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香港) 就包致金姪女襲警而獲法庭輕判,引起公眾關注,律政司昨日以判刑明顯地不足及原則上錯誤為由提出覆核。警方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鄧甘滿更承認,基於案情不複雜,當日負責案件的警官提出控罪時,並無徵詢律政司的意見。這種做法,無視襲警案件當中警方明顯牽涉利益衝突,有違司法公義。若果律政司無視司法公義,授權警方檢控時,將警方明顯牽涉利益衝突的襲警案件,也包含其中,更是不可饒恕的錯誤。
人權監察認為,警方在處理襲警案件時,現時實質上享有過大的酌情權,可以任意選擇罰則輕重懸殊的襲警罪作出檢控,既不合理亦不公平,而律政司則疏於職守,沒有履行《基本法》中主管刑事檢控的工作,實質上無節制的授權,縱容警方草率檢控,傷害司法公義,更損害公眾對檢控和司法的信心,更是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