚件事搞咗成晚, 真係好長! 你話邊個客觀? 所謂知識份子報紙都係咁, 你話主流傳媒是否一定客觀中立?
其實參與式報導或研究, 在學術上, 尤其是民族學, 已經廣泛利用, 不少學者會住在他們研究的部族裡, 跟他們一起生活, 參與他們的活動, 然後寫出他們的所見所聞. 難道這些不是學者, 不是嚴謹的學術研究麼?
hui say 兄, 睇報紙要睇多幾份, 睇書亦要睇多幾本, 不要一野就話民間記者不是journalist.
about journalists' objectivity
Robert Fish, a highly respected British war journalist , quoted and agreed with Israeli journalist Amira Hass who said, "There is a misconception that journalist can be objective...What journalism is really about - it's to monitor power and the centres of power." For the full article, please go to http://www.zmag.org/fiskhass.htm.
明報
明報的頭條真係令人不禁搖頭歎息,連蘋果都不如。
另,昨晚我也在現場,有幾段片和相可以分享,用甚麼途徑最方便?
韓國農民在警館受到不人道對待
”根據南韓示威者經翻譯組織KCTU發放,再由職工盟的朋友轉述出來的消息,韓國農民在警館受到不人道對待:
1.脫衣搜身,只剩內衣褲;
2.去廁所要半小時;
3.不讓翻譯員進入警局,聲稱因翻譯員太情緒化;
4.女示威者以索繩(膠帶)反綁,綁得太緊(經律師證實),示威者要求解鬆,遭掌摑。”
如以上消息屬實,完合違反人權,不能接受,必須予以讉責。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Asian pacific Forum on Women, Law and development(APWLD) 想送d泰式食品被拘禁的朋友,但從被拘禁朋友的sms知道,話入面冇野食。警方不接收食品,現放在法院後門前。另一方面hkpa揾了一外籍律師做義務法律顧問,早前何俊仁及韓語翻譯亦巳入法院協助被拘留人仕。
Discrimination
呼籲在場的香港人離開,只要有身份證的都可以離開<----Really? Do you have the id of that police. That is discrimination.
eng translation of laterst news of violation of human rights
最新消息,Asian pacific Forum on Women, Law aand development(APWLD) 想送d泰式食品被拘禁的朋友,但從被拘禁朋友的sms知道,話入面冇野食。警方不接收食品,現放在法院後門前。另一方面hkpa揾了一外籍律師做義務法律顧問,早前何俊仁及韓語翻譯亦巳入法院協助被拘留人仕。
News from Kwang Tong Detention Center at 2pm:
"Asian pacific Forum on Women, Law aand development(APWLD" were rejected to send their Thai food to frineds in detention. SMS Message sent from the detention camp say that the detentants are short of food. Other sources from inside say that female detentant have to wait for 30mins to tolet. HKPA has found volunteer legal consultant; Ho Chun Yan, a HK lego councilor and a Korean translater have entered into the court to help.
(latest translation by inmeida readers of latest news, welcome to paste to other webpages!)
相片
我也想知道如何才能如酸秀才君般分享相片
最新消息
[420]最新消息,示威者巳經軒尼詩道入馬師道,警方巳把軒尼詩道封路
最新消息
[420]最新消息,示威者巳經軒尼詩道入馬師道,警方巳把馬師道以西軒尼詩道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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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最新消息
[430]最新消息,南韓農民巳由維園出發。
早前消息跟進─法律意見
跟據早前在觀官法院門外之外籍律師意見,如果警方沒有事先警告示威者是次活動為「非法集會」,並容許示威者離開,警方則之起斥,並無法律依據。
消息更正:
該名外籍律師並無進入法院。只有何俊仁及一名韓語翻譯進入法院。
朱凱廸,謝謝你的撰述!
幾點小小補充:
昨晚中環廣場附近連珠數響催淚彈,完全沒有預先警告,完全沒有提醒在場人仕應往何方散去。混亂中有不少人荒亂中跌倒。
遭催淚氣襲擊波及的,據說有少至十歲左右的女孩。就現場見,施放催淚氣前不久,有手抱小孩在。
我覺得警方不笨:它沒有可能未能預計在該處施放催淚氣會帶來的混亂和危險。我不得不作出的結論,在此不表。
在告士打道的「拘禁」過程中,有說婦女只能橫額蔽體解手,警方亦阻止外面的人送水和食物等基本補給。
最新消息[4:50 / 5: 05]
[4:50]最新消息,韓國農民已抵達馬師道對出軒尼詩道口,暫時休息。叧一方面,叧一隊示威者由軒尼詩道西往馬師道與其他示威者會合,但期間遭高空掉水彈。
[5:05]最新消息,韓國農民巳經軒尼詩道入馬師道。
今早法院後門門外
被捕人士獲不合理對待Unreasonable detention
有可靠消息指九百名被捕示威者已被分別押送往官觀警署、秀荗坪警署及九龍灣輔警總部拘留。唯最後一批在今日下午二時被拘補的韓國及香港示威者,被送往九龍灣輔警總部之後,除了上厠之外,一直未獲離開車廂。車廂內警方以一名警員對一名示威者方式拘留。另釋其中一輛車上,有一名患有精神病之香港人,曾與警方發生輕微衝突。雖已平息,然其他示威者要求讓該名精神病者下車而不獲允許。
什麼是「非法集會」?!?
看新聞,警方多次宣稱世貿是「非法集會」。然後班示威者乖乖被人拉,毫不反抗。
何謂「非法」?那些世貿的「代表」,在冷氣房內黑箱圍威喂,傾出來的東西可以控制人地成個國家,並凌駕所有國家的法律!!!不是更非法,更無法治精神,更黑社會麼,更加非法集會麼?!?
先談客觀牲
HUI君:
先勸你多看高質素文章,可以而又力有所及的話也可多看哲學或科學性書籍(provided that 你有這樣的水準),現代哲學已早放棄了所謂客觀性,在科學上也有所謂波粒二重性及測不準原理,說甚麽objectivity,只是形而上學的迷戀。不明白,算吧。揭開你所謂高水準,還令你露出...,還有,如果你不懂中文,請讓我知道。 Mr. HUI, if you don't understand Chinese, please let me know and I will write it in English so as to let you know how shallow you are.
差佬最興屈人 "情緒不穩".
屈人 "精神有問題".
警方拖延的理由
對於朱凱迪的報道,我有一點不同看法。拖這麼久才清場,目的未必是情緒性的報復,而是一種策略。它有兩個好處:一是瓦解示威人士的体力和士氣,使他們抵抗的可能降到最低;二是讓這九百人在今明兩天再也不能參加示威。
圍困示威者於冬天晚上的戶外行為可恥 - 有沒有更多資料?
我是未到馬師道路口,老遠聞到催淚彈就退居了行人路的冇膽市民... 我讀到以上, 政府很久才找來兩輛校巴給數百名示威者並整晚不讓他們離開(即使他們願意) = 餓+凍+急...感到憤怒. 主流媒體對圍困事甚少提及, 今早電視更說成好像是警方抬人他們才肯走似的。還說因為找不到車所以緩慢!!!??? (若果部署了大量防暴人手及器材, 應等於預計有人犯案, 也應等於預計了囚車...)
請問韓農什麼時候開始自願離去(at least part of them)?從第一輛校巴至最後一輛之間隔了多久? (亞視話用左十一個鐘...)
若果他們真的犯罪 - 例如我去打劫, 警方會把我困在金舖裡吧?即使警方的目的明顥是不讓他們今日(星期日)示威, 那麼乾脆昨晚關起他們不就成了嗎?
還有, 為什麼要用索帶反扣著已被圍困一夜'謝了',不反抗的農民?
非常多謝民間記者
非常多謝你的報導,我十分同意你的看法,警方這次絕對是錯,怎樣也說不出對。那些胡椒嘖霧也像殺蟲水般朝著對方的眼睛噴,那有人這樣做的?噴霧是應撤在周圍,或朝對方的肩部之類放,是做錯的就是錯,沒有藉口,用用腦袋就明白,不只是因訓練或經驗不夠。
那位hui兄之言實太差矣...難道你認為說灣仔淪陷才是journalism?
讓我們對准目標,一起追究真正的禍首!
人始終是感情的動物,容易受here-and-now bias的影響。示威的經歷給人深刻的感受,但不要忘記抗爭的對象始終不是警察,而是我們看不見的在會展場內操生殺大權的政要高官(和更複習更非人性化的政經制度) 。
我的一位朋友是警察,過去一星期沒有放過假,星期六日一直當了廿多小時更才可休息。家人在電視中看到沖突的場面也十分擔心他會受傷。而他也埋怨那班高官無事生非,要他們承受這些壓力和風險。
當然我不是說警方的每一行動都沒有錯,但很大程度上前線警員和示威者都是受害者。讓我們對准目標,一起追究真正的禍首!
12月18日凌晨1時最新消息
綜合民間記者及電台報導
觀塘法院剛釋放第一批為數約一百人之韓國女性示威者,並送往烏溪沙營地。
另在場之陳日君主教,屢次要求進入法院探望被拘留之示威者,被警察拒諸門外。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亦於法院門外希望能夠提供協助,亦不受理。
暴力???
