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父母最開心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孩子日漸長大,由手抱嬰孩,看著他一天一天的長大,由牙牙學語到懂得叫爸爸媽媽,在地上爬行到左搖右擺的走著,孩子成長的經歷,每一天都是珍貴的,也教父母感到喜悅和期盼,生怕錯過了孩子成長階段的一點一滴。
天下沒有不愛惜孩子的父母,但因為一些原因,父母卻白白錯過了孩子的成長片段,和孩子的距離不只越來越遠,也越來越疏離,本來無所不談的親子關係,變得結霜大霧,對於同志的父母來說,相信這句說話,很能描述你們的心情。
自從發現孩子的性傾向之後,一夜之間,親子關係出現了一條前所未有的鴻溝,不只父母覺得孩子陌生了,孩子也覺得父母變了,在父母的認知,一時之間難以接受子女的性傾向,在腦海更湧現許多許多負面的想法,那種擔心和難過,卻又不容易宣之於口,但放在心內,卻如陣陣搥打。
孩子也不好受,看著平常最熟悉不過的父母一夜之間變得六神無主,精神崩潰,那種感覺對孩子來說,更加無助,本來已經對自己身分充滿掙扎,想不到一個事實,竟然讓父母帶來這樣的回應,也不禁質問自己,愛自己喜歡的人,錯在哪裡,父母的反應,為什麼變得如此的異常?
同志朋友總有機會經歷這樣的一幕,對他們來說,這是生命難忘的序章,對同志的父母而言,他們更不是觀眾,而是當中的主角,這個劇本並不容易演下去,那些表情是真情的流露,有著擔心、驚惶失措,這些由心的感受,是基於對孩子的愛。
2011年6月17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首次通過一份歷史性的宣言,以要求平等對待不同「性取向及身份認同」的人士,最終以23票贊成、19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這項關乎性小眾人權的宣言,對性小眾平權運動提供鼓舞作用。早在1973年,美國精神病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已經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統計及診斷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el of Mental Disorders,DSM)》之中除名;而經常在「拗直治療」機構口中標籤同性戀的「自我不協調同性戀」(ego-dystonic homosexuality),亦已於1987年從《精神疾病統計及診斷手冊》中被刪除,故此同性戀根本無需要接受治療。及後至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亦將同性戀從其精神病清單中移除,同性戀除病化可謂得來不易。可惜,距今已達三十多年,仍有組織樂此不疲地視同性戀為有需要治療的病態行為,並透過講座及課程不斷灌輸「改變」同性戀的說法,早前更被明珠台記者[1]揭發,有宗教組織「天主教醫學會」(Catholic Medical Association)印製為數不少用以宣傳「拗直治療」的小冊子到不同中學派發,當中更獲得「香港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的支援。他們的行為不但支持同性戀病態化的說法,令社會誤以為能夠透過「治療」改變性傾向,而且強化了原有歧視同性戀的社會氣氛,製造性傾向不友善的空間。其中,由惡名昭彰的「拗直治療」精神科註冊醫生暨「明光社」董事康貴華所創辦的「新造的人協會」(New Creation Association), 一直以極端的基督教教義推銷偽科學,並多年與姊妹團體「明光社」合作無間,成為香港其中一間提供「拗直治療」的機構。
坊間有很多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其中最蠢的是指其「違反自然」。
什麼是「違反自然」?字彙語意含糊,難有正確定義。有人把「自然」解釋為廣義的「自然規律」,但是「自然規律」必然經得起邏輯及科學驗證,如:水加熱到一百度會沸騰。不合邏輯的事,就不可能發生,正如地心吸力只會使物件向下墜而不會向上飛。所以,凡能夠存在,都必然合乎自然規律,也就是說「違反自然」的情況完全是一種空想,根本不會發生,這指控本身就是不合邏輯的。
