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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日

南同盟日本支部要求釋放劉曉波

南同盟日本支部要求釋放劉曉波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3620

2010年12月10日,南方民主同盟日本支部一批成員,到中國駐東京領事館門外示威。南同盟日本支部召集人安東幹表示:這天是國際人權日,中國政府應立即釋放劉曉波,及停止迫害法輪功。

南同盟日本支部成員佐藤悟志表示:劉曉波於這天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中國政府應批准劉曉波及其太太劉霞去領獎。

中國駐東京領事館不批准南同盟日本支部成員在其門外示威,與日本警方交涉後,南同盟日本支部成員只可在該領事館隔一條馬路的行人路展示抗議標語。

中國駐東京領事館不願意派代表,接收南同盟日本支部的示威信件。南同盟日本支部成員在呼叫抗議口號後和平散去。安東幹表示,他們會繼續關注劉曉波的情況,並為他舉行聲援活動。

有關該行動的日語報導,請瀏覽南方民主同盟日本支部的網頁:
http://blogs.yahoo.co.jp/southerndemocraticalliance/18252185.html

爭尊嚴! 護人權!——香港國際人權日嘉年華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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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不一樣的旺角街頭

〔獨媒特約記者報導〕這天,旺角街頭依舊人來人往,卻帶點不一樣的色彩,平日滿街消費廣告的宣傳架,今日換上了一個個攤位展板,訴說著社會上未為人熟識的故事,以往在報導上才看到的人權議題,進駐生活的集散地,與市民大眾有直接對話。對部份人來說,人權或許太過遙遠、也太過龐大,好像只發生在第三世界,也好像只會在電視螢幕、互聯網這些電子、虛擬世界才存在的事情。

独立中文笔会世界人权日声明

----强烈抗议北京当局滥用文字狱恶法图谋重判刘晓波

独立中文笔会惊悉,北京公安局已于上星期将刘晓波案的《起诉意见书》提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刘晓波伙同他人起草08 宪章,叫嚣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行重大",企图起诉并谋求重判刘晓波博士。独立中文笔会再次提出强烈抗议,并呼吁国内外各界敦促中国有关当局纠正这一滥用文字狱恶法公然侵犯言论自由的错案,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

著名作家刘晓波博士是享誉世界的文学评论家和政论家,独立中文笔会第二、三届会长和现荣誉会长,一向坚持和平理性的原则,通过自己的著述不断呼吁改善中国人权状况和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去年世界人权日六十周年前夕的12月8日深夜,刘晓波博士因发起和起草《08宪章》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并抄家;北京公安局此后滥用"监视居住"的法律程序,将他违法关押于不明之处长达六个半月之久,于今年6月23日正式逮捕,此后三次延长侦查期限关押至今。尤其令人愤慨的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明显滥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和127条,已将刘晓波博士至少作为"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和"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企图对他以言论罪起诉并谋求重判。

人權監察對中大於國際人權日頒授法學博士予唐英年表示失望(12-9新聞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香港)香港人權監察對香港中文大學於明日國際人權日頒授法學博士予唐英年表示失望,並質疑較早前唐英年指《基本法》沒有排除功能組別的言論是漠視國際人權法,藉詞度身訂做符合自己利益、與國際對普選及平等原則相悖的偽普選定義,以延續不公的功能組別制度,拖延香港落實真正普選的民主發展,剝奪港人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

據就普選定義劃定普世性標準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25條,凡屬公民,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在真正定期的選舉中,而選舉權必須是普及而平等的;[1] 而普及、平等和不受無理限制等原則,是全面適用於候選人參選、被提名和被選的權利和機會,以及投票人士提名及投票各個方面權利和機會。[2] 但早前唐英年「《基本法》並沒無說一定要取消功能組別,未來普選立法會,只要所有人有兩票,都是公平平等的[3] 」、暗示功能組別與普選並存的言論,並不符《公約》訂明的參與投票以及被選的權利。

事實上,始於1995年,功能組別選舉已屢遭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猛烈批評為違反了《公約》的多條權利條文,充滿了無理限制、違反普及而平等、給予商界過大影響以及不合理對不同階層的選民有不同程度的歧視。[4] 不取消功能組別,只會延續不公平的選舉制度,令香港無法達至符合國際標準的普及而平等的真正普選。

國際人權日嘉年華會2008

http://alliance.org.hk/hrd2006/?cat=15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60年前,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國際社會藉著它共同宣告確認人人生而自由和平等的概念。

國際人權日嘉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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