昨晚,在無線的晚間新聞看到有十多位示威人士衝破了警方的防線,他們手長木條,跑向會展中心,沿途有二十多名警察制止,示威者並非立即攻擊警方,而是首先揮手示意叫警察讓開,警方進行一步推進,而示威者立即打向盾牌。
每一次我看到衝突的情景發生時,每每看到的是角力(搶盾牌)又或者看到示意後才進行攻擊,警方有足夠的時間去預備防守,很明顯他們的目標不是要傷害警察,而是要進入會場。而示威者沒有盾牌、水炮、催淚彈,只有用身體去防衛每一次的攻擊。
等待
你們儘管罵吧,謾罵吧。
把你們政治正確的憤怒發泄在這些無辜的警員身上吧。
木枝、鐵馬,狠狠敲在他們身上吧。
讓他們穿著焗促而不保暖的裝備站一整晚吧。
心涼地看著他們被不合作的記者踐踏尊嚴吧。
多讓你們討厭的、沒好感的警員呀;
你們多沒用?CNN說。
你們做得好!坐在暖氣房發號司令的高官虛偽地說。
你們是幫兇!一個市民說。
你們不合理阻擋示威者不依原定路線的遊行!大家說。
示威者沒有用武力啊!你們說。
可是,我分明看見那直直丟過去的鐵馬-- 我說。
冇計啦,上面話呢輪病左都唔請得假。頂硬上。我爸笑說。
但這些跟你個人意志無關吧。我想。
我流的眼流只是兒女私情,敵不過你們偉大的理想呀。
我只不過想爸爸回家而已,真幼稚。
睡了,又醒過來。
爸爸還沒有回家。
最新消息 19-12-2005 3:55 am
根據民間記者最後於觀塘法院的報導,警方分別已於1230am及230am,分兩次每次50個,以旅遊車把第一批獲釋之韓國女性示威者,送往烏溪沙營地。旅遊車駕離法院時,似乎為了避免法院門外聲援人士有機會接觸獲釋示威者,警方派出約30名警察圍著法院門外聲援人士。由於是日釋放行動告一段落,陳日君主教已離去,但仍有約10名聲援人士於法院門外絕食聲援(此外,還有部分hkpa人員留守)。
馬維祿,請你停止再屈示威者!!!!!!
今晨聽新聞,警方發言人馬維祿聲稱花十一小時才可完全"清場"的原因是要因為"要考慮好多方面",說要考慮他們的情緒,及稱他們不合作,有些更有暴力對抗...夠了夠了.
我整個過程都在場,示威者知道可以離開這處寒冷的告士打道之後,他們的領袖便請他們分批站起,並兩個兩個列隊"準備被拘捕",因為他們全部都有被拘捕的心理準備,他們只想快些離開,但不知道為何要花十一小時才可完成整個過程,我想這很容易令市民以為示威者佔用路面,為港人帶來不便後又將罪名加於他們身上.
整個過程,除了數名示威者有極端輕微的掙扎外,從沒人反抗,相反非常合作,兼且排晒隊,馬生仲屈佢地,有沒人性???
控告政府
如果警方真的使用了過度的武力,大家為何不循法律途徑控告他們(例如,違反人權?濫用警權?)?
在這裡喧泄不滿沒有問題,但眼巴巴的看著犯人逍遙法外,豈不可惜?
不要美化自己
其實這篇叫「灣仔個人遊記」,就像小學生去旅行後返學交的作文功課一樣,
並不是「報道」,報道是不必加上個人感覺的,你累了餓了與人何干?
那些人來示威,是否要吃要睡,是他們的個人選擇,
人家來到這裡也是有備而來,人家是有備而戰,
雖然不想有傷亡事件發生,但也作出隨時會發生衝突或受傷。
你們所謂記者,又把自己當作大王的地位一樣,要警方供你食供你睡?
你們當警察是你們的私人保姆?他們迫你去採訪?
不要把老闆迫你去現場報道的怨恨推在警察身上啦,
返公司「狂抽」你的老闆一身罵他為何你們工作時沒有dinner time吧!
勸你們離開,已經是最低限度的保護,要不要開個防護網給你們?
不要妄想自己是「戰地記者」啦,這些和別的地方相對來說是小場面,
遇到小小事就在大叫大嚷,不要讓真正的「戰地記者」受辱啊!
(「真係笑大人個口!」)
本來也不想用這般嚴厲的口吻對閣下說些什麼,
可是閣下根本不知「新聞」和「報道」是何物就在這裡充大頭,
實在令人開始覺得是否新聞界開始劣質化?
一篇初中生也不如的所謂「報道」,快些把主題寫成:
「凌晨灣仔個人遊記」罷!
希望你會更加有進步,或者,真的要請你考慮一下是否該入行/轉行。
Though you can be subjective, you need to justify your points
"...很明顯,在告示打道的示威是不會激烈的 (WHY?),但這又有什麼用。警察的目的根本不是要盡快疏散群眾,而是要懲罰群眾,吐他們口裏的烏氣 (CAN YOU JUSTIFY?)。
"香港警察經常都有這種復仇心態 (經常?? REALLY?)。譬如在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民間記者一行人趕到灣仔北示威區,希望阻止警察武力對待示威者,但我們只是喊口號舉橫額,就被胡椒水炮射了好幾次,全身濕透。.... 而有些事一開了頭就欲罷不能(WHAT ARE YOU TALKING ABT?)。到我們去到示威區時,警察根本沒有必要開水炮,﹝我認為 <-- Good!﹞完完全全是為了復先前的仇。而我個人認為 (<-- Good, but that's your opinion, not reporting),警察在灣仔北示威區過份使用武力,以及封鎖前往馬師道天橋道路的舉措,是令局面急劇惡化的原因﹝這點很需要大家補充,到底是警察封鎖了前往馬師道天橋的去路,令示威者四散,還是示威者本身有計劃地不按預定遊行路線,希望繞道接近會展?﹞(The truth is the latter, as you may read/ watch fr the news)
...十二點半到一點幾,大家為了抖擻精神,再來了一場歌舞。在場的香港人繼續離開。到了兩點鐘,記者傳來消息,警察說會在兩點十分至二十分清場,又警告記者要留在天橋上採訪﹝佢正式的講法是要記者走,否則同樣會被捕,而且後果自負﹞。部分民間記者決定先行撤退,期間被警察多次留難﹝這樣的留難多不勝數﹞(ANY EVIDENCE??),最終能夠離開。
...南韓的朋友忍耐力實在強。到了清晨五點鐘,整夜讓示威者空着肚子兼沒有提供正式廁所﹝大都是撒在路邊﹞的警察,送來幾箱餅乾和水,警察好像忘記我們連晚飯也未吃,以為提早給我們送來早餐已是莫大的恩典(HOWEVER, YOU CHOOSE TO STAY THERE, YOU HAVE THE RIGHT TO MAKE A CHOICE BEFORE, THUS YOU ALSO NEED TO BEAR THE CONSEQUENCE YOURSELF),此時有不耐煩的示威者一腳將餅乾箱踢開。我已經沒有憤怒的力氣,連忙吃了兩包。
傳媒這種轉軚,我認為正是因為大家仍然不肯正視一個事實──南韓團體是為了打贏鬥爭而來的,不是像香港習慣的表表態就算數,在鬥爭的過程中不同的人要擔當不同的崗位,也要利用不同的策略,包括挑戰日常秩序的策略。但從這幾天看來,他們明顯為在香港的行動設下了底線,就是一不傷害市民,二不砸商舖,三不想對警察構成嚴重傷害 (I DO AGREE W/ YOU ON THIS POINT)。
不如睇睇亞洲時報
大家不如睇睇亞洲時報係點樣報導警方同示威者之間的衝突, 一比之下, 香港主流傳媒有幾(不)客觀, 公道自在人心:
http://www.atchinese.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1454...
係唔係我鬼掩眼?
我想問阿月草, 你講完一大輪, 到底朱凱迪成篇文章之中邊度有出現過『報導』兩個字? 我就真係見唔到喇, 如果你見到的話, 煩請告之!
如果冇, 你係唔係應該重新檢討一下你o既批評?
唔係鬼掩眼,可能係眼光狹窄o掛?
咁我回答一下呀fred:

資料圖片來源: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
(一個咁偉大既網站既主頁你都唔留意,只係單單留意呀朱生哩篇野?)
成篇野大大個圖+內容+名字+時間都Post晒o係首頁,當正自己係「頭條」咁喇喎,
好啦好啦,佢篇野冇自稱係要做頭條喇,
咁有大大個 Heading 寫住「今日的焦點/報導」喎,
我就「真係見到」喇~咁大家睇唔睇到?我有近視o者,並唔係「短視」喎。
你唔會想話唔關寫既人事,而係個系統自動 default 搞成咁呀嘛?
定係仍然想講,寫既人冇自稱係「報導」,而只係哩個網站搞鬼?定係想推佢上位?咁邪既?
啊,先辛苦晒你又睇完朱生篇「寫作」,又睇過我「講完一大輪」,(榮幸)
但我又睇完一遍又一遍,都冇講我「批評」梗呀朱生篇"作文"啦?
呀Fred你又做咩話我係「批評」?唔通我又撞鬼情況下發文?
而我確實都唔想佢哩篇咁既野叫做「報導」(甚至連「評論」也不如),所以先想提出個「意見」,
不如修修佢,寫番做「個人遊記」,等d有"短視"讀者唔好被誤導...呃...係「誤會」丫嘛。
(當然我唔係單單只係睇哩位「記者」所寫過既哩一篇野,仲有其他嚇人既都唔o係哩度提囉)
咁我成幅圖cap晒出黎俾你睇,依家係「有」『報導』二字喇喎,
咁呀Fred你應否重新檢討一下你對我作出o既疑惑?
