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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會不會瓦解?

西班牙最近進行了一項相當特別的實驗,造成國內社會氣氛頗為緊張,除非外界先了解西班牙社會幾個重要的特質,否則恐怕很難明白事情的全貌。

自獨裁領袖法蘭科於1975年逝世後,西班牙四個主要政黨(右派的AP、中間偏右的UCD、社會主義政黨PSOE與共產黨PCE)達成協助,要以新規則來處理政治問題,其中最重要的當屬憲法及選舉法等相關法律。1978年所通過的西班牙憲法恢復了君主立憲制,迎回了自1931年起便消失的皇室,並重建了民主制度與公民權利,新憲法也開啟了地方分權的時代。

過去西班牙所有權力都集於中央政府,新憲則創設了地方政府的制度,類似於美國的聯邦制,西班牙的地方分權進程至今尚未完成,目前全國劃分為17個區域,各地政府對衛生、公共事務、教育、環境方面擁有完全的自主權,加泰隆尼亞與巴斯克地區政府甚至擁有維持社會秩序與課稅的權利,雖然外界定義不一,但今日的西班牙確實是一聯邦制國家,以高度的地方自治為原則。

各政黨在制訂憲法的同時,也通過選舉法,保障代表各地方權益的民族主義政黨,都能夠參與國會運作,今日包括加泰隆尼亞、巴斯克與加里西亞地區的民族主義政黨,在當地都具有極大的影響力。雖然地方性政黨的力量很強,全國性政黨依然有機會在國會取得絕對多數,PSOE在1982年與1986年便曾取得過半數席次,AP與UCE合併後的人民黨在2000年勝選時亦然。不過選舉法也未使全國性政黨站在有利的地位,當國會內沒有任何政黨的席次逾半時,全國性政黨便常會與地方民族主義政黨組成聯合內閣,1993年與1996年的政府皆是如此產生。...

(全文)

ORIGINALLY FROM…
"The Balkanization of Spain" by Jose Maria Marco
http://www.tcsdaily.com/article.aspx?id=021606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