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拍修例違反住屋權和財產權 功能組別繼續犧牲小市民利益
2010年3月17日
今晚在功能組別的護航下,立法會否決了所有合理而溫和的修訂議案,並強行通過政府提出的公告,令發展商在今年四月起,只須收集樓宇的八成業權,即可申請強制拍賣受重建發展影響的樓宇,公告偏幫地產商財團,犧牲小市民的住屋權和財產權。香港人權監察對此表示遺憾。
多年來,政府的公共決策嚴重向發展商財團傾斜,漠視普羅百姓的基本權益,令社會貧富懸殊的問題日益惡化。
事實證明:功能組別保障的不是均衡參與,而是特權階層之間互相維護的私利和特權;它一日存在,只會令公共權力繼續由特權階層壟斷,公共決策繼續偏向特權階層,香港的公共利益、甚至有少量資產人士的基本權益,最終亦會成為功能組別的犧牲品。因此,香港有必要早日徹底地廢除功能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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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監察315新聞稿:修例降低強制拍賣舊樓門檻:公共決策向大財團傾斜 功能組別為業界利益犧牲小市民 按此
人權監察315新聞稿:公共決策向大財團傾斜 功能組別為業界利益犧牲小市民
近年來,政府的公共決策偏重大財團利益,漠視普羅百姓的真正需要,加上政制的不民主,而且功能組別議員往往只看業界利益而犧牲小市民,令社會的貧富懸殊問題日益惡化。
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發展局年初就《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刊憲,把受重建發展影響樓宇的強制拍賣門檻,由百分之九十業權下降至百分之八十,而受影響的三類樓宇包括:樓宇只餘一伙未售,而佔總業權超過一成者、樓齡超過五十年的樓宇、或座落非工業用地而樓齡超過三十年的工廈物業。
立法會將於本周三表決發展局提出降低強制拍賣舊樓門檻的條例草案,預料在建制派及功能組別議員的護航下,有關草案將會獲得通過,令發展商在今年四月起,只須收集樓宇的八成業權,即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制拍賣以上三類樓宇。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早前出席電台節目時聲稱,香港樓宇日益老化,但強制拍賣的步伐太慢,故要求降低強拍門檻加快重建。她同時聲稱,土地審裁處在接獲強拍申請時,會看很多理據才會接納強制拍賣的要求,但節目主持人隨即指出,指過去十二年,審裁處只反對過一宗申請。 [1]
普世性普選定義 不容歪曲
人權公約下責任 不容否定
人權監察就「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之意見書
二零一零年二月
1. 早前,有政府官員指「《基本法》並沒說一定要取消功能組別,未來普選立法會,只要所有人有兩票,都是公平平等的 」[1],有親中人士更說普選定義由中央詮釋和決定[2],企圖否定國際人權公約中普世性的普選定義,將中國自行簽訂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抛諸腦後,無視其中有關普選的國際人權標準,指鹿為馬,硬說甚麼普選都可以有功能組別,甚麼《基本法》只講均衡參與[3],普選的定義似乎與《公約》無關,而可以由中央當局隨著它的政治需要而任意界定。
2. 人權監察認為,歪曲普選定義的言論漠視了國際人權法,與國際對普選及平等原則完全相悖的。歪曲普選定義的目的,不過是拖延香港政制發展,阻礙落實真正普選的民主,剝奪港人平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用「均衡參與」的包裝宣傳,欺瞞公眾,以延續不公平的功能組別制度,服務特權份子和反對民主改革的權勢,讓他們繼續壟斷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權力,以保護他們的特權和利益。在這種不民主的特權政制下,受損的是無權無勢、對公共政策無影響力的普通市民。