係喎
原來 『評論/報導』唔係等於『評論或報導』而係等於『報導』,我中文差,唔識標點符號,原來係咁解。
不過如果有留意開我地網頁的話,會發覺呢個欄位好多時都會放一o的影評/文化評論/社會時評之類,如果用你使用標點符號o既邏輯,恐怕全部都要變成『不合格的報導』了。
不是報導?
就算係報導,真的可能只是全完反映現實,完全沒有自己立場,寫左一堆沒有自己理解的字後,就懶惰地交由讀者自己判斷嗎?我覺得你在報導真接講出你自己的睇法,後然同讀者對話,這才是負責任的報導。
對啊
對啊,確實是中文很差,濫用及把標點強加上自己意思真的很有趣。
或者下一招可以「底賴」一下個網站做得不夠完善吧~
沒有把頂目好好地分類,讓人家的文章有機會喜歡「轉o太就轉o太」~
根本寫的人連自己是在寫遊記定係報導定係評論自己都不清晰,
(哎唷,害我都不敢亂用「/」這個符號喇,被曲解又真的冤枉)
有些好心人卻就在越幫越忙喇。
不過我重申吧(明明我在上一個回應已說了),這篇根本就像小學生的「『個人』遊記」,
不要說是「報導」,連與「評論」拉上關係也甚遠矣。
噢,怎麼辦?那放在「今日焦點的評論/報導」似乎放錯地方啊!
呀,不,它確實是今日的焦點,不如改topic啦:「今日的焦點/評論/報導」,
「一次過滿足晒三個願望~happy~」,當中不是「隱含」了有三個「可能性」嗎?
大家覺得是什麼就是什麼啦~不用拗得死去活來喔!
何況,這樣的一個站,讓人「如果有留意開的話」的意欲也沒有,
只見各大論壇在怒罵這篇所謂的「作文」(唉,我都不敢定義它是什麼了),
好奇之下來看看,果然各大論壇對這篇「作文」開火還是真的不是假的~
像林姐姐所說,多看看不同的報紙有益的~她提供的網站才是「如實報導」。
學會用腦分辦一下什麼是好的報導,什麼叫做評論,
人家閒娛版的旅遊特輯也可以好好教導你如何寫遊記,而非妄想症的白日夢記錄。
(至少這裡的文章及回應真大開眼界,學懂了優劣文章,又擴闊了這裡的「新」思維)
看畢「記者」的作文,又看了閱下那麼牽強的回應(閣下是這個站的一份子嗎?)
怪不得大家都對香港的將來或傳媒不得嘆慨幾聲。
想自己有進步就不是單單在這裡「死撐」,倒不如上網找找看多少人對這裡有意見,
少自閉(比「主觀」更貼切的形容),看世界,進步一下吧。
罷。
回月草有關被拘留者權利問題
引述﹕「那些人來示威,是否要吃要睡,是他們的個人選擇,
人家來到這裡也是有備而來,人家是有備而戰,
......你們所謂記者,又把自己當作大王的地位一樣,要警方供你食供你睡?」
當晚被困的人,是被警方正式拘留(這個警方對在場人士及對外也是確認了這一點)。警方在處理拘留人士方面,是有正式的指引,指引說明被拘留人士的基本權利和需要是受到保障的,例如飲食和其他生理需要(有關指引內容可查閱過去的資料,有關方面無論在立法會或是法庭聆賞也是確認過的)。故此,這個並非「個人選擇」,而是警方的義務和責任。當晚的確在被拘留人士正式和明確地向警方提出以上的需要,包括去洗手間、衣物等,但卻不得要領。
妳不如都寫上的妳報導
草月,我不明白妳指轉行的意思,可否詳情說明?
另外,當李明逵用「騷亂」這個字眼時,而明報卻用「淪陷」、星島用「大暴動」,我想真的如妳所指一樣沒有個人感受的,是否應該便直接把警方的新聞稿說話原原本本登出來便可以。或許我們仍覺得不太好,因為我們仍會覺得警方的立場仍是片面的,但媒體不是同樣受商業、政治理念、公義等等因素所牽引,才決定頭條用什麼字眼嗎?!
回 Helenb
引述Helenb﹕「當晚的確在被拘留人士正式和明確地向警方提出以上的需要,
包括去洗手間、衣物等,但卻不得要領。」
你這一點我絕對認同啊!如我是被捕者,心情已經不好,
連簡單的需要和要求也被拒絕,相信我也會發難的。
這方便警方確實是弱項,這樣的大場面還是第一次見,
對突如其來的事情來不及回難,實在也很顯出他們的經驗還未夠。
警方拘留了人嘛,當然也必須給予適當的物資給對方應付正常需要。
Helenb誤會喇,我並不是在說那些示威者(也不是說那些被扣留者),
而是說那些在旁邊的湊熱鬧者及記者,
別人有備而來,有備而戰的決心的示威者,對警方的行動倘未有很大的投訴,
而示威者也有預備過糧食而來港(最後不夠足,幸有善心人幫助),
但,
引述朱生:「到了清晨五點鐘,整夜讓示威者空?肚子...送來幾箱餅乾和水,
警察好像忘記我們連晚飯也未吃,以為提早給我們送來早餐已是莫大的恩典...」
為什麼記者和湊熱鬧者會比示威者更癲狂呢?
為什麼可以氣直理壯地指責警方「冇俾野佢(記者)食」呢?
為什麼他們來工作,卻要免費供他們吃早餐?
如果記者們是被拘留的話,他們們憤怒訴求是正常的,可惜並非如此啊。
(噢,我之前沒好好交待,引起誤會,不好意思)
回袁敬祖
回袁敬祖:
先謝謝你的回應。
可能我用字不太好引起大家不愉快及誤會,在此還是先鞠一個躬。
其實我無意挑釁起紛爭,也無意站在那一派說話,
我只是覺得,如果這篇根本只是一篇「感想」的文章,
(好啦,我尊重一下辛勞的記者詳詳細細打了一大篇文章上來,
不再形容它是「遊記」喇)
會被視為或自視作為一篇報導或新聞或評論,
我真的、真的擔心,新聞的質素會不會持續下降到「便利」或「壹周刊」的「老屈」水平。
個人感想、報道、社評,大家真的清楚這些定義嗎?
至於你所說你事件,又是另一項討論的事,並非在我所說的話題以內,
請原諒我不想被轉移視線又走去討論另一個大話題當中。
既然你說到媒體及警方的立場,那我也忿開一下話題:
警方的立場片面,媒體角度也受到各種因素影響,而這裡是但這裡號稱「inmediahk」,
我個人期望是應該更獨立客觀的,莫非大家對自己以及報導的要求就是僅此而已 ?
如果我的期望是錯,是不合諸位口味,那麼我就此空手而回作罷。
多謝各位之前的賜教。
收集遊記
月草,
謝謝你的留言,你提出的問題是極待深化討論的,希望各位讀友、喜歡寫作、擅於鋪陳說理的朋友也參加討論,尤其是就客觀報導、傳媒與權力利益集團的互動、以致寫作/撰述的合法性等嚴肅題目。
連日來的示威/衝突/遊行/嘉年華... 對許多人來說,是視覺刺激的成份比較多,但無可疑問,日前的「鎮壓平亂」挑動了許多許多人的情緒,有人激憤、有人有受害的感覺、有人哀愁哭了、有人嗤之以鼻、有人警覺嚴竣的管治危機、以致後殖身份認同等題目的必須出臺...... 在這種紛雜的意見/情緒光譜之中,任何機構或人仕要把這一切收納在任何一種討論框格之中演繹,非但徒然,也窒息了許多人的意見和想法。
我和朱先生素未謀面,但如果我們檢索一下他先前的貼文,可以看到他行文嚴謹、推演有理的另一個面向,這些文章,個人認為,比許多報章的專題耐讀。
無疑,身在「現場」經歷了催淚氣、膠子彈、糊椒等精良武裝對待的在場人士難免會有情緒,但是,我不能、更不想相信在場的記者和警察可以沒有情緒、可以中立。
關於記者、警察以致本地組織者的許多失諸於理、違規的行為,有不少有在場見證到,但拿這些材料出來無疑只會更加窒息了現下的討論。
我們現在讀到的這些「遊記」文字,可能有人覺得不專業、不中立,這種責難誠然有理,許多遊記作者的確只有一具手機、一臺豆泥照相/錄象機和一本筆記簿而已,他們就是沒有直播室同事、沒辨法請來專家解話、沒有政府消息渠道、沒有警方提供方便、沒有後援補給......
那麼,就辜且把網上迅速傳閱的這些「遊記」看成小學生作文罷,它提出了大人所說的真相以外的另一些事情、另一些看法和思考層次。
不過,我相信許多寫這種遊記的作者,並不是到此一遊的過客或旅客。
澄清立場
其實我的觀點真的很簡單很簡單:
若果認為自己是記者的話(不論你是網上的還是電影的還是電台的),
就必須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任(除非你是業餘只在論壇發發文)。
很多例子都讓我見到,在任何情況下,即使你當時心情如何激動或有情緒,
當你回到桌上要開始打你的報導/電視新聞報導/電台報導,
你就必須盡量放下自己的個人主觀和情緒,去完成你的「職責」。
新聞報導員嚇然發現傷亡的人是自己親人,但他不能在電視報導上大哭;
早陣小巴失事事件,消防員發現傷者是親人,他不能崩潰而放下工作...etc...
我這樣說並不是要大家罵我冷血,或要冇人性冇血性的才是專業,
但是凡事總有底線,不是隨你喜歡就可以任意妄為,
身份是「記者」就是記者,不是「評論員」,必須保持中立及如實報導是個不爭的事實,
即使有沒有任何技術支援也好,也不能是影響及左右自己的職責和身份的藉口。
那些戰地記者的情況更險峻,但他們的報導和發言豈不見更謹慎麼?
