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因為外傭居港權議題而紛紛擾擾的時候,
可否停一停,想一想,
那些從小讓外傭眠乾睡濕地帶大的孩子們,
現在,他們想說,一些故事......
(歡迎大家向你的親朋戚友廣傳此片,並加上你的感想吧!謝謝)
影行者 致意
2011年10月1日
09-03 驅走極權黑影集會 Part 1 葉寶琳、鄧小樺、王浩賢
http://youtu.be/b3eRhvJ8IMs
09-03 驅走極權黑影集會 Part 2 麗港城居民王先生十五分鐘精彩演講
http://youtu.be/hGhyRzCLXiM
09-03 驅走極權黑影集會 Part 3 李成康、黃佳鑫、Peter、阿牛
http://youtu.be/iLiwm8d1Sw8
09-03 驅走極權黑影集會 Part 4 巨型黑影送歸曾偉雄
http://youtu.be/MqnTw7vdGzA
09-03 極醜惡 女子用寫有「支持曾偉雄」雨傘襲擊途人和記者!
http://youtu.be/0Hz1GGnq-jw
新民黨副主席史泰祖在《星島日報》撰文,為「外傭官司」尋求人大釋法辯論。又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嚇人數據,把邀請中央插手香港內政合理化。假如政府真的因為這件尚未審結的官司提請人大釋法、甚至令中央主動釋法,那麼一國兩制、司法獨立將又會再被削弱敗壞。
人大釋法沒錯是「合法」的權力,但法治不單是說誰主權力的問題,更要考慮法治的精神何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戴耀廷教授曾歸納出法治的四個層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
史醫生在文章中言「香港作為法治之都,讓法治處理居留爭議是無可厚非的事,但當對法律條文有不同解讀時,使用人大釋法來解決紛爭無疑是有效而合宜的方 法。」曾我們細讀史醫生的立論,不難發現他心中所認為的「法治」,只是低層次的「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而已。當大家細心留意這次「外傭官司」,當可看 出要處理的應是法理問題,但政府、以至政客卻是在處理政治問題,並以「法治」為幌子,鼓動了仇外情緒。
一國兩制成空談
ICCPR #18.4 一段正文如下:「四、本盟約締約各國承擔,尊重父母和(如適用時)法定監護人保證他們的孩子能按照他們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 。」
而英文原文是"The States Parties to the present Covenant undertake to have respect for the liberty of parents and, when applicable, legal guardians to ensure the religious and moral education of their children in conformity with their own convictions. "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這個「尊重」應該有什麼合理的限制,令各國其實也可以以保護兒童的角度,限制父母對孩子施行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我認為,當人權公約與國際法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應該提出來,不應該令其被任意濫用。
資料來源:
http://www.gopetition.com/petitions/mental-health-is-a-global-urgent-issue.html
精神健康是全球最急切的問題
於2010年6月10日由“Lisa Mitchell”發佈
類別:人權
地區:全球
目標:聯合國
(澳門訊報13/5)
最近,在「邊度有音樂」舉行了三場「從五四到六四」特別 活動名為「放艾」的電影會。活動播放艾未未工作室製作的紀錄影片,它們名字就是《美好生活》、《花臉巴兒》、《一個孤僻的人》、《王靜梅》、《老媽蹄 花》、《花兒為什麼這樣紅》。筆者參與最後一場的電影會,在觀看和討論當中,能夠了解現在的中國狀況之餘,也能夠反思自己。希望「邊度有書.有音樂」能夠 把這有意義的活動繼續舉行下去。最後一場的電影會,播放了電影《老媽蹄花》和《花兒為什麼這樣紅》,根據主辦單位「邊度有書.有音樂」寫在 Facebook的活動介紹:「《老媽蹄花》是艾未未去成都準備為譚作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作證,但被警員毆打(後導致顱內手術)並非法限制自由在酒店, 以及在恢復自由後去警局交涉的紀錄片。《花兒為什麼這樣紅》是「花兒為什麼這樣紅」是中國的一首禁歌,歌詞充滿火紅、鮮活的生命力,廣州紀錄片導演艾曉明 以之作為片名。本片繼續講述譚作人、艾未未、老媽蹄花的故事。在川震兒童生命凋零之處,繼譚作人被捕之後,艾未未團隊拒絕遺忘,進而要求政府信息公開,承 擔責任。」
藝術的大,極權的小 : 解讀艾未未塗鴉的含意
讀到李怡於蘋果日報刊登的《沒有塗鴉也就沒有香港未來》﹝刊於4月17日蘋論﹞,感受很深,認同之餘亦想以文化藝術工作者的角度略加補充。
到現在為止,艾未未已「被失蹤」超過兩星期,生死未卜。官方沒有一致的說法,沒有正面承認囚禁,連早期新華社的「涉嫌經濟犯罪」聲名亦已刪去。國際間眾多藝術與維權組織用不同方式示威,但是在沒有基本人權的經濟大國眼裡,艾未未只不過是另一個顛覆者,銷聲的操作上與以往的良心犯沒有多大分別,零星的示威都不管用。現在較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激發討論,結集不同文化脈絡個體的行動力﹝agency﹞。當中,藝術家與藝術創作的作用何在?如何介入政治問題?