我和小學同學方XX,即我以前學生會的外務/內務副會長在一條長長的螺旋樓梯向地下走箸,他走在我前面。樓梯外就是牆璧,而牆璧上有直直橫橫的金屬裝飾,這樓梯不是圓形而是有角的,我就覺得這建築物似乎像客家的土樓,又似白蛇傳中拘禁白蛇精的七層塔。我們談起香港政治的事,他說對中學生嚴打(即非自願驗毒計劃)其實就是為了方便大人的施政/執法,根本就是成年人的暴政。這時我們就看到最底層,看到出口了,我就以諷刺的口吻說不如反其道而行,要求(在立法會)增加學生的功能組別,其實最應該是全香港各行各業每人都應有代表自己的功能組別,這樣立法會就一定夠代表性了。就例如的士司機和巴士司機因着駕駛車輛的引擎性質的不同,於是就要各有一個獨立的代表,又例如的士界明顯又和私家車的需要有所不同,而廚師更是一直被香港人忽略了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因此更需要立法會的一席。這樣人人有票投就一定是絕對公平了,他笑了笑,似乎明知我說的是反話。
在二月十一日的零晨,看到了中大學生會在Facebook上關於由中大亞太研究所舉辨的政制改革研討會之宣傳,出席的嘉賓為社會上代表不同聲音的各路人士,當中更有建制內的高官;實屬難得的機會。故在星期五早上,便走了堂,到中大的祖堯堂去參與這個 不用登記的討論會。 甫入場,見到在場的大多是記者等人,也有來自不同院校的學生。這討論會分為兩部分,第一為報告有關民調的結果;其後則有各界別的代表為政改方案解話及討論。在中大亞太研究所所長張妙清女士作簡短的致辭後,便分為兩部份開始了。
為了讓各位更清楚研討會的情況,我將會把第一,二部份的細節儘量寫下來,而其後才作評論。
事先聲明,在筆錄的過程當中或許有偏差,而錄音上也不太完善,故只能儘量還原當日研討會的實況。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問我拿取用這次討論會的資料以及錄音呀。
第一節 政改民意走勢 - 民調結果分析
這一節的內容大多是報導關於港大及中大早前做過的五區公投民調,探討市民對政改及公投的接受程度。由於只是反映事實的關係,故爭議性不大,討論的空間也相對較窄,所以總算是平穩的一節。報告內容儘可不贅,因為在文件中也有提供了,主要是引述兩者的言論為主。
否決補選撥款剝奪眾人選舉權
刊於2010年2月10日《星島日報》每日雜誌來論
作者:莊耀洸 香港人權監察主席
近日有議員陸續表明將否決立法會補選撥款,實屬越俎代庖,僭奪所有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權,並侵犯選民藉補選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
剝奪所有公民參選權
據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25條,每名公民應有「權利和機會」,直接參與公共事務,或通過自由選舉的代表參與政事,選舉必須是普及、平等和不受無理限制的,以保證選民意志的自由表達。《公約》所指的選舉權,不僅是「權利」,更是全面涵蓋候選人的參選、被提名和被選的權利和「機會」,以至選民提名及投票各方面權利和機會。若立會否決撥款阻止補選,將違反該條文,所阻止的不僅是辭職議員的參選權,更是三百多萬選民的參與提名和投票的權利和機會。
選民才是代議政制主角
選民才是代議政制的主角,有權透過手中一票表達,包括決定辭職議員的去留、誰可進入議會及議會政治力量的分佈,甚至是否藉用補選作為變相公投以表達其普選的訴求,議員不應僭奪此等選民權利。若選民不支持補選以作變相公投,他們大可藉選票阻止該辭職議員重返議會。
(我在星期六早上臨時想的,因此連早餐也沒有吃。急就章時臨時上馬,未必顧慮周全,我最反感的是HKSAR霸王硬上弓的做事方式。自1997年來,除了二十三條之外有什麼HKSAR想通過的法案,包括嚴重侵犯私隱的竊聽條例都是它要通過就通過。只差不能像臨時立法會般要廢除就廢除「工會法」、「集體談判權」。)
1. 如何保證高鐵不會有一天用來運解放軍以軍事鎮壓香港人的民主不合作運動?是HKSAR覺得高鐵建好後香港的民主普選「自然」會水到渠成,還是到時香港已經是「和諧」社會,再沒有人以「激進」手段爭取民主?