要有什麼情緒表達,就是在如實的報導之後,再由你個人名義被訪問或發你的感受文。
我長氣極也是想大家是否清楚:報導、評論、感想的定義是什麼?
當然,若這是以個人名義發文是全沒問題的,若真的作為「報導」或「評論」,
我,甚或和其他讀者一樣,不好意思,我們覺得這是一篇偏激失實的報導。
如果視之為個人感想文章,我會大讚他真的是在現在最直接的親身及個人感受文章。
而我也說了,因為這裡叫做「inmediahk」,我個人期望這裡是不單只有獨立,而是有更客觀的文章,
不是為了雞毛蒜皮的小語病去挑剔那些提出意見者,而是對事情採取積極的反思。
我也承認裡初留言確實也有用詞不當,但部份人的理性提點下我也作出收斂和反省。
所以如果一開始只是我個人對這裡期望過高或和這裡觀點角度程度不同,
那麼空手而回也是我無奈中所遇料到的事罷。
有感
inemdiahk的好處是讓大家暢所欲言,不受編輯既定立場所限。由於可以看到不同立場,有利刺激思考及反省。這點是單一份東方太陽蘋果所做不到的。
但正由於沒有篩選過程,所以難確保質素。很多文章給人的感覺是純粹喧泄情感(當然不能說它們全無反思價值,正如我也不敢以此形容東方太陽),而非「帶動社會公眾,以不同角度深化社會、政治及文化議題,促進社會關懷,開拓人文知識,深化思想空間」(節錄自inmediahk宗旨)。結果是使inmediahk流於東方太陽化。
權衡利害,我還是認為inmediahk是有益社會的,畢竟這裡有很多優秀的文章你不會在東方太陽看到。
但看過月草的批評,我認為編輯部有必要檢討「今日焦點評論/報導」的意義。明明是毫不獨立的情感喧泄,卻放在一份自稱獨立的媒體「頭條」。我越發感到它的存在,削弱了inmediahk的獨立、公正性。
公務員說話
星期六晚上 李署長在電視直播的記者會上回答一個記者問題時說'今晚我們會盡快處理......云云,''但唔好問我時間表,最近好多人話要時間表,這東西我不會給你們'' '.
公務員說出這些話,是說笑話嗎?是說政治嗎?
可想而之這個人的心理質素.
談閱讀
月草兄:
先說明立場,我無意批判他人。所謂報導、遊記真的值得我們在此拉扯吧。你會如何看《高廬戰記》、東方見聞錄和史記。遊記也好、報導也好,畢竟作者又或記者寫出了自己的感受、感覺。如果你覺得感情色彩太強烈的話,那就當這篇是抒清的文章看罷。當文字脫離了作者後,就不斷受到讀者的闡釋。如何理解,是倚靠着讀者的歷史生成。多點包容、多點接納。
也回應梁文道先生
有關警察花了十一小時清場,目的很簡單,就如文道先生所言要示威人士疲累,以減低反抗。也明顯地使示威者不能參加星期日的閉幕遊行。但跟據Police Force Ord. s52,警察應儘快令被起訴者交由法院處理,惟不應超過72小時,所以,即使二至三時進行拘捕行動,示威者亦不可能出席閉幕示威。那麽,對沒有反抗或所謂passive resistance 的示威者作延遲拘捕,就顯得不君子了。況且,當警務署署長宣稱拘留示威者後,示威者就變成被拘押者。就要受到被拘押者對待。但是否做到,大家心中有數。
修正
是48小時,而不是72小時。
唔係想話邊個對與錯
我只想說,月草兄,你的言論好像過了火位
不單人身攻擊,還有點為罵而罵的成分...
請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support
support 月草。
因為你們是獨立媒體,才更應讓人看到真相。
這篇報導的問題就是太主觀,才會令我們看不過去。
如果你認為主觀是對的,因為這是一篇評論;
ok,no problem.
但請不要以為自己站在道德的最高點,代表了正義。
對你們無法體諒前線警員,我覺得好難受。
你們對他們沒有禮貌,彷彿就讓自己高人一等。
還有,
為什麼無人回應DJJ的問題?
我覺得極有point。(迴避乎?)
最後,為什麼你們要反世貿?
這方面的討論在這裡好像很少見,
怎麼你們不看看關愚謙、林行止、陶傑?
錯的,真的是WTO?是自由貿易?
OR!!!
If '/' doesn't mean 'or', then who can explain to me what is the meaning of:
'Dear sir/madam,'???
So, 'Dear sir/madam,' means 'Dear madam,'? If so, why do we ever put '/' there???
Obviously to people who are not illiterates, '/' is a punctuation meaning 'or'.
P.S. Please be careful on the grammar for those who choose to write in English. (Esp. tenses) Thank you very much! (Just please respect the others. At least I personally feel REALLY bad when I see some unreadable English.)
回yu Siu
有關主觀客觀呢道不少post既回應討論已經有好多
另,點解反世貿?
呢道幫到你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86958&group_id=16
即係我想講...唔好睇一兩篇post就回應...
點解反世貿呢樣野已經有好多篇好既文講左...
其實也沒有對與錯
嵐雲:
其實我已經回應中說了起初我確實是用詞不當(以小學生稱呼對方實在「去得太盡」),
我承認用語及態度實在太過嚴厲,「未必」人人可以接受,所以我作出不少收斂,
不過被冠「為罵而罵」這隻死貓實在為難。
在你眼中,我所說的以及其他回應,也只單是個瘋子胡亂叫罵而當中是沒有理據的話,
那麼我再多花唇舌也是枉然。
如果,我對這篇「文章」的作出的評價也是「人身攻擊」,
那麼請不要再談什麼要包容和接納,那只是強權下的屈服及限制言論。
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任?我當然有啦!至少我對別人的提問也盡力地回答。
敢問筆者呢?或者初初亂評我說話不當的人呢?
我有作出解釋過了,但豈不多人潛水去麼?
「請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是行動,並不單單是用在結尾的收筆句啊!
但我也得說謝謝你的指教,每個別人的回應對我來說也是一種學習。
在這裡我也學會原來在陌生的地方是不能太過用語嚴厲及正直,
但清晰立場卻是必須,情緒不是左右如實報導的藉口。
用語嚴厲及正直 is not the problem
The point is that you were too emotional, and subjective (the things you disliked most Le?!).
You even complaint about somebody's personality, instead of only focusing on the essay.
I personally can't take your manners in previous comments '用語嚴厲及正直', frankly. I am not saying YOU ARE NOT 嚴厲及正直, be careful, I just refer to your past comments.
香港各大報章何曾有「客觀報導」 ?
「灣仔淪陷 防暴隊拘留900人」
「港島大暴動 催淚彈鎮壓」
「好事港人推波助瀾」
「精於部署 玩殘警察」
「暴民奇襲 狡計破防」
「暴徒勢兇 飛虎守會展」
月草君和Student君,以上的句子你們覺得是「客觀報導」還是作者/編輯的「主觀感受」呢?這些全部是香港各大報章(明報、東方、星島)12月18日的新聞標題呢!
昨日蘋果更在其「報導」中聲稱上星期六晚在灣仔的「騷動」是香港自67年暴動以來最嚴重的騷動,但大家只要認真翻翻自己的記憶或上網找找資料,就不難記得1967年後出現過不止一次遠比星期六晚的「灣仔騷動」嚴重的「騷動」,其中包括:
1982年的聖誔日凌晨的中環騷動:「事件起因只是一場輕微場的交通意外。一位司機駕車不慎,撞到一名路人。因他未能及時停車,引起不滿。當時,一些青年推波助瀾,終演變成騷亂。參予騷亂者多是青少年。事件中,有七輛汽車被破壞,十一人受傷。警方派出機動部隊驅散人群。至清晨五時許,騷亂終告平息、警方共拘捕十八人。 當天,政府發表告市民書,呼籲市民自律。同時,為了避免騷亂再次發生,警芳採取多項措施,除在中區、灣仔、銅鑼灣、尖沙咀、旺角、油麻地等地加派警力,還封鎖中區多條街道,禁止汽車駛入。」(資料見http://subject.skhlkyss.edu.hk/chist/hkhistory/text20.htm)
1984年的士罷駛遊行後觸發的騷動:1984年由於政府宣佈大幅度增加的士登記稅和牌照費,「1月13日全港的士司機罷駛遊行抗議,港九、新界主要道路嚴重阻塞,交通一片混亂。當晚,圍觀人群不斷增加,特別九龍彌敦道一帶。有不法之徒乘機在旺角等地滋事,搗毀商店,搶奪財物,放火擲石。當局派出防暴警察鎮壓,騷亂至凌晨才告平息。警方拘捕一百五十人,騷亂中共有二十八人受傷,損失超過三百五十萬元。」(同上)
如果你們覺得香港現今的新聞報導不夠「客觀」不夠「持平」,那麼你的批評對象應該先是這些大報章吧!
不要緊不要緊
Frostig:
(天啊~~~正正的主題內容還不說,還在拘泥小小的標點符號上,近視加深,視線範圍好短啊~~~
還有,我什麼時候說「/」不是「或(RO)」的意思了?)
在文章中寫「Dear sir/madam」是因為不知道收件人是男是女,為免得失任何一方,
也免得有歧視,所以禮貌上一般都會把兩者包含在其中,
由收件看信人「本身」的性別介別如何去接受這個稱呼,
如果是女性,不會認為 Dear sir 是對他說吧?也不是對她身邊的女同事的稱呼吧?