若是指生物學的觀點,則這是一句廢話,因為人類文明本身就是建立在對自然的違反(against)之上。所有動物出生的一刻都是赤身露體,人類卻穿上衣服,這是「違反自然」;動物靠改變自身適應溫度,人類卻製造冷氣機,這是「違反自然」;動物為了生育而交配,部份人類卻為了快感,甚至政府推出廣告叫人使用避孕套,則這是「政府帶頭鼓吹違反自然」。事實上,文明的發展史,其實就是一部人類對抗自然的紀錄。
最初的人類跟其他動物沒什麼不同,他們赤身裸體地生活,茹毛飲血,席地而睡,但同時他們發現自己置於大自然中,是非常脆弱物種,長期受獵食動物威脅。其後人類發現火能煮食、保暖,也能嚇跑獵食動物,他們因此聚集,互相照應,成為群體,遷進洞穴,人類學家稱此為「穴居人」,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開端。人類的生活環境由部落漸漸發展為村落、城市,最後成了國家,就是現代文明的形態。
冰島國會通過了同性戀婚姻的法例,女總理西于爾扎多蒂和她的長期女伴侶正式結婚。雖然我並不是同性戀者,但我經常會想一個問題,不知道在我的孩子長大成人的年代,香港的同性戀人是否也可以合法地結婚呢?當然這大概不可能吧,假如我的孩子是一個同性戀者的話,生在香港實在太糟糕了。跟愛人結婚,應該是最基本的權利才對呀。
記得去年香港因為要將同性戀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在社會上引起相當大的爭議,正反雙方針鋒相對,鬧得熱烘烘。當時反對者相當執著「家庭」這兩個字,其中一個重要的理由是,擔心此條例修訂後,會為將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打開缺口。那段日子不少支持修例的學者專家在報章上費盡唇舌去解釋即使將同性同居者納入保障,亦不會影響「家庭」定義云云,以釋除反對者的疑慮。後來政府索性將條例易名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爭議總算告一段落。不過我倒是想說,即使是透過此次修例去爭取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又有什麼不對?
其實成立那支BL軍團的理由都幾有趣,相信在動漫作品中把些套用在惡搞的劇情,或反串用在疑似含GL的劇情也可以(不過現在這個疑似GL或近全女角的元素用得極濫,絕不是一件好事)。補充:拍一套「底比斯300」的電影也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原文: http://richardfx.blogspot.com/2009/12/b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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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 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09-12/18/content_12664717.htm
不久前,美國總統奧巴馬錶示將廢除軍隊中的同性戀禁令,該禁令要求同性戀士兵對自己的性傾向保持沉默,否則將被開除。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的軍隊都很難容 忍同性戀的存在。然而,在歷史上,卻曾有一支純粹由同性戀組成的軍隊。和「同性戀影響軍隊戰鬥力」的觀點相反,這支軍隊戰鬥力強悍,在它組建的40年間鮮 有敗績。
底比斯「聖軍」的誕生
原載佛門網:http://mingkok.buddhistdoor.com/cht/news/d/2939
2009-11-18
十月中,跨宗教談情說愛系列舉辦了專題二的講座,主題圍繞非主流情愛關係中的生離死別,講者是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助理教授衍空法師及基督教聯合醫院主任院牧徐珍妮牧師,他們從不同的信仰角度,探討如何面對和對治別離的愁苦,獲得解脫 。
在非主流情愛關係中,當事人除了要面對一般情愛關係的別離苦外,還因為社會上的偏見及歧視而要承受多重的苦難。在是次講座中,主辦機構特意改編了兩個真實個案,邀請兩位講者為當事人提供一些心靈指引。
第一個個案是關於一段忘年戀感情,35歲的小蘭愛上了65歲的德華,兩人打算結婚,但遭小蘭的父親強烈反對,並威脅要與脫離父女關係。另一個個案是關於一對相戀了二十多年的女同志伴侶芷菁和綺敏,綺敏因急病突然去世,由於綺敏的家人一直不接受兩人的關係,他們拒絕讓芷菁到醫院見綺敏的最後一面,連喪禮也不淮她出席。
觸受愛取
普選真的大於一切嗎?