2. HKSAR不是說香港要銳意發展高科技工業嗎?不是要經濟轉型去高增值行業,但是用了669億只會刺激主要是建築業,因為高科技業如電腦動畫根本無須用高速鐵路,只要良好的網絡基建及沒有政治審查的互聯網,這不是和這政策的主次有矛盾嗎?
3. 請問如林忌所言高鐵將為九龍交通永久的大擠塞,香港要付出的經濟代價是多少?會額外增加幾多空氣污染,市民的健康代價又值多少錢?是不是在政府眼中市民的健康不及某些人先富先來的經濟發展觀重要?
4. 請以數據來列明高鐵是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加劇已經是全發達國家中最高的貧富懸殊,它對付不起交費用的市民有什麼好處?是地產商可以起更貴的樓,於是房租更貴,物價更貴,更多未成年少女援交,還是市民可以在高鐵附近賣餅一天賺$20/小時呢?
香港元旦遊行共有三萬人出席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2043
由民主動力發起的元旦遊行,已於2010年1月1日下午,在中西區順利完成。
是次遊行得到了民主黨、公民黨、民協、社民連、南方民主同盟、中國民主黨香港黨部、中學生聯盟、本土行動、群福婦女會、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職工盟、街工、公民起動等超過100個組織響應,共吸引了近三萬名參加者由中環遮打行人專區,步行到西區中聯辦,向中央政府表達香港市民要求普選特首及立法會、廢除功能組別、爭取婦女權益、釋放劉曉波、反對興建廣深港高速鐵路及不遷不拆菜園村等訴求。
南方民主同盟及中國民主黨香港黨部的代表,手持寫有<擲功能組別落垃圾桶>的橫幅,在遊行隊伍中間,緩緩前進。社民連的成員及部份同行的示威者檯著諷刺功能組別的紙棺材,嚐試突破警方防線,接近中聯辦不果。
所有遊行參與者,已於晚上8時離開示威現場。
歡迎大家登入<南方民主同盟 youtube 頻道>,重溫遊行的部份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wmkjIW_RYE
[自按:元旦大遊行前港人的情緒一定非常複雜,定必滿腦都是功能組別、高鐵與劉曉波。當我們發現高鐵的問題同時是政改的議題時,香港人亦是時候了解一下政改問題也是一個城市發展的議題。]
城市發展的新價值觀彷彿正在交纏內捲。從天星、及近日高鐵事件中,我們看清功能組別再度成為阻礙民主規劃的雷池。回顧近年民主規劃的爭議,民間在論述上其實已將固有香港人一套最原始的發展主義信仰打得落花流水,不過在十二月三日工務小組就高鐵撥款,單計直選議員的投票意向,明明是八票反對七票贊成的局面,恰恰就是功能組別這五張鐵票逆轉了形勢,令強調由下而上的規劃自主力量難以發揮。功能組別的廢存,除了是政改的問題,彷彿也暗示著一個「城市發展」的問題。
莊耀洸﹕政改無視國際人權標準
刊於2009年12月23日明報(政制向前走——政改評論系列)
1987年民主派爭取八八直選以失敗告終,當時中央政府反對的理由是港英偷步,《基本法》還在草擬,倘在1988年已引入部分立法局直選議席的安排,未必能銜接九七年後的政制。八八直選運動也不算徹底失敗,至少在1991年,立法局引入部分直選議席。
1992年的彭定康政改方案,當中的新增九個功能組別,被指不符合《基本法》。儘管《基本法》已在1990年制訂,而英方認為新九組並無違反《基本法》,故不存在肥彭方案不銜接《基本法》,但中方對《基本法》的理解跟英方大不同,結果立法局無直通車,要成立一個由委任產生的臨時立法會 。
千方百計阻民主
回歸後12年來,民意一直要求盡快普選 ,但人大常委在2004年否決07、08雙普選,復再2007年否決2012雙普選,及至今次政改諮詢,強調政制向前走,但不肯承諾取消功能組別,中央和特區政府 ,均不肯為2017年的特首選舉和2020年立法會選舉安排表態。
根據回歸前中國政府一直強調政制要銜接,未知最終方案,政制不應發展,現在中央卻鼓勵政制向前走,卻不肯就最終普選的模式表態,這豈不是前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