那麼啊,這叫做讓讀者去自行介別。對不對?
好了,現在是「報導/評論」,那麼即是說看的人可以視之為報導,或者評論啦?
那麼啊,為什麼當有人都指這篇是失實的「報導」後,
會出現了「這不是報導,是xxxx....」(最後更道出了,原來這是情緒感想發表文)
這不是有強詞奪理之嫌,又強迫別人去認同你們的那一套嗎?
莫非,正如我之前所說,「/」這個符號真的是用作「不時之需,轉o太之用?」
若否,請不要再再再再「強迫」我們對這篇文章必定要視為什麼!
在我眼中,一開始我視這是一篇「報導(失實的)」是個不爭的事實!
(當然在一大批回應中才發現原來這是一篇「感想」)
閣下喜歡「兜」之為「評論」又好,「感想」又好,那是你個人的意向。
再討論「/」的作用,或者又再東拉西扯,
只會令人覺得技窮了還再忿開更遙遠的話題,那是我失望的。
「焦點報導/評論」算不算報導,那麼表達不清晰是該站的結構及表達問題了。
「/」作用的問題請向inmediahk提出修正意見,而不是向我咆哮。好嗎?
你說can't take my manners,不要緊,在閣下之前的回應當中我已經深深理解原因了。
too emotional?subjective?恕我只想回報一笑作結。
又來扯得遠遠得的
ahchoii:
為什麼只能批評大報而不能批評小記者,你看不起這些小記者嗎?你在歧視嗎?
明知是劣質報導還要拿來與自己比較,是在自眨嗎?
有人提供過好的文章,值得欣賞的報導,卻被有意地漠視,是目光狹窄嗎?
你問我覺得是『「客觀報導」還是作者/編輯的「主觀感受」』,
不如這樣啦:「客觀」、「主觀」、加多個「另類」及來多一個「嘩眾取寵」讓你們分分看,
大慨可以夠大家玩個366日,但恕我不奉陪喇(「點極唔明」真是令人受夠囉~)。
想不到說了那麼多仍是短視,想不到大家還是喜歡以對方的劣質來掩飾自己的不足。
這種行為就像「太陽報不斷踐踏蘋果,大讚自己的銷路比較好,卻掩飾東方全部滯銷賣不出的事實」。
(這是比喻,是比喻啦,看不懂就算喇,哎~~)
我一直注重是「如實報導」,「什麼是報導,什麼是感想,什麼是遊記」,
大家都爭相攻著說什麼客觀主觀,有個屁用?
學生時代學習答問題也必先看清文章、知道主旨吧?
找錯主題了,說到什麼天大好道理,只不過只能回頭捧著零雞蛋回家罷。
回應 yu siu,順道也回應各位
yu Siu:
嗚,我的努力還是沒有白費的,大家要努力別因處弱勢處境動搖自己的立場啊!
我要說的已經說盡喇,沒太多興趣放在短視及只為雞毛蒜皮小家氣子的人&事上了。
大家不是中文不好,不是英文不好,是以前做「閱讀理解」這功課時做得不好,
找錯課文主旨,胡亂理解題目,東拉西扯亂塞答案,卻埋怨給分者打分不當,真是讓人汗顏。
如果,有些 point 有人又認同但又放不下面子說一聲讚同和抱歉的,
最佳方法是不回應,讓它沉下去,保了面子又可免卻反被人責難嘛。
見慣了見慣了,我很樂觀的,我也很「樂意」見到這種和平收場。
我們也只是說了我們所看到的「真相」,對方接納與否,那是對方的水平問題,
再如何深究甚至吵嘴也毫無意義,只遠遠地祝福這群眾多些進步的空間罷。
我自問說話是嚴厲了,但仍不失客氣,目標也非常清晰明確,
有些話說了,對方仍是「死牛一邊頸」,只會令對方更自眨智商,這不是我想看到的。
++++++++++++++++++
題外話:大家都努力「護主」,但「主人」從未「蒲頭」,大家越護越見其真「弱」章~
算罷,大家不如自家兒問問筆者的感受才來「代」他說話啦。
事情越描越黑大家也不想啊,不要把我「標籤」了當作壞人看待嘛~
噢,好委屈好委屈好委屈好委屈好老屈好委屈哦~~
其實,看了在上面最後幾個回應者,我已對跟著的回應沒有太高期待。
不如猜猜看我會否被Ban帳戶而不能再作出回應?(這裡的封口傳聞不少喔)
Mis-interpretation
Your comments show only the pretentious taste of being 'objective', and I wouldn't agree with your mis-interpretation.
You have been very rude and impolite, if you want to know clearly and briefly why I couldn't accept your manners. And of course, your stance was clear, but illogical. You think this is a report, and the others don't think so, why you can force the others to agree with your interpretation? Do you have the right to force people to follow your belief?
I just want to say, you never responded to me directly. You have stated the point exactly, if a 'madam' reads it, she will take 'madam', and a 'sir' will take 'sir'. Who took 'report' for sure then? You think it is granted? Nobody else agreed with you, and you are still forcing the others to think that 'A or B' means B in this case, just because you think it is. Sorry, don't have time to play with such a joke!
And about this critique, I don't find it wrong to have personal judgments in it, as long as it is clear. What is inappropriate is the 'pretending-to-be-objective' styles in a lot of mass media, while they are in fact persuasive.
You can't disagree with the stance of the writer, but then you are not to attack his/her writing style (I know that this writer is a 'him', by the way.) while it is not what you are really against. Use one aspect to hide and mislead people from looking at another is not what a honest person does.
P.S. 'I personally can't take your manners in previous comments '用語嚴厲及正直'' was what I said earlier, PLEASE don't break my sentence into two! By solely 're-analysing' one fraction of one of the sentences I write, I can't find your logical reason to criticise me.
If you take out one part of my sentence and 're-interpret' it, I see no point you don't misunderstand things.
I have to say, I couldn't take A 'in a certain way B', which means 'I don't think that A is B'. While, in this case, obviously, A is a noun phrase and B is simply a description I can't agree with in relation to A.
Oh, Gosh! I never expected to teach English free of charge here. Sorry, if you misunderstood me! (Although I don't know why I should apologise, while I should expect apologies.)
dear嵐雲
謝謝你的link.
這一頁我也看過,則見報導十居八九乃示威情況報導。
而俺問的是有關自由貿易的討論......而這種討論真是少之又少的。
另,為什麼又不回應DJJ的提問呢?
然,我的意思是說,錯的是不是自由貿易?
在俺看來,整個事件,錯的只是腐敗的人心吧。
〔自由貿易〕這東西只是一個客觀的理念,它是沒錯的;
而真正公平的自由貿易,是真的可以令全世界物價下降的。
現在世貿會議的問題,只是出於有強國不願削減補貼,對自己國家的出口行保護主義,造成不公平競爭......
而世貿當然某程度上是受制於大國,
但它的目標卻正正是真正公平的自由貿易呀
所以它也有在會議裡幫拉美香蕉和非洲綿花說話......
單純地支持某國的人民去反對世貿,是否又真的公平?
應該責難的,是各國的元首吧?
不曉得有沒有文章提到。
引伸,為什麼各國的元首要行保護主義?
為了在國來爭取選票,萬事以自己國民為先。這是bargining power的問題,因為強國比較有牙力,所以會議結果傾向富國,但這不是世貿本身又或是自由貿易的錯吧?不然,到時候美國的農夫也要來抗議了......這麼說來,各地的農夫事實上都是一個既得利益集團,韓農也是、我不是說他們的示威是錯的,但他們是因為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損才來抗議的吧?(即使說那既得利益影響極大)他們失去競爭力,是因為他們的大米本來就比市場價格貴(成本的問題),如果要維持他們的生計,則必須維持保護主義,保護主義有二,一是阻止外國米入口,那其他國民(包括貧困的人)需以比世界其他地方更貴的價錢買米;一是政府給補貼,但補貼的錢也是由稅金中抽出......這以經濟效益來說不伐算,因為韓國的大米業早是夕陽行業了,正常情況的話會被淘汰,好像香港的大米業,早就在歲月中失去了縱跡,當年,又有誰說過什麼?
回ahchoii及各讀者
很贊同月草的觀點。
香港的報紙質素有多高,大家有目共睹。正因為它們有不足,inmediahk才有它的存在價值(我想這也是inmediahk成立的其中一個原因吧)。諷刺的是,現在竟然有inmediahk的讀者/用家,拿這些報紙的不足來維護inmediahk的短處。大家對inmediahk的期望是和東方太陽看齊嗎?
yu Siu的提問我也贊同。雖然我加入這裡的時間尚淺,但在過去多次的辯論中,我發現一個現象,很多辯者都是為辯而辯:迴避別人的批評重點,而專注在一些細節上糾纏。我想這樣做除了使自我感覺良好外(因為在小處上永遠還有答嘴的餘地,所以道理彷彿還在自己那邊),對討論毫無幫助。
真厲害
我不同意什麼「主題主旨」的定義,這裡人人都講自己想講自己的話,要求找回主題的人,提出的理由都只是「這個題目比較有意思」,而不至於自以為是地諷刺他人「不懂找主旨」。
我是唸中文的研究生,也教過中學,我以我所知的知識告訴月草閣下,「報導/感想/遊記」三者是有所重疊的圓圈,不相重疊的部分就在於建制位置、發表場合、讀者期待,及作/讀者對「客觀」的定義,即許多人努力與你的討論而被你嘲為離題的部分。這是任何有心思考討論內容的人都可一眼看穿的事情。
老實說,在專業層面都不能將「報導/感想/遊記」三者完全割裂的時候,我不認為你能舉出任何有權威性的證據去證明。你所恃的,是你口中小/中學生的閱讀習慣。我不認為我的文學知識可以壟斷任何意見的表達,但如果有人持著膚淺的見識一再作跳樑小丑,那麼若非我們的小/中教育出了嚴重問題,就是有人刻意以無知作武器。
而且,你一直所作的只是類比,完全沒有分析,例如遊記或感想的成份是什麼,與報導的成份有何排斥,這種習慣在什麼場合成立,實例如何,近年的有關專業理論對這些積習有何反思。類比只能說明,而不能證明,正如我不能以將你的言論類比為陶傑的謾罵來證明你的言論就真是陶傑的謾罵。這是基礎邏輯。不停取巧的人最好不要出來扮「嚴肅而正直」。
我在這裡這裡麼久,從來沒有什麼被ban account的傳聞,請拿出證據來,少來自以為是的自居弱勢和抹黑。
我是yu~
那就要你看看什麼是主題......
