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監察就護老中心虐老事件致社會福利署署長信件
聶德權先生:
香港人權監察歡迎南方護老中心護理主任虐待老院友今日被法庭判處監禁和罰款,以及社會福利署表示絕不可容忍安老院舍內發生虐老事件,必須嚴肅處理。[1]人權監察特此致函查詢有關向該中心買位及防止虐老事件的具體政策和措施。
據報導,出庭作證的南方護老中心保健員供稱,目睹老人被虐後曾向主管投訴,卻被指不要多管閒事,投訴於是不了了之,而主管則稱從未接獲過投訴。[2] 據此,人權監察認為事件可能反映了該院舍管理出了嚴重問題,投訴渠道無效,無法有效偵察虐老個案,管理層對虐老嚴重缺乏意識及敏感度,無法保障院友享受達到應有標準之身體與精神健康的保障,維護起碼的人格尊嚴,甚至可能曾接納、縱容或掩飾虐老行為;因此,其主管和持牌人似乎不是經營、參與管理或受僱在該安老院工作的適當人選。我們認為對這些疑問,貴署應該調查,依法跟進。
根據《安老院條例》第10條,若一所安老院的任何人曾就該安老院被裁定犯了可公訴罪行,署長閣下可隨時向該安老院的持牌人送達書面通知,列明理由撤銷或暫時吊銷該牌照,或拒絕將該牌照續期,或修訂或更改該牌照的任何條件。[3] 該名護理主任陳秀娟所干犯的普通襲擊罪,屬可公訴罪行。 [4]
吾爾開希:流放是一種精神酷刑
文字整理:南方民主同盟新聞台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wmlung/3/1312917151/20090526142009
六四屠城廿週年的前夕,吾爾開希接受香港有線電視記者吳子敏訪問。以下是訪問的全部內容: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03962...
為了方便一些不能進入視頻的讀者,南方民主同盟新聞台節錄了一些吾爾開希的談話內容:
我們是配角,舞台一直在中國,我們已被逐出舞台!
開槍的人沒有認錯之先,卻指責學生們躲子彈躲得不夠快,這是什麼道理?
(廿來不能見到的父母,及死去的學生及伙伴)對他們,我們的承擔非常重,恐怕這一輩子也不能放下來!
流放是一種精神酷刑……只有回到中國,才可以解決這種精神酷刑!
新聞稿: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關注辯護律師及維權人士受到騷擾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008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