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素來都是一個在種族關係比較融洽的城市,這可以在最近在 三盞燈舉行的東南亞美食嘉年華當中看得見。但在對岸的香港,就外傭(僱)提出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引起了社會極大的分化,甚至有政治人物認為應該提請人大常 委會就此進行釋法。雖然根據澳門《基本法》第廿四條,澳門不會出現這方面的問題,但既定的法律是否必然合乎公義?我們對這個問題,應持有什麼態度?
首先我們要去了解外傭居留權事件的基本問題是什麼。事源是申請人與香港政府就《入境條例》中外傭在港工作期間均不被視為「通常居港」是否違反《基本法》第廿四(4)中,「在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就符合永久居民資格」的規定。先不談當中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就算外傭獲勝訴,都只是獲得與其他非中國籍 人士同等的權利,即申請的權利,並非自動獲得批准成為永久性居民的權利。而且,香港已經有外傭僱主明言,就算外傭勝訴,都會在七年期限屆滿前辭退她們,以免要在她們獲得永久居留權後在最低工資方面的額外花費。再說,入境條例相關的條文是把外傭視為罪犯和難民,這根本就是職業歧視!
外傭居港權的爭議持續,甚至有人認為在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中發酵,導致公民黨大敗。到底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反對外傭有權申請居港權的市民,高舉一種防衛性的本土身分,在建制派政治人物的攪動下,甚至出現排外歧視的言論及情緒,實屬悲哀。
當日的工作做得不夠好
筆者先表明立場,過去好幾年,我也鼓吹香港本土身分,不過,並不是防衛性。2007年初,我參與保衛皇后碼頭的運動,組織叫「本土行動」,發起過一個叫「人民登陸皇后碼頭」的小小行動。當日,一群坐在船上由尖沙嘴出發往皇后碼頭的人,一概自稱為香港人,拉出的布條寫着「本土號」,船上的人包括港人內地子女、外籍傭工、少數族裔等等。我們當時意識到,經歷過1970年代末以來的「大香港意識」後,在新世紀開始之時,我們需要自我批判意識之餘,還要開放及具普世意義的本土身分。但看到近日的爭議,我們當日的工作顯然做得遠遠不夠好,不夠持續。
在這次爭論中,有一個沒有被深入發掘及討論的議題,就是香港社會是如何及該如何對待外傭,以至其他流徙群體(displaced group),不去深入剖析這個議題,談人權與公義時會流於抽象口號。對待所謂流徙的「他者」,其實就是界定「我們」的香港。
民主黨和人民力量誰是誰非,本來就不容易說得清。而糾纏於此,無疑是捨本逐末。大風起於清萍之末,泛民大敗的選舉的結果,與人民力量的關係可謂甚微。在大敗的背後的事實是:泛民一直死守的「經右政左」意識形態根本已完全跟民情脫節。
政治向左走
主流民主派是港英政府時期的政治產物。從支持領匯上市、公產私有化等議會事件中,可以看見主流民主派所信仰者乃「積極不干預」甚或新自由主義經濟。但在人權、政制等政治議題,民主派則一直在左邊:主張公平、改良、抗議,不妥協。這些年來,政治向左走的策略實在太奏效。左派的說詞永遠是最漂亮的,左派總是永遠最悲天憫人,同情心最泛濫的理想主義者。泛民在政治向左走的過程,建立出鮮明的政治形象,這二十年受益無窮。但是一個人演戲演得久了,自己便也入了戲,分不清戲和現實。同樣的意識形態在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後,用不同議題上,可以予人完全相反的政治印象。
圖:集合時候的油麻地港鐵站,水靜鵝飛
(獨媒特約記者歐輝報導)今天上午「商業機構及家居服務從業員協會(工聯會屬會)」臨時取消到「職工盟」總部抗議的行動。該會原定今天上午到職工盟總部抗議,協會指職工盟支持外傭可享有居港權,為「幫外傭去搶香港人嘅飯碗」、「簡直係出賣所有香港打工仔既行為」。記者提前到達集合地點(油麻地港鐵站A1),守候逾半小時,卻絲毫不見任何行動痕跡。原來協會理事會決定暫押後是次行動,日期未定,卻完全沒有公告。
有見抗議行動不成事,我們即移師至職工盟總部。職工盟因得悉是次行動,於昨日傍晚召開會議討論應對,副司庫鄭清發亦於總部嚴陣以待,豈料是次行動不了了之。鄭清發先生就是次行動及外傭居港權案有以下回應。
外傭在香港,搶了什麼飯碗?