是中文......還是報導的內容。
因為如果是感想,就不免偏激,
而這個偏激是很容易影響批判力不足的人的...
請回應DJJ。
還有,我真的很怕別人說我是xxx的研究生什麼的......
我會很惶恐害怕。
月草,你已經被當成壞人了,
就算不是壞也,也是串咀的人,
哈,有陶傑的風骨。
可不可以講話清楚一點
「那就要你看看什麼是主題......
是中文......還是報導的內容。」
這段話完全語意不清,你就是這樣討論的嗎?還敢要求別人回應誰?你是誰可以要求別人?
沒想清楚就先別說話。你可以用中小學生的水平說人家不合格,人家跟你認真討論,你就惶恐害怕。是因為怕得說出這麼亂七八糟的話來?
還是,就如月草本人所說,「有些 point 有人又認同但又放不下面子說一聲讚同和抱歉的,
最佳方法是不回應,讓它沉下去,保了面子又可免卻反被人責難嘛。」
I personally can't take your manners in previous comments '用語嚴厲及
Please don't break my sentence into two!
If you take out one part of my sentence and 're-interpret' it, I see no point you don't misunderstand things.
I have to say, I couldn't take A 'in a certain way B', which means 'I don't think that A is B'. While, in this case, obviously, A is a noun phrase and B is simply a description I can't agree with in relation to A.
Oh, Gosh! I never expected to teach English free of charge here. Sorry, if you misunderstood me! (Although I don't know why I should apologise, while I should expect apologies.)
你很可愛。
我真的笑了。
我的意思是說,
你認為我們的主題應該focus on 「主題主旨」在中文上的定義,
還是這篇報導內容本身的偏頗?
我不是怕你跟我認真討論,我只是想指出一個卑微的普通副學士生的心已經被傷害了。研究生自當比較受尊敬。
還有,你在跟月草討論嘛,
我沒什麼立場好插嘴的,
阿卡由始致終對此篇報導的不滿,
就只是因為他夾雜著主觀感情,而這些個人的主觀感情
竟夾雜著對警員們無理的厭惡...
我很怕大家都同意了,然後大家都討厭警察。
我剛探望了老爸的朋友,他就在當晚的最前線了;
他是個人很好的大叔,記得小時候仔打破了阿卡的陶瓷娃娃,
竟真的會買回一個一樣的給我......
而他昨天被打破的,不但是手上那千萬條微絲血管,更是他作為一個盡忠職守的公務員的尊嚴罷。
but who care......
我哭到眼睛發痛的原因,才沒可能是一個小小的slash...
最後,真的,真心想問問,
「報導/感想/遊記」三者真的不能完全割裂?
那為什麼阿卡考ALE時教新聞稿都不可以有主觀感情@_@
噗嗤
噢,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
中文什麼的我是不太懂的(起碼一定比你糟糕);
對不起,你提出有關的問題我不懂回答。
我承認。別氣,對不起。
我不是想那樣的。
"眼大睇過籠"?
yu Siu:你說:"dear嵐雲:謝謝你的link.這一頁我也看過,則見報導十居八九乃示威情況報導。而俺問的是有關自由貿易的討論......而這種討論真是少之又少的。",作為這個link page的編者,我真的忍不住要問,你究竟係咪有認真睇過曬d內容,我係將inmedia一年來所有有關世貿的文章作整理(第一篇發表於2004-11-01 23:20 PM),其中有不少有關世貿、自由貿易的討論;你說:"謝謝你的link.這一頁我也看過,則見報導十居八九乃示威情況報導",是很巧妙的把視線轉移了,你可以說"則見報導十居八九乃示威情況報導",但說"有關自由貿易的討論......而這種討論真是少之又少的"就有點"眼大睇過籠"吧!
看完tsw的回覆有感
tsw的回覆,給我的感覺是他很崇拜權威,除了拋出自己的權威外(學中文的研究生和教過中學),還認為討論須有有權威性的證據。否則就是「持著膚淺的見識一再作跳樑小丑」、「刻意以無知作武器」。
首先我要自首,我沒有你的中文研究生的訓練,以下只是一些鄙見,既無知又膚淺,先行謝過。
我也很相信證據,但不是所有論點都須要「權威性的證據去證明的」,比方說邏輯上的問題,即使是沒有受過研究生教育的人,只要用腦想一想,也可以明白的。例如,A是B的兒子,C也是B的兒子,那麼A和C是兄弟的這個道理,不需要「權威性的證據去證明」吧?而月草對這篇「報導」的批評,我想不須要訴諸「權威性的證據」,一般人也可以判斷是否有理。
現下解釋。
tsw的反駁關鍵在以下一句:
「在專業層面都不能將「報導/感想/遊記」三者完全割裂的時候,我不認為你能舉出任何有權威性的證據去證明。」
他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我理解正確),當你不能把三者完全分割,便不要說別人把遊記偽裝為報道。
但問題在於,是否要把三者完全分割,才可以分辨三者的分別呢?中華文化和印度文化也未必能完全(科學地)分割,但對於普通香港市民,要分辨兩者不會很難吧。
當然,學者可能對「分辨」持很高的標准。但我不認為在layman的討論中,拋一個很高的、學者的標准,可以增強自己的說服力,反而會讓人覺得自己在訴諸權威,是取巧的表現,是沒有在邏輯上說服他人的信心的表現。
還有,至少對我來說,月草的回應,包含很清楚的分析(絕非「只是類比,完全沒有分析」),而且批判的目標很明確(否則不會引起如此激烈的辯論),他用類比只是為了令意思更清楚,是很值得大家參考的做法。
所以我不明白,為什麼類比不能帶有分析?兩者有何排斥?希望tsw能給我們這些「非中文系研究生」一個看得明白的解釋。
不厲害~傻啦~
tsw(死啦,連專門人員都出來喇!好驚-----沒完沒了啊~~):
當別人對我的回應作出提問,那麼是否先理解我各回應的立場呢?
被歪曲及左右了我說話的內容,而我是否有必要把對方帶回主題呢?
被歪曲我所說的話是我,在澄清中反被責難,真令人心傷。
簡單的事也要長篇分析,原來大家的水平也不過於此。
當然我的水平也「很低」,沒想到真的要出動到「研究資料」才有資格說出意見。
我不是說分析不重要,而是在這裡「未必需要」,
又要長篇大論去作第一重分析、第二重分析、第三重分析...
豈不是又要把話題扯得越來越遠?
要不要寫篇論文出來再來一個 Summary 再給大家評分再得出結果,才是王道呢?
還有,
為什麼要一直分析我所說的?而不是大家努力去分析這位筆者朱生的文章,
引證他的文章分析他的文章研究他的文章,藉他的文章內容去戰勝一場筆伐才有意思吧?
有誰,那些維護些,卻從沒像閣下所說用他的文章去作出第一、二、三、四重分析?
只會打壓持相反意見者,以及挑釁雞毛蒜皮的語病,似乎也同樣有點說不過。
一眼看穿的事情?取巧?
不要說我嘲諷那些喜歡離題的人,我「不想」的,可是我真的也「一眼看穿」真的離題嘛。
何況我也不是全面反對對方的內容,我也有細看大家的努力嘛,何需急著揪著我來打呢?
好啦,不要生氣,我認同你喔~要有分析,好啦,要有分析哦~要專業~很對!
乖,不要指罵我沒有認同別人的話,你說的話很對呀,沒有錯漏,有研究,很專業!
是我「水平」真的不夠高啊,我喜歡意見表達是可以簡而清,
論文式出書式的寫作令人看得疲累納悶,這真的不是我強頂嘛。大人有大量,原諒我不專業啦。
這裡對表達意見者要求很高,反之對發文的筆者卻相地要求不高,哎啊,我這些小卒真大壓力。
哎唷~引用我的說話來「抽水」嗎?還好我不致於會自打嘴嘴。:P
不要緊不要緊,被人引用是我的榮幸,被人用來抽水也是預料之內,
只要不是被斷章取義來利用就好喇~若果真的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句子表達,隨便引用啦~
(當然我還是鼓勵大家也可有自己一套就更好了,被過多引用或濫用我會害羞的~)
至於抹黑什麼什麼嘛,沒興趣,這個網站好傳聞每況愈下,就是這裡持意見的也有幾位。
其身是正,不必擔心被抹黑啊,當我在喵喵叫好了,不~~用介懷啊~
漠視我那個疑問正如無視其他部份人的回覆好了嘛。
我真的不想又開一個新話題討論啊,我可不可以不繼續理會這另一個題目啊?大人?