根據《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所有人民得為他們自己的目的自由處置他們的天然財富和資源,而不損害根據基於互利原則的國際經濟合作和國際法而產生的任何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簡單來說,只要不是作奸犯科,所有人都有權以任何方式謀生。
被抺黑為影響市容的老弱小販們到底影響了我們什麼?是他們令我們的交通費無止境上升嗎?是他們令我們儲錢儲一世都買不到樓嗎?是他們令沒錢的產婦不能在香港本土生仔嗎?是他們令今日的教育制度一塌糊塗,三三四學制下的學生之學歷不被外國承認嗎?
今日的情況是,我們一定要租用地產商旗下的商舖,才是合法。先有領匯把公屋商場私有化,後有香港城管食環署頻密狙擊街邊小販。在租金狂升的情況下,有人情味的傳統士多,茶餐廳,酒樓等已被機械化的百佳惠康,太興稻香取代。連不受租金影響,本為最基層人民維生方式的小販都要被城管迫上絕路。原因是什麼?就是要所有人都光顧連鎖超市和食店,當百花齊放的小商戶都被迫死了,他們就能隨意加價!
該公約又訂明:"本公約締約各國,包括那些負責管理非自治領土和託管領土的國家,應在符合聯合國憲章規定的條件下,促進自決權的實現,並尊重這種權利。"協助人民謀生,是每一個政府的責任。
今天上通識現代中國,臨落堂前有個六七分鐘的「卡啦位」,未夠時間開新課題。有學生想我說說趙連海的事,於是我跟他們講一下事情的最新發展--就是如無意外,他將會保外就醫。
接著便要解釋什麼是保外就醫。我一直跟同學說要全面理解中國國情和解讀相關新聞,便要了解中國的潛規則(雖然這些潛規則不會出現在教科書和公開考試)。保外就醫,表面上是指你是個罪犯,但國家認為你健康有問題,於是放你出去醫病。背後的意思就是繼續把你關起來,會令政府尷尬,但他們又不想把你無罪釋放,於是便說你有病,然後放你出來。
接著有學生問,「點樣證明你病到要出黎醫?」
我答,「國家話你有病,你就有病可以放出來喇!」
然後我跟他們說,保外就醫常會用在釋放在囚的異見人士的,例如魏京生。
Oh my God... 我說了魏京生,於是要解釋一下魏京生的故事,那就是發生於他們的教科書的第一頁的年代--那個偉大的開放改革的初期,而那時候的領導,就是鄧小平。魏京生大哥以為中國已經走出了文革的黑暗時代,於是貼大字報要求第五個現代化(學生們已很熟悉什麼是四個現代化),即是要求民主改革。於是便被監禁了。一關便是十幾年,然後被保外就醫,送出了國門。
另一位被保外就醫的是王丹。王丹不用介紹了,他們知道王丹為什麼被監禁。
緯汶會客室:蔡季勳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3345
第三集的緯汶會客室會於2010年10月16日播出,節目當中主持人龍緯汶會到台灣人權促進會位於台北的總部,探訪其秘書長蔡季勳。本輯節目由孔識仁負責拍攝,並由林正治負責錄影。
台灣人權促進會於1984年12月10日成立,致力救援政治犯、監督政府是否濫權、爭取廢除死刑及培訓人權工作者等工作。2010年10月8日,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表聲明:要求中國政府應正視劉曉波諾貝爾和平獎一事的正面訊息,加速民主改革契機,遵守國際人權公約,釋放國內所有政治犯。
蔡季勳會介紹台灣人權促進會的起源及歷史,及現時的工作。她亦會討論台灣少數族裔的現況,並談及台灣人權促進會未來動向。
歡迎大家登入<今日論談報 youtube 網上頻道>,重溫<緯汶會客室:蔡季勳>的精彩內容:
緯汶會客室:蔡季勳簡介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3HKRAVXpLc
緯汶會客室:蔡季勳談台灣少數族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P-gV7tWfLE
緯汶會客室:蔡季勳簡介台灣人權促進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