外地傭工於香港已有逾25年歷史,其存在是出自本地家庭的需要。反觀外傭人工低、工作條件差,其實「外傭搶香港人嘅飯碗」此言不成立,原因正是本地傭工與外傭其實是面對不同的市場。外傭付出了勞力,讓20多萬家庭少為家務費心,我們應該做的,該是道謝、協助外傭改變工作環境;但我們在做的,卻是視之為敵,然後鼓吹歧視。
外傭居港權的爭論,政客製造民粹恐懼,借市民的階級和種族偏見,鼓吹排外的政策,並以此作為攻擊政治對手的手段。他們更不惜邀請北京釋法,進一步削弱港人治港的政治權。
此等民粹政治,破壞了獅子山下同舟共濟的社會關係和關愛。當一個社會為了一些眼前的利益,而出賣與自己一起生活多年的伙伴,其道德民風,只會不斷的潰敗。支持外傭享有申請居港權的權利,不單是對法治的尊重,也是仁愛與公義的捍衞。
本報導邀請了著名音樂人周博賢、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羅永生、電台主持及時事評論員吳志森及一名外傭僱主余振雄傳道,分享其對外僱及對外傭爭取居港權申請權的觀點和評論。
As far as Hong Kong population statistics are concerned, the nearly 300,000 foreign domestic workers (284,901 as of November 2010) who live and work here are counted as 1) part of the Hong Kong population and 2) as part of the Hong Kong workforce. They are among the 3,710,400 female residents, and 3,763,000 total workforce in Hong Kong (as of mid-2011).
編按:外傭居港權問題肯定是近來香港最具爭議性的議題之一,它涉及到政治、經濟、法律的運作,但可惜事件的複雜性還沒有受到公眾的正視。雖然讀者大概心底裡都會有一定的立場,但編者依然希望透過下列兩篇文章提供另一種切入問題的方法,回應主流論述之餘,亦嘗試開展新的分析視野。〈民粹夠了,外傭居港有幾好?〉側重處理法律及經濟問題,〈無思政治與無視外傭處境〉則會觸及政治及外傭處境。
文:東郭先生
〈民粹夠了,外傭居港有幾好?〉
「外傭居港有多好?」這是一個有待大家思考的問題,而不是反問句式。
話說公民黨接下了三名菲傭要求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的官司,官司未開審,外傭居港權的問題已經鬧得熱哄哄,有政黨、團體發起「反對外傭居港權」遊行,在主流媒體所看到的幾乎都是持反對意見的市民聲音。反對外傭居港權的邏輯是簡單的,「我沒有歧視外傭,只不過他們來了,香港會陸沉」,但現實卻是複雜的,政治、經濟、法律領域的運作疊加在一起,上述「陸沉論」不過是經濟論述的其中一面,並非事實的全部。如果要下一個較好公正的判斷,看來我們需要重新審視這種過份輕巧的邏輯,或曰「常識」。
法律上的工種歧視
有關外傭居港權的爭議紛紛擾擾,政府說五十萬人湧港令福利開支爆煲,保守派政客紛紛齊聲要求堵塞漏洞,最絕的招數為人大釋法,把《基本法》賦予的權利給收回去。筆者希望從一個關於合約的爭拗談起,有論者曰外傭來港時早已簽署協議,清楚知道他們即使居港滿七年,也不能擁有居港權,因此如今外傭要求居港權是違反協議及不合理的。
近月著名的哈佛大學教授桑德爾(Michael J.Sandel)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出版了中文繁體版,書中有兩個故事頗值得深思。第一個故事是關於一位住於芝加哥的守寡老太太。有一日老太太的馬桶壞了,她找來水電工,水電工要價五萬美元(約三十九萬港元),老太太與水電工簽了合約並同意分期付款,她到銀行提取首期兩萬五千美元時,銀行出納感到奇怪並向老太太詢問,獲知事件後報警揭發騙案。修理馬桶要三十九萬元,相信任何人都會認為不合理。與外傭來港前簽署了協議放棄居港權一樣,老太太與水電工也簽訂了一份雙方自願簽署的協議,依此邏輯,理應是沒有基礎去指責水電工或不准外傭擁有居港權的特區政府。
昨天「愛護香港力量」發起「反對外傭居港權;全港市民保家園大遊行!」,一群青年人在網上得悉後發起狙擊行動,被警方以鐵腕手段拘捕。
自新任警隊一哥曾偉雄上場,警方對付示威者的手法愈見粗暴,亦動輒大規模拘捕。但昨天警方的手段,是史無前例的惡劣和橫蠻。

出發前已有便衣在港鐵站內監視狙擊青年

圖:警方拘捕其中一名示威者,以手扣示威者的頸部,該示威者已表示願意合作自行步上警車,但警方仍強行鎖上手扣。
今日有反對公民黨大律師李志喜協助,外傭就居港權進行司法覆核的官司,名為「反對外傭居港權,全港市民保家園大遊行!」遊行。一班反對種族歧視的示威者,他們在 facebook 相約,擬到維園集會現場示威,反對種族歧視。他們在天后站集合,然後前往維園集會現場,在進入維園大閘擬進入集會現場時,被警方強行以鐵馬包圍,示威者人士不滿,與警方推撞,警方多次出示紅色的「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的橫額,在混亂間拘捕三名示威者,其中一人被鎖上手扣,另外一人為屬社會主義行動的外籍人士,罪名為「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其後警方收窄包圍,再拘捕十六名示威者,全部送往北角警署。