客觀/中立/報導/評論/感想……唔該直接面對問題
由於整個thread太長,有太多不同的觀點,我也只好選來回應。我理解整個論爭,大概圍繞以下問題:
一. 首先要討論的,是所謂一篇好的報導可否加入情感?客觀中立vs.主觀...etc
二. 這一篇文章本身,是否一篇很有問題的報導?
第二條問題,下次再講。今次只談第一條。
第一個問題,我看不到月草/阿卡/djj/student(請原諒我將此歸納做同一類)有一個很確切的回應——除了不斷預設問題一的答案:「可是閣下根本不知「新聞」和「報道」是何物就在這裡充大頭」、「你就必須盡量放下自己的個人主觀和情緒」、「必須保持中立及如實報導是個不爭的事實」、「這篇報導的問題就是太主觀」
但如果稍為看清楚,大部人的回應,是在直接質疑這個預設。或者這樣說,當我們嘗試假定我們對第一個問題沒有答案,那麼以上四位人兄的說法就會忽然不可解了。如果真的要回應的話,那應該去處理這個問題。
而在這麼多回應中,已不乏反對客觀中立/加入情感作為優秀報導的論點。對於傳媒的所謂客觀中立,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完的課題(本人曾寫過一篇文章,你可以參考一下:http://www.xanga.com/ThomasCham/300025523/item.html )
——最少不可能如你們說到這樣的不證自明。而事實上,只要仔細想清楚,所謂的客觀中立根本不可能。不加入情感,不嘗試去說明對錯,這會令報導少去了不少重要的資訊。報導的目的是給予我們覺得重要的資料,而我們不見得不對人的情感沒有興趣。例如戰爭報導是否只談幾多人死,唔講戰火生活令人民困苦(困苦與否,這些均是記者「主觀」的感覺)?
再者,單純的描述事實亦不見得令得你「客觀」。選材,篇幅等等,都有強烈的引導性,例如明報訪問警察,是沒有下甚麼評論/情感,但我們就不其然覺得警察相當不錯,而示威者很差。
當然了,我還是覺得,再下判斷/抒發情感的時候,還是要有事實支撐的。我們不是要甚麼客觀中立,而是要持平。但這裡畢竟不是有很多錢的,民間記者都是自己一條友,很多時自然有所局限。當然,過份的抒情,作出無理的控訴,自然是有問題。
最後,月草君,你嘲諷能力真的不錯,雖然略嫌銳利,太挑釁了。可惜呢,是觀點追不上。這樣的落差是很令人尷尬的。
我要虛心發問,請不要罵偶
認同阿卡&student
我也很怕對方搬出自己是什麼XYZ研究生的身份,
這樣好像就是單用文字已說不過,就要使用身份地位才夠力呢~
那麼,我和你還有沒有繼續發言的「資格」?糟了!我又要再進修多拿些什麼才說得過!
嗯,有一點點低莊咁喎。(我是抒情句啊!其他諸位不要來插我,我只是對阿卡&student抒發感受 :>)
老實說,這類人會出現在不奇怪,有好些人死忍著不說自己是什麼身份地位,
就知道這番話說出來的話就反而有反效果,自降身價,沒想到還真的有人按捺不住中招了。
原來我們的發言,還是受著身份地位資格學位所限制,(至少有人這樣以為)
我以為有電腦可以上網懂打字再按「傳送」就可以空間無限制地發表意見添。
老師!(不是指tsw)(本人禮貌地虛心地舉手發問)
請問中文的研究生或一名教師,是不是一定會曉得/學過/被教導過:
什麼是「記者/傳媒的職業操守及守則」的,及「報導的專業寫作技巧」?
我孤陋寡聞,是不是所有學院都是各研究生的必修科啊!?(我真的不知道,不是挑釁啊!)
(真令人屈澀,對朱生的寫作稱之為報導又不是,評論又不是,作文又無禮,佳作又算不上.
說是離題文又指嘲諷,我們也是被大圍的壓力迫使我們要對這篇「O野」作出不斷的妥協嗎?)
題外話:死,似陶傑?我對他並不太有認同和好感啊!
謀求共識
我不能代阿卡、月草發言。但在個人立場上,我從來沒有說報導是可以絕對客觀的。這點我完全贊同Cham。
但沒有絕對客觀不表示不能嘗試客觀,不表示「不加入情感,不嘗試去說明對錯」。你可以在報導中加入一些個人判斷,但判斷必須要有根據。例如,如果現下我要說朱先生沒有嘗試客觀的意圖,那我必須拿一些證據,支持我的說法,否則便流於謾罵。我現在就拿證據:
例如,看朱先生此一句「警察的目的根本不是要盡快疏散群眾,而是要懲罰群眾,吐他們口裏的烏氣。」
朱先生怎知道警察的目的呢?他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他的說法。至少從這一句(還有其它很多句),我看不出朱先生有嘗試客觀的意圖。事實上,我對香港很多報紙反感,正正就是他們用太多類似的話語,沒有證據,只有渲染。
總結幾點:
(一)報導不能存在絕對客觀
(二)沒有絕對客觀不表示不能嘗試客觀
(三)嘗試客觀就是透過舉證、邏輯、例子去支持自己的論點、判斷(避免只有論點,沒有舉證)
我想以上三點是十分基本的。
如果大家贊同,便無謂在旁支上糾纏了。
即使你不贊同,我也希望你相信,如果每一位民間記者能夠,盡力做到客觀,那inmediahk的質素、公信力便能得到提高。
溫和一下.最後之力
Cham:
謝謝你的讚美(?)。
其實我真的無意去嘲諷或挑釁的,不過看到這個情況我也不得不說聲抱歉。
觀點方面嘛~各有各看法啦,已盡了最大努力就是了。
Cham & student :
你們所說的大抵我也認同,也真的學了正面的一課。:>
事情已去到這個地步,大家的發表其實也很清楚帶出各種迴響到底是什麼一回事,
希望爭拗不是再沒完沒了地發展下去吧。
我願意了,其他人願意否?(不要突然跑來瞎扯或執死雞的人就更好喇)
補充及回應
我們一直沒有聽到警方宣布什麼時候可以離開告士打道的「扣留區」,只聽到在三點以後不讓人走,期間有一段時間﹝幾個小時﹞,准許或不准許離開﹝或者是准許那個國籍的人離開﹞是沒有規矩可言。五個民間記者﹝不包括我﹞,在兩點左右討論是否應該離開﹝當時我們在場的了解是香港人可以離開,而且要出示身份證﹞。但他們第一次向警察提出要求時被拒絕,沒說明原因,只係話唔俾走,過了幾分鐘後他們再試一次,警察才放行。這時有兩名民間記者決定離開。又過了十幾分鐘左右,另外兩名民間記者亦決定離開,當時警察示意他們可以走,但要「等一等」。這時女長毛蓮姐亦提出要離開,警察同樣叫她等一等。佢地等到兩點五十分左右,警察宣布所有在場的人都已經被捕。正在等候離開的民間記者、蓮姐及另外一些香港人,便上前問警察,「你又話我地可以走,咁依家走得未?」警察說:「依家冇得走架啦,要走由中間走﹝即係被帶上警車﹞。」最後,民間記者要到早上七點幾,先至在警察同樣隨意的安排下,混入民間監察世貿聯盟的人一起離開。之前有人說在場的人是食得咸魚抵得渴,但部分民間記者是希望離開的,是警察出爾反爾,咸魚是被迫吃的。這是警察留難的第一個例子。
至於台灣朋友,他們的情況是這樣。兩點多的時候,台灣苦勞網一名女記者感到不適,要求送去醫院。警察答應,苦勞網再要求多派一個人陪她去醫院照顧,警察不肯。女記者被送到醫院後,留在現場的苦勞網成員從三點開始在告士打道扣留區兩邊東奔西跑,就是為了打聽女成員到底送往哪一間醫院,目前情況如何。但這個簡單的問題,警察一直都沒有理睬他,把他耍來耍去。直到凌晨接近五點,苦勞網找我幫忙跟警察說,這時才出現了一個比較好聲好氣的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幫我們查,查了大半個小時,電話響起,東區醫院通知我們台灣朋友在那邊。警崗警長說,台灣朋友已經被捕,當醫生認為她沒事後就會交給警察。我們投訴,她是在凌晨三點警方宣布在場人士被捕前被送到醫院的,而且她是記者,為什麼還會被捕?警察冇答,話唔關佢事。結果女記者在十八號被送到警局,十九號上午才釋放。為什麼台灣朋友會落入這樣無助的境地,為什麼警方像個黑洞,掉進去就叫天不應叫地不聞。這是留難的第二個例子。
回頭再補充一點。民間記者c表示,當一眾人在凌晨兩點五十分要求離開時,警察說已經宣布告士打道被圍人士係參與非法集會,所以不會再放人走。在場一名香港人表示聽不到警察的宣布,一名警察向他表示:「根據守則,我們有需要發通告,你地聽唔聽到係你地o既事,我地甚至唔需要你聽到,我地只需要發就得。」
我說警察的反應愈來愈過火,根據的是這幾天的觀察。以使用胡椒噴霧為例,警察是愈用愈誇張,大家只要看看新聞圖片就睇到分別。在十二月十三日第一次衝突的時候,只有幾名警員施放胡椒噴霧,照片仍然可見一條條的胡椒柱。傳媒覺得新鮮,翌日自然大做,又會質疑下警方係咪過分。但在之後的日子,同樣是在鴻興道,面對程度相若的衝擊﹝範圍甚至更小,因為後來加了石屎壆﹞,但警察是放開晒手腳咁用胡椒噴霧,多到可以用「倒」字來形容,新聞照片也再分不清,只見一堆紅。在用水炮的情況亦是這樣,在場的人都覺得警察好過分,由一開頭間中射,到後來兩條一齊射,由一開頭射衝擊者,到射手持橫額的學生,以及拿着beta cam攝影機拍攝的電視台攝影師。而我清楚記得,警務署長李明逵在世貿會議前接受有線電視非常政經訪問時,強調警方沒有水炮。結果原來佢唔當消防喉係水炮,而且還用混有刺激性物質的咸水來噴人。
由對示威者的反應,到最後對待被圍困/被捕示威者的做法,我們都感覺到鄧小樺說的警方唔識得當示威者係一個個要尊重的人。告士打道集會令人氣憤的原因在於,在場的人都明白,我相信警察都明白,告士打道的人是不會再打下去的。為什麼?因為示威者不是暴民,不是像索馬里摩加迪沙那些軍閥,唔會殺人放火。他們在衝了一天後,已經完成了當天的抗爭,已經到了一個相當接近會展的地方﹝我也懷疑是警方放他們進去的菲林明道和會展道交界﹞。在告士打道的示威,大家都要面子,示威者不接受搬到維園繼續集會的要求﹝試問誰又會同意﹞,但為什麼警方要以一種帶侮辱的手法去對待示威者,要示威者在坑渠拉屎?