你或者會說我政治冷感,但議員的作用不是應該以民為本?
相比起來,普選對我來說真的太遙遠,相信對普羅市民也是。
黃毓民、何秀蘭都是我向來欣賞的議員,不限於挑戰權貴亦有關注到弱勢,二人不約而同在「家暴條例」爭議中的表現叫人激掌,一般人針不拮到肉是不知痛,能夠以行動去維護同性戀、性工作者權益,甚至是挑戰宗教勢力的人在社會上已經不怎樣多,二人兩張嘴可能就是僅有的管道。
不公義而切身的事,有更多圍繞你我身邊,我們期望議員可以為我們做得更多,務好你們的專業,一如當初我們用選票造就你列席議事堂的期望。
議會是不是一個可以自出自入的地方?以為自己一定可以「出了又入」又是不是太過「老定」?
我反對黃毓民的辭職,這不是我不愛民主不想普選,而是他過去為我們做過很多事,市民就是需要這些議員,但我就是怕,怕他落車上不回來,不容否認黃氏在議會的激進作風確實嚇怕部分人,所以這種「視死如歸」的「骨氣」有何風險,黃氏以及每個聲言支持總辭的人實有責任計算。
過去,何秀蘭一直有向政府爭取反性向歧視立法,但做了四年議員,直到2004年落選立會都未通過;去年何氏重返議會我們都很高興,因為知道她會繼續走那仍然很遠的路,可是當我知道她支持五區總辭,僅為一個普通市民的我就感到很失望了。
當你們都走光了,試問到時還可以有誰為弱勢發聲?
家庭發展網絡,疑似基督右派明光社陣營另一新成員,一看便知是為公關而公關的組織,宗旨是"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兩性平等,反對家暴,支持基層和貧窮家庭,爭取民主。" 我想問的是香港民主不足所以要民主發展網絡,何以家庭忽然要再發展呢?是現在的家庭制度因為包容了同居者而不夠好呢?還是現在的家庭制度驅逐了同性同居者而不夠完備呢?是不是以打同性戀吸毒組織馳名的基右主將黃成智為首的組織想到了同性同居者除組織家庭外還有更好的機會去發展更道德又被社會承認的關係呢?既以家庭發展網絡為名,同時又堅拒把家庭定義擴闊到不單同性同居者,而是天下一家(盡歸於道德保守派),不是有點自相矛盾嗎?
封神榜1&2: 廣播管理局以星相廣告可以豉吹迷信為由,荼毒青少年為由而拒絕它們播出;但論豉吹迷信,封神榜1&2何嘗不是豉吹中式迷信?封神榜本身是神話,但它當中的365神祉卻是道教及大乘佛教中供奉的各神,亞洲電視不分真假,沒有像風水及星相一樣先行註明是神話,為什麼不算是豉勵香港人去信奉封神榜中的神?而且每集都充滿了血腥和暴力,武王伐紂最後成功,不正正是宣揚以暴力可以解決問題的訊息嗎?
生活着數台: 香港青少年被物質主義荼毒已久,生活着數台所宣揚的訊息不正正是生活的意義在於「搵箸數」,於是香港的青少年抱着此心態,拍拖就是為了早日佔異性的便宜,愈早佔便宜愈箸數,而且佔了便宜最箸數的方法一是拋棄對方,令她成為又一位14歲媽媽;又或者是教煽她用最便宜的方法去解決問題: 到深圳墮胎。如果互聯網上的色情、暴力足可以令青少年變得既色情又暴力,有數十萬人收看的節目中的箸數精神為什麼不會直接影響青少年的思想?
(我寫文的目的,不是單要傳達我的意思,我是想讀者可以依我提供的思路再深入分析、探討,成其一家之言,不斷進化更新,令基右思維被更有質素的思維淘汰!你們也可照我的思路來對付更多更基右的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