我很害怕聽到有人說,你們餐風飲露,在坑渠拉屎,在覊留室幾日都冇涼沖冇覺好瞓都係自己攞黎。咁o既講法相當於支持美軍在關塔那摩非法兼無了期地囚禁伊斯蘭教徒,鬼叫你做左乜乜物物,對美國「構成威脅」,因此現在美國點樣虐待你你都冇資格出聲,因為你要考慮自己行為的consequence。就算留在告士打道支援示威到最後一刻又點,咁就deserve被警察侮辱嗎?另外有人提到記者的問題,在場的記者也是有入冇出,唔准換班唔准補給食物和水,一樣要在坑渠拉屎。而另一邊箱,警察餓了就有三文治吃。一班和平地坐响度唱歌的示威者,為什麼deserve這樣的對待?為什麼拉人都要拉十幾個鐘?希望認為示威者抵死的人搞清楚,武器在邊個手裏,十七號當晚,坐在我身邊就有兩個人被警察打穿頭﹝縫完針就繼續參加集會﹞,我們在新聞照片裏也見到許多示威者血流披面。但我們有冇見到新聞照上有警察被人打到爆光?一張都沒有。如果有的話我相信警察一定會大事宣傳,如果有警察受重傷送院的話曾蔭權一定會去探兼做單大新聞,但沒有。誰更過火地使用暴力?是示威者還是警察?
很高興這麼多朋友參與討論,看inmedia耐的人都知道我唔識得同人鬧交和打筆戰,我只想在網頁上一個小小角落,寫一些沒人看的外國新聞評論,和一兩個回應者打下交道。Inmedia是一個很可愛的園地,編輯沒有權阻止文章刊登,亦沒有限制民間記者的採訪題材和寫文章風格。因為我們相信眾聲喧嘩才可愛,我很欣賞student君單槍匹馬力敵眾人的勇氣,我相信如果更多人願意投入運動,動手寫文章,自願當箭靶﹝而不是單單提出簡短回應﹞的話,inmedia一定會愈來愈好玩。
回應朱先生
非常感謝朱先生的補充。(也感謝你對在下的厚愛)
我想大部份這裡的人也是想inmediahk做得更好的。
如果你認識編輯部的人,煩請轉達我的訴求(檢討「今日焦點評論/報導」的意義)。為什麼要檢討?第一,現在它有明顯的立場,違背了inmediahk百花齊放的宗旨(節錄自inmedia的宗旨「以不同角度深化社會、政治及文化議題,促進社會關懷,開拓人文知識」)。第二,很多的「評論/報導」都偏離了普通人對評論或報導的理解。
我想到三個改善方法(當然可能有更多)。
一是索性把它拿走。
二是有意識地刊登有明顯地不同的立場的報導或評論(但不容易作出平衡)。
三是改名,叫「今日見證」或「人民的見證」什麼的。比方說,我真的覺得你這篇補充很充實及有閱讀價值,如果把它登在「今日見證」,將會極之合適,但登在「今日焦點評論/報導」則有點怪怪了。
關於焦點的個人想法
(純粹個人想法, 不代表編輯部立場。)
『焦點評論/報導』放在現時的位置, 搶眼, 能使讀者聚焦並帶動討論氣氛, 因此我覺得它的存在有其重要性。
事實上, 現時我們並不太介意它的文體, 有時候你會見到那是一編評論、報導、書評、影評、聯署信, 甚至如月草所言的『遊記』。當然,我們可以刪去『報導/評論』的字眼,但愚以為這並不是重點,一篇文章屬於甚麼文體又有何重要?我相信大家關注的是,怎樣去選擇焦點,和我們的立場是怎樣--而這些問題,即使只寫『今日焦點』,也肯定會繼續存在。
在眾多文章之中選出一篇作焦點, 作為編輯部成員, 我當然有立場和考慮準則 (有可能會沒有立場嗎?), 就我自己而言, 我會考慮以下幾點:
1. 文章質素(包括文章長度, 過短的通常不會考慮;太艱深和曲高和寡的,我也會傾向不使用)
2. 時勢(意思是考慮當時的社會氣氛和話題,有時會跟隨大勢,有時會故意發展一些少人談論的話題)
3. 原創性(傾向貼出一些由民間記者親身經歷的敍述,以鼓勵民間報導;而在主流傳媒出現過的文章,我們也會考慮,但傾向少貼)
而信不信也好,觀點和立場反而不太重要。如果大家覺得我們很少將一些所謂『反對意見』放在焦點,那大部份時間是因為根本沒有或太少質素好的『反對意見文章』。當然大家可能會說:『那就寫多一點嘛!』,但我必須指出,這裡的文章全都是以個人名義寫的,沒有組織過誰寫甚麼、誰要用甚麼立場寫甚麼,所以當這裡大部份願意寫的人,都站在同一立場的時候,我們可以做的就是鼓勵持不同立場的人也動筆去寫。
我相信,論述權是要去爭取的,所以我才加入獨立媒體和寫Blog。如果想自己的意見被聽到,請動筆、發聲、影相、拍片,以理服人,以理性和包容的原則去討論,那才能更接近真實。
補充
我一直不以為『客觀』確實存在,因此亦不認為『客觀』是必需。
文章可以客觀嗎?遣詞用字、文章舖排、內容選取,全部都是經過考慮的,怎樣才叫客觀?是否每件事都要有正反意見,加訪問一兩個學者加一兩個普羅市民,那就為之客觀?
影像客觀嗎?學過影相的會知道,每張相片都是主觀意願的呈現,由下向上影?由上向下影?背光?側光?光圈?快門?拍照的,根本就是以自己的意願,以相片去表達訊息。
影片更不客觀了。每個鏡頭的角度、題材的選取、剪接等等等等,全都是由主觀意願操控的。
這些相信不用我多言了。
但是,無論是香港傳媒,或是吃香港傳媒奶水大的讀者/觀眾,都對『客觀』二字有不可言諭的幻想和執著。但請勿誤會,我是贊成應該力求客觀的,尤其是在資料和事實上;因此在獨立媒體中,你覺得有人說得不足,歡迎指出和討論,為文章加入新的角度和資料,讓『客觀』更能預確實地呈現。
最後,我最怕就是那些常覺得自己不受歡迎、老是被打壓被針對的人,一有不同意見就說自己被打壓。再三指出,在這兒,論述權是開放的,我們從來沒有因為一個人的言論已禁止任何人發言,歡迎各位爭取!
敢問student 君
’普通人對評論或報導的理解‘是甚麼﹖
問心﹐小民沒有您說的感覺﹐很可能是我看了這網站較久之故。猶記得在’焦點‘有過大家不認同的文字(關於隱蔽青年的吧﹖)﹐那時候跟現在相反﹐很多讀者追問為何編輯不讚同的文章能放在焦點。您說世界矛盾嗎﹖
當然﹐也很有可能在下壓根兒就是一個怪人﹐所以沒閣下提出﹐’普通人‘的理解。所以﹐為求滿足在下的好奇心﹐希望您能解釋一下閣下認為的’普通人對評論或報導的理解‘﹐ 謝﹗
另﹐因趕 papers(是﹐我是要尊重英文文法﹐堅持加s﹐希望不要恥笑)﹐沒空逐point回應﹐請諒。
回應student
請分開兩點。我從不認為報導應該客觀,但客觀與否與提出論證是沒有關係的,加入強烈情感的文章亦不代表不「客觀」,冷冰冰的文章亦不代表不「主觀」。
另外,持平的報導就是應該有強烈情感的,只因被報導的對像理應被批評。
換句哲學點的說法,這種對於客觀性的祟拜,是認為objective view point就係所謂最real的想法,而所謂的subjective view point就是unreal,殊不知subjective view point有些東西就是irreducible to objective viewpoint,而且也是equally real。妄將真實理解為最客觀,只會失卻很多資料。例如,最客觀的報導大概就是指出在一個「空間的坐標內有著多少粒子」了(對呢,當你嘗試individate一d物體出來,就是有一定的立場或詮釋了)——這樣的「報導」好嗎?
當然了,這種發掘impartial view point的原初動力是重要的,這代表著有些東西是超越我們一個人的主觀想法,而是有著binding power的。完全放棄所謂客觀性就會流於極端的主觀主義,所以也不可取。總而言之,切